肖云进去屋里,看见以手挡眼,躺在软榻上一动不动的肖故,问道,“主子,您还在想那位初公子啊。”
肖故轻笑,“你怎知我不是在睡觉?要是扰了我的好梦,小心我赏你一顿板子。”
肖云一听肖故语气轻快,就知肖故方才的怒气没影儿了,这会儿正高兴呢,不由得打听,“主子,那位初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让您一会儿欢喜一会儿忧的,他就那么好?”
“他就那么好?”
肖故喃喃重复着肖云的问题,没有作答。
乐初好吗?
既顽劣又不守规矩,跋扈还不听人劝导,这样的孩子惹是生非,不论生在世家大族还是寻常百姓家里都是被嫌弃的主儿,人人敬而远之,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哪里谈得上好。
可是,潇洒是乐初,风流是乐初,爱恨分明是乐初,重情重义是乐初,就连瘟疫来时最先顾及到百姓性命的还是乐初。
乐初像是有两个面,一个面是混世魔王,一个面又侠肝义胆,一个面招人恨,一个面又讨人喜。
时而这面,时而那面,彼此反复,彼此交替,让他头晕目眩,再看不出好歹。
乐初好也罢,不好也罢,他的一颗心是完完全全的栽了进去,再不可能拔出来的。
他喜欢的是乐初,想要共度余生的人是乐初,这就够了,管他劳什子的好不好!
“主子,您真的不觉得,初公子像个女孩子吗?”肖云第二次问出这个问题。
看见冰山主子猛地睁开眼睛,两只眼睛都带着嗜血的光芒,肖云预感自己死得不会太顺畅。
早在上一次询问,被冰山主子一脚踹翻在地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问题仅此一次,再问就是一死。
可他忍不住。
如万蚁噬心!
心痒难耐!
不说,感觉也要死!
肖云豁出去了。
“爷,初公子生得唇红齿白且不论,那皮肤细腻得跟凝脂似的,哪家小公子会养成那样?”肖云说,“便是您,堂堂肖国公府最受宠的十七公子也没有!”
肖故认真想想,真是那么回事儿,论及皮肤,他活了两世还未见过谁能及上乐初的。
然,那又怎样?
乐初的讲究是出了名的,那双手除却他心爱的长鞭,是什么都不碰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每日早晚还要用新鲜的牛奶羊奶洗脸泡手。
昨夜来不及准备,断了一晚,今儿一早,他亲眼看见甜儿用铜盆端了牛奶进乐初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