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一年了。
新港的司法向来“效率”,这官司从开始至今,都快一年了。
我妈为这件事,已经担惊受怕快一年。都是我害得她。
这一整年,犹如梦魇一般。
先是高家朗叛变革命,为了一个认识一个月的女人,斩金截铁跟我分手。
所有人口中待我如珠如宝的模范男友,毫无征兆改旗易帜,另觅了鲜花。
我怎么想都想不通,前几天还浓情蜜意至死不渝,怎么转眼就变成这样?从牙牙及语就相识的情谊,怎么可以翻脸得这么快?我叫了十几年的高家大哥哥,瞬息间,陌生得让我害怕天明。
也许真的是鬼迷心窍,我当时难受得昏了头,自己一个人跑到酒吧借酒消愁,却没留意被人下了迷药。
幸好我妈发现我不对劲,一路跟踪我,在酒吧看见两人正拖着半昏迷的我准备离开,挥拳就跟他们打斗起来。
她是西九龙配枪警员,自然身手不凡,那两个混混根本不是对手,被打得鼻青脸肿。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终结,其中一个混混看到她腰间的枪,欲行抢夺,我妈开了枪,打死了她。
因为我妈警察的身份,这件案子闹得沸沸扬扬,公诉人认为案件性质已经严重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而是“激情谋杀”,因为当时那两人被打得很严重,基本已经丧失足够的反击能力。
当时纪言泽,就在那间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