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志笑了笑,神情萧索:“这是当年初来九华县时内子的家人给她的,如今用来救她的孩子,再合适不过。”
“你可知,若按‘罪以钱赎’结案,就是钉死了张大郎是谋杀者,本官可以放他,李家人能放过他?”
“小人就是从李家出来的。”他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递给徐有财:“小人已和李闯商议好,明日他会和小人一起来县衙签了这份契据,劳烦大人做个见证。”
薄薄一张纸,张远志出银四百两,买断了沈氏的命与张大郎的清白身。
17
张远志带着二郎走了,没留下任何口信,没人知道他们的去向。
张大郎归家时,看到的便是空荡荡的宅院,秋风萧瑟,满目凄凉。只有他一人被遗落在这里。
他跪在庭院正中,以头触地,痛哭失声。
……
知道张大郎出狱,九华县人人紧张。但很快,他们就发现张大郎不见了。
据最后一个见到张大郎的人说,他在清晨的薄雾中看到张大郎出城走向远方,如滴水坠入河流不见踪迹。
走了就好,走了就好,大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秋芳开始每晚都只做同一个梦。
梦中,少年被困狱中,但眼神锐利如狼,紧紧锁住自己,他问“是谁杀了沈氏?”即使在梦中,秋芳也不敢说话,少年失去耐心,猛然从栅栏间隙中伸手掐住她的脖子。
她喘不上气,于是,梦便醒了。
醒了,就要面对漫漫长夜。
沈氏死前一天,很多人看见张大郎与她发生口角,母亲也看到了。但他们都说不清沈氏为什么会与张大郎发生口角。
因为自己给张大郎的两块棒骨。
那天,秋芳见张大郎路过,随口问候了他一句:“弟弟,最近怎么不见你来买肉了?”
她从小帮父亲卖肉,嘴甜,喊谁都是亲亲热热的。她比张大郎年长两三岁,知道张大郎的母亲前几月在生张二郎的时候难产死亡,父亲整日就知道喝酒,喂养二郎的重担就落在张大郎的肩头上。少年知恩,去拜托别人家喂奶总不空手,常常来她家割上一两斤猪肉带着。
在接触中,她渐渐确信,张大郎与传言是不同的。
张大郎似乎并不习惯这样的热情,腼腆地说:“我爹开始喂弟弟米粥了,我没再带他出门,所以这些天都没用上猪肉。”
“那也挺好。”秋芳随手捡了两根已经剔净肉的棒骨,用稻杆系了递给他:“这两根棒骨你拿回去,煮汤时提点味儿。”
“不用不用,李姐姐,我家有。”
“哎呀,你拿着吧,本来就是几文钱一大筐送到饭馆里吊汤的便宜货,你看肉都剃干净了。”秋芳不听他分说,硬塞进张大郎手里:“不白给你,以后买肉不能上别家去,只准上我家来……”
“呦,还没出嫁呢就知道拿自家东西勾搭半大小子了?”
秋芳回头,便看见沈氏扶着肚子站在她背后阴阳怪气。她咬牙:“你心脏,看什么都是脏的。别以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下贱。”
“小蹄子,你说谁下贱!”沈氏冲过来就要扇她的嘴。
张大郎见状上前拦在沈氏面前:“你别胡说,这是我要买的。”
“买?那你拿钱呀!”
张大郎摸遍全身,窘迫地发现自己没带钱。
沈氏掐住把柄,嘴里越发不三不四起来:“没钱在这装什么大爷!要英雄救美呀?呸,也不看看你俩长什么样子,你爹就是这么勾搭你娘的吧?”
张大郎气得攥紧拳头,沈氏见状大呼小叫:“救命!打人啦!”
一时间,巷口路过的人全聚了过来。
秋芳又气又急,她扯住张大郎:“弟弟,对不住,你今天先回去。”
张大郎已经气红了眼,但还是克制着怒火将棒骨还给她,走了。
但沈氏仍要糟践她:“好姐姐情弟弟,走那么快干嘛……”
秋芳简直恨死了眼前这个女人:“我正经做生意,你个荡妇凭什么在这指指点点?”
沈氏却突然笑了,一字一顿地说:“我若是荡妇,你爹就是那奸夫!有本事,你当着你爹面骂我,别和你老娘一起背后坏我名声。”
秋芳越过沈氏的肩头,看见母亲挎着菜篮子正面色阴沉地瞧着她们。
……
秋芳千次万次地懊悔:如果,她没和张大郎搭话就好了,她没给张大郎递那两根棒骨就好了。
可这世间万事万物,从来没有“如果”这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