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你不是那个人(1 / 2)余夜铳鸣首页

奇术?

听到陈珩回答的周明一愣,接着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呃......”

讲到这儿,刚刚还滔滔不绝地陈珩却突然停下了回答,突然静默不出声了。

一时之间,两人接连陷入了诡异的沉默。此时此刻,在审讯室内不断变化的,只有钟表中不停转动的时针,还有从它内部发出的滴滴答答走动声。

“呃......”

还有陈珩刚刚无比自信,此时却变得微弱的语气。

就着并不响亮却无比清脆的钟表走动声,沉默了许久的陈珩发出了迟疑的声音。只是,从他那明显心虚的声线来看,此时的陈珩却并不是非常有底气解答周明的疑惑。

“你说啊。”

看到支支吾吾的陈珩,周明有点心急地催促到。他能不心急嘛,这可是关系到周明他的职位能不能保住的关键啊!

如果陈珩实在不能说出他为什么在考场上搞事情的原因的话,周明自己都想给他虚构口供,给自己上头的那帮领导玩虚构推理了。

可不要小觑了周明的编造口供能力,他可以保证编的天衣无缝,连最刁钻的警侦和最挑剔的律师都挑不出毛病来。至少他编的理由,可比【某穿越者大闹高考考场,只为驱除邪祟】要合理地多。

相对而言。

毕竟,只要你一开始就在谷底,那怎么改变都是提高,对吧?

“呃......好吧。”

迎着周明期待的目光,陈珩艰难地点了点头,看上去好像是下定了极大的决心似的:“【奇术】。顾名思义,它是【奇异的术式】,或者说异乎常人想象的法术仪式。”

“法术?”王宏问道。

“嘿,别这么瞪着我。”看着对面王宏怀疑的神色,陈珩无奈地解释到。

“我说的奇术可不是那些幻想小说中念一段咒语就能从手指间发射火球的魔法,或者是其他什么冒绿光的杀人咒。”

“你说的,是那个名叫【阿瓦达索命咒】,那个出自《三个小男孩大战没鼻子的神父》中的魔法咒语吗?”思索了片刻,周明回复。

“嗯,应该是那个。”陈珩点了点头。

“我说的【奇术】,可不是那些所谓的魔法咒术之流。严格意义上来讲,【奇术】的涵盖范围极广——毕竟,它的定义只是【奇怪的仪式】嘛。

从我之前观察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奇术】来看,它们更像是类似于卡牌魔术,障眼法之类的东西。”

“也就是说。”周明接下了陈珩的话茬:“那些所谓的【奇术】,都是一些江湖骗子用来坑蒙拐骗的法子。其实在暗地里,它根本没有什么鬼神之类的超凡力量参与?”

“也不能这么说。”陈珩反驳到:“【奇术】这东西千奇百怪。只要是与常人理解相悖的行为举止,都可以被称为【奇术】。

既然都已经是与常人理解相悖的仪式或者行为,那保不齐其中的一些,就跟某些脏东西混杂在一起了呢......

——话说,您老人家还相信世界上有超凡力量的存在?”

“你不是就是最好的证明吗?”没有正面回答陈珩的话,周明反问到:”要是没有超凡力量的参与,你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会穿越呢?”

“我是被一个化妆成科比的黑人肘击,然后才穿越的好吧。”陈珩有点无语。

“但你没有否定之后的穿越事实啊。”周明纠正到。

“照你这么一说,那确实。”听见对方的话,陈珩难得地点了点头,算是赞同了对方的话。

......

“......嗯?”

霎时,正在私下斟酌语句的陈珩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劲:“你相信我是从异世界回来的了?”

“嗯,是的。”没有否定陈珩的疑问,周明点了点头。

......

轰————!

“我日你个仙人板板,你这厮要干嘛?”

看着整个人突然暴起,上半身朝他前倾,脸上洋溢出激动之色的陈珩,周明惊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不小心还把保温杯给碰到了。幸好周明一直都有喝完茶把保温杯盖上的习惯,要不然他现在可就是浑身的茶叶和枸杞了。

“等等等等,先生您相信我的话了?”

直起身体的陈珩看着正在扶正杯子的周明,内心可以说是相当的激动,而被他弄得框框作响的手铐则证明了他面上的焦急不似伪装。

“啊对对对,我确实相信你的话了,行吧?”

看着突然欢呼雀跃的陈珩,周明无奈地重新坐回到椅子上:“但我相信归相信,你现在可得给我好好坐下。”

“可是,我现在......”陈珩不知道为什么既然周明相信自己的话,此时却还把自己关在这里。

“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看着陈珩又惊又疑的神情,周明叹了一口气。

“但是,虽然我相信你的话,但我的上司却不一定会相信,或者以此来免除你原有的罪行——因为你之前搞的事情实在是太大了。”

“什么事情?”陈珩问道。

“没有人会因为这荒谬的理由而减轻你原本的刑罚,一码归一码......等会。”看着表情依然平淡的陈珩,周明愣住了。

“......”

“啧。”

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周明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样子,你还没意识到自己究竟干了什么混账事情啊。”

随即,他举起手掌,然后紧紧闭合。

“什么混账事情?”陈珩困惑地问道:“我又没有杀人或者......”

“根据沧海市教育局最新出台的《2015年沧海市普通高考考生守则》第一条和第十条规定。”

周明突然竖起一根手指,开始宣读陈珩的罪状。

”在考试中,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华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犯罪的,按照《刑法》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看着面前没有丝毫惊慌之色的陈珩,周明只是缓缓竖起第二根手指。

“而根据华国有关【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条文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看着还是一副司马脸的陈珩,周明只是缓缓地竖起了第三根手指。

“犯罪嫌疑人陈某因违反多项考场考生守则的内容,已被华师附中考点的看守警员移交公安处理。据多项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公众场合故意寻衅滋事,恐吓他人,现已被公安机关拘捕。

据沧海市公安部门检视,犯罪嫌疑人已明确触犯了《刑法》中有的【寻衅滋事罪】,相关条例为第二条和第四条。根据《刑法》以及最新出台的《民法典》为条例,犯罪嫌疑人陈珩应被判以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一万六千元。”

“嘿哥们,你得把我的名字改成【犯罪嫌疑人陈某】。”

打了一个哈欠,陈珩纠正到。

“......另外。”看着开始打哈欠的陈珩,周明缓缓伸出了第四手指。

“在公安机关搜集相关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审问时。对方拒不配合,公然蔑视公安机关权威,公然蔑视华国政府以及华国中央纪律委员会权威,处罚时应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