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汩汩地从三个小洞流出来。晓春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在水沟里挖出些淤泥,将再春流血的脚厚厚的糊起来。
兄弟俩忙完这一切早已是满头大汗,这才想起那条大鱼来。可气的是,举高油灯一看,它竟然乖乖地躺在草地上,那一针扎子算是白捱了。要是它真的逃回到水坑里去了,还能说明他们原来所有的预防措施都是应该的。
晓春让再春在田基上坐一会,自己摸黑回到家拿个大藤篮来装鱼。油灯留给再春,竖在泥地里高高照作。小春这样做是怕回来时找不着地方,那时根本就没有“怕不怕别的什么”这样的想法,况且离家也不是很远。
这件事是不能告诉大人的。兄弟俩回去后就当没事人一样,只说在水田里捡到些鱼。
对捡到鱼这种事,一年之中总会遇到好多次,大人们也是见怪不怪了。
再春的脚也没有什么大碍。穷人家的孩子,难免磕磕碰碰的,没有多少天就自己结痂好了。只是在那三个脚趾上,留下了看似不起眼也没有什么关联的永久的记念。
他们选择不告诉父母是对的。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没有人会想到还要去打破伤风针之类小题大作的事。说不定还要挨抽,至少,换顿骂是少不了的。
孩子多,父母没有更多更好的方法来表达他们的爱,最方便的要数动动手和动动口了。尤其是管教这种调皮的男孩子,还要美其名曰:“打是亲,骂是爱。”
在教育孩子方面,母亲总是扮演温和的保护角色,这样才能平衡父亲的凶狠。不用)说,在这件事情上他们早就已经分好了工的。
如果私下里单独告诉母亲,她会很仔细看看伤口,叮嘱:“下次可不要这样了。”并安慰说:“没事的。‘猫肉狗肉,三天好肉。’过几天就好了。”最后还要吓唬一下:“别让你爹知道,他要知道了还不打死你们。”
她是叫兄弟俩不能老这么调皮,如果真的这样会被打死,那他们也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若干年后,再春每当看到三个脚趾上排成一排的三个疤痕,就会想起他的二哥,每当想起他的二哥,就会不自觉的抬起右脚的脚趾头看看。晓春离开大家十七年了。临别再春和冬元去看他,为了不影响他休息,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在再春和冬元回程的路上,噩耗已经传来。二哥就这样走了!可以说是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
十七年,时间在抚慰创伤。单对再春来讲,心已不会那样被人拽住揉搓地疼。正如脚趾上的伤痕,它的表面已经好了,好多人不经意时已经忘了,好多人需要回想才能知道那背后和曾经的一切。
晓春是再春六兄弟姐妹中年龄最相近的一个,只相差两岁多一些,又都是调皮的男孩。在洞庭湖区那相对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他们在一起差不多度过了自己那自娱自乐的整个童年。发生在他俩之间的事情,用一本书又怎能记录的完!
再春独自呆在院子里,光脚席地坐在东北松木板铺成的平台上。他点燃一支香烟,放在前面约两尺的地方,又点上一支自己抽着。他想用这种方式跟他的二哥再聊会,反正这天有空。他感谢七六年春夏之交那次夜晚“照鱼”,是那晚留下了些让他能实实在在想起他二哥的东西。)
青蛙城里人叫田鸡,乡下人叫麻拐。说这东西当时田间地头到处都是,恐怕有人是不会相信的,因为现在的田地里已很难见其踪影。
家里大人不许去抓田鸡,大多是跟着知青们去。
从初夏开始,夜晚用手电筒照。突然的强光刺激会让田鸡短暂失明吧,这时只要伸手去捡起来放进扁篓里就行。
扁篓像一个侧放的竹编的脸盆在,边上开一个小口,刚好够人手伸进去,上有竹编的盖子或网做的套,防止装进去的田鸡、螃蟹,甚至是蛇等捕捉来的小型动物逃脱。
先买一盆辣椒爆炒田鸡,整治的田鸡在热油锅里炒到肌肉收缩,田鸡的腿肉都变成小球形。再将绿得发黑的老辣椒加进去,别忘了放进些红辣椒配色,也取红辣椒味道中的那一点点甜,蘸水起锅就行。
白嫩的田鸡,鲜红的辣椒,藏身于墨绿色的老辣椒之间。鲜香爽辣还略为有点甜,看你用什么方法能止住那不停往外流的口水。
一道好菜,必然源于好的食材。当然,有了好的食材,并不等于就一定能做出好菜。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就不在这里啰嗦了。现在只讲当年兄弟俩怎样在稻田田基上寻找加工这道菜的食材。
田鸡虽然早春就已出来活动,但一个冬季的睡眠消耗掉肌体内太多的养分。而且,结束冬眠的第一件事便是繁殖,所以这时的田鸡并不好吃。没肉没脂肪,炒起来也不香。
吃田鸡最好的时期是盛夏水稻抽穗扬花灌浆的时候。那时稻田里的虫子多,田鸡每天都吃得饱饱的,自己也长得肥嘟嘟的。
捕捉田鸡因为太容易,最忌贪多。什么东西都是这样,太多了就会生厌,美味也会变成糟糠。
田鸡捉回来自然是宰杀,头、爪、皮、内脏统统弃去不要,唯一的理由是认为那些东西太脏,这也许还真的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有报道说,蛙类的鼻子眼里有寄生的管圆线出,皮肤上还有其他寄生虫。这些都是近年的说法,应该是可信的。预防的措施是煮熟煮透,至于该不该扔掉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广东的田鸡粥,连皮连头、爪一起放进去煮,其他吃法也多有不剥皮的。
再春八九年秋和他的好友飞勇去桂林,点了当地的特色菜爆炒田鸡。
饭店服务员问,“田鸡要不要去皮?”把再春吓了一跳,心想,“这又不是广东!”就要求去皮。
飞勇却表示反对,说:“把皮浪费了太可惜。”
商量的结果是:把皮剥下来,炒熟了放在菜碟的一边。
再春经不住好友的反复劝说,夹了一小片田鸡皮放进嘴里,却发现那东西原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吃。
鱼皮虽然更爽但略腥味;水蛋虽然滑却不带清甜;山水豆腐是清甜,却也少了动物蛋白和油脂混合的腻香……总之,那东西的入口感觉不好形容。
但吃的人必须先接受它,要是你反感得怎么也不会开口,又怎能感觉出他那特别的味道呢?
爪和头还是应该被扔掉的,内脏中有个爽口的肚子扔了却很可惜。就算是吃过田鸡的人,对这个小窍门恐怕知道的也不多。
最能吃出田鸡肚子滋味的烹饪方法应该是清蒸。
鲇鱼肚很多人吃过,就拿他和鲇鱼肚比较吧。田鸡肚吃起来更爽口也更细腻,鲇鱼肚嚼起来有些粉,田鸡肚则会弹牙。
扯得有些远了,回到宰田鸡上耒。
刀架到田鸡脖子上轻轻一拉,划开皮即可。
斗把的人又要说“麻拐无颈,小孩无腰”,田鸡哪来的脖子。
好吧,你赢了!
把刀架在田鸡头和胸腹相连的地方,划开皮,用指甲插入切开的皮缝中向下一拉,皮就剥完了。
顺带用力按下刀,切下田鸡头的同时,也切下田鸡向前伸出的两只前爪。皮拉到后爪时停下,此时再切下后者和连在后脚上的皮。
亲田鸡,用多了刀不好,刀上的铁腥会影响田鸡的口感。要整只来炒,也是这个原因。两刀,已经不能再省了。
肚子用指甲撕开。去掉内脏后还有两个细节。
蝌蚪吸收掉自己尾巴的时候会留下一个疤,田鸡剥完皮后还会在这个位置留下一小块,没有接受田鸡皮是美味的人,肯定无法忍受那地方没清理干净。
田鸡脊柱的两侧各有一束白色的筋,有股轻微的臊味,肯定是拔干净了再煮味道更好。
那束筋应该是帮助田鸡运动的神经束,如果没及时拔掉,剖好的田鸡,也许在你清洗的过程中,会从你手中突然逃跑跳走了。
一个无头、无爪、无皮、无内脏的空架子,就那样突然间往外跳,看你抓回来后还敢不敢吃?而且,剖好的田鸡摆放平直,特别像一具无头人体。
和田鸡长得很像但稀少得多另一种蛙,大家都管它叫泥蛙。
洞庭湖区的人知道那东西难得,也知道它的味道更鲜美,但到手后还是免不了被爆炒一条去路。
其实,这东西分布的范围可广呢,只是各地的叫法不同罢了。
广东人叫它石哈,最常见的吃法是清蒸、荷叶蒸,也有拿来酿豆腐的。
安微人管它叫石鸡,最常见的吃法是和石耳一起炒。
石耳是长在石头上的一种象木耳的菌,也有点像地木耳,但是是黑色的。和石鸡一起炒,菜名叫炒双石。
如果你被招待时吃了炒双石,那说明了主人的盛情。名气大概仅次于臭鳜鱼了,也是徽菜中的佳品。
泥蛙能长到半斤以上。稍有响动就会逃离,不好捕抱。小岛上哪里有泥蛙,个头有多大,晓春和再春都心中有数。兄弟俩会变着法子去打他们的主意,收获也变成了迟早的事。
有一次兄弟俩在一处废弃的房子里找到个大家伙,在岸上要抓到它可容易多了。再春手到擒来,可那家伙竟然突然间像娃娃鱼一样“哇——、哇——”地大叫起来。
房子里又暗又潮湿,吓得两兄弟扔下泥蛙就往外跑。等定过神来再回头去找时,早不知躲哪里去了。
比较而言,泥蛙还是清蒸好吃,这能保留它原有的风味。
田里的美食还有好多,螃蟹、田螺、土狗、禾虾等等。但不是因为它们自身的数量稀少,而是敢吃、会吃的当地人并不多。大多数人不太习惯吃这些古灵精怪的东西,只有那些最懂享受口福之欲的人才偶尔捕捉,这里也就不去一一介绍了。
晓春和再春这对油盐坛子,却天生的对这些事物有特别浓厚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还远不止因为所获得的美食,而更将乐趣贯穿在这种寻找美食的过程中之中。诸如此类的技艺,他俩并不需要见到过,单凭有人讲过,就会琢磨着去实践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