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官,今日,河广客栈所售青团,分为艾草和清明菜两种大类,然后,又分为豆沙、咸蛋黄肉松、花生芝麻三种口味,所以,若是想要每样口味都来一个,就恰好是六个。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喜欢的口味来进行购买。”
在开始售卖之前,宋清欢便站在人群里,先把这事给说明了。
众人一听,顿时来了兴致。
“宋娘子,无论是什么口味,只要是你河广客栈售卖的,自然不会差了去,我们啊,就是冲着你的手艺来的。”有人说道。
“就是,宋娘子的手艺,那自然是没的说。”那人刚说完,有立马有人附和。
“如此,清欢就在此谢过各位了。”宋清欢又站定了,左手握住右手,左拇指压在右手拇指之上,屈膝下蹲,颔首,双手下摆,给众人行了一个礼。
三人配合有序,分工合作,周行负责收钱,宋清欢负责招揽客人,姜半夏负责将客人要的青团给用纸盒装起来,客人虽多,却也不至于显得手忙脚乱。
就在三人都忙着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在街巷的拐角处,有个身影,盯着三人瞧了许久,才转身离开。
宋清欢做的那些青团,只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便尽数卖了出去。
虽说劳累,可当她看到一上午所赚的钱,顿时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那赚的,都是钱啊。
钱是什么?是她所追求的安全感的来源。
……
用过了午饭,宋清欢便吩咐姜半夏关了客栈,挂上了有事外出的牌子,备下香烛纸钱,还有青团,带着两人,去给宋远上坟。
梨花风起,清明已至,游子寻春,纷纷出城。
虽说已是午后,可镇外,还是少不得进出的行人。
一路走来,人们知道宋清欢是去给宋远上坟,都忍不住唏嘘。
那样好的人,却说走就走了。
从众人的只言片语里,宋清欢反而越发的糊涂,实在猜不出那位宋远,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说他古道热肠的也有,说他邪气至极的也有,似乎在每个人的口中,听到的评论,都不一样。
这样的人物,她却没有机会真正的认识,实在有些遗憾。
仲春的太阳,带着暖意,照在人的身上,让人也变得懒散,宋清欢和周行,默默的跟在姜半夏的身后。
三人先直接上了山。
姜半夏知道宋远埋在何处,将两人带到了宋远的坟前。
祭台上,摆放着一壶酒,红色的小笺边缘,已经微微有些褪色,但依旧可见上面写着的三个字——故人归。
多少天涯未归客,清明时节尽数归。
在那酒壶的旁边,一朵黑色山茶花,还正新鲜。
角落里,还有几个小酒壶,没有贴着标签,不知是哪位故人所赠。
甚至还有几包糖果。
看到黑色山茶花时,谁也没有注意到,周行的眼神,明显的躲闪了一下。
“老掌柜的故人,真的很懂他。”姜半夏看着祭台上摆放的那些祭品,唇角微微扬起。
她跟了老掌柜好几年,知道老掌柜最喜欢的便是喝酒,也喜欢在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吃上一两颗糖。
他总是对她说,只要尝到甜味,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了。
在他走后,还有人记得他的习惯,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在这些祭品中间,有一个小碟子,上面放着用红色绫罗包裹着的糕点,引起了宋清欢的注意。
她蹲下身,将那盘糕点仔细打量了许久,才睁大了双眼,忽而惊呼道:“这是……红绫餤!”
“红绫餤?”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周行,也有些惊讶,“宋前辈的坟前,为何会出现红绫餤?”
反倒是姜半夏,似乎并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又问道:“掌柜的,这红绫餤,是什么?”
“红绫餤,其实就是一种饼饵,将红豆沙和着猪油,包裹进面粉里,再用模具压成各种形状,进行烘烤,最后用红绫包裹着,所以叫做红绫餤。这种糕点,一般是官家将其作为御赐的糕点,赏赐给新科进士,或者有功之臣。有诗云:莫欺零落残牙齿,曾啖红绫饼餤来。所以,人们向来都以能够吃上这种糕点为荣。”
宋清欢看着那碟红绫餤,一字一句的解释道。
听完宋清欢的话,姜半夏眉头微蹙,眸子半阖,似乎在思索什么,片刻之后,才听她开了口:“掌柜的,听你这样说,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或许与这红绫餤有关。”
“什么事?”宋清欢回过头,看着她,满眼期待。
“那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记得,那天晚上的天气很冷,天上飘着大雪,整个桑野镇,全是白茫茫一片,老掌柜有事外出,还没有回来,我就在客栈里等他。
后来,老掌柜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冻得面色青紫的书生。他醒过来之后,才告诉老掌柜,他是进京赶考的考生。当时,老掌柜亲自给他做了饭,收留他住了一晚,还给了他一些盘缠。可第二天早上,那个书生却不告而别,从此再无音讯。
因着这件事,老掌柜还唏嘘了许久,说不知那个书生究竟有没有到京城,有没有赶上考试。再后来,直到老掌柜离世,都不曾听过关于那个书生的消息。”
“如此说来,那书生,应该是已经高中了,所以才会送来这红绫餤。”宋清欢听闻这样的结果,也很是高兴。
不管怎么说,自打她参悟了河广客栈存在的意义之后,她是真的从心底里佩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