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欲把相思说似谁(1 / 1)古来圣贤皆死尽首页

王家大摆家宴,为王朗之洗尘。    宴会上,瑰意根本不敢看王朗之,好在二人一个坐在主位,一个缩到了离主位最远的那个位置上,长桌的距离是一道屏障。瑰意本已做好了这场饭局定会尴尬的准备,但实际上气氛至少看来还是很融洽的。王朗之是应酬的个中好手,爽朗大方又诙谐,仿佛已将之前七年王家人对他的不好全部抛之脑后。    瑰意只顾埋头吃饭,只是每次抬头目光不经意瞥到王朗之时,他都无一例外在看她。    晚宴至半,瑰意以更衣为由,一个人溜到会客厅外,再不打算回去。走到水榭,遇到了怒气冲冲的四小姐。    四小姐今天被王朗之逼得跳池塘,回房后气得七窍生烟,故称病没有赴晚宴。“站住!”    “四妹又有什么事?”  “敢问三姐,三姐之前说过的话,都不算数了?”    瑰意看了一眼她身后的四名婢女,“让她们先退下。”毕竟四小姐这阵势一看就是来寻她不是的,被下人看到王家内讧,若是传出去难免教人笑话王家。    四小姐却全然误解了她让下人退下的缘由,她冷冷一笑:“三姐做了什么亏心事怕人看见,还知道要脸面?还是说,三姐有潜堂哥,哦不,晟王卓潜撑腰,想要支开旁人再来教训我?”    瑰意扭头要走,“四妹未免把我想得太坏了,也罢,今晚月色正好,四妹就和你的丫鬟们在这儿慢慢欣赏吧,我先回去了。”    “不许走!”四小姐道,“三姐走的那天,答应过我,到律家退婚之后就将婚约顺给我!可律家只寄来一纸退婚书,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犬子此生无缘王家闺秀’,你说,你是不是根本就没跟律郎提起我!?”    瑰意脸色一僵,好在背对着她们并没有让人看出她的紧张。她素来厌恶谎言,可这种情况下,又不得不说谎。“是,我没有,我出尔反尔了。只是四妹,律郎君不是你的好姻缘,你莫要执着。”    听罢,四小姐走上前去,狠狠地捏住瑰意的肩膀,质问:“你说什么!?你凭什么说我与律郎不是好姻缘?那天在凉亭里,见到律郎的不只三娘,还有四娘!他对我笑,跟我打了招呼,说不定心里也对我有好感……我知道了!是你,是你记恨我,所以不仅没有提起改变婚约对象,还在律郎面前诋毁我!是不是这样?”    瑰意不能告诉四小姐那天她在凉亭里看到的并不是什么医药世家的端方公子,而是她所反感的江湖人中最凶残的那种人,那是杀手黎赪。更不能告诉四小姐,她心心念念的律郎现在生死未卜,而昔日的律家更是不复存在,现在的那个律家,已然姓了卓。    瑰意深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四妹说的没错。是我在律郎君面前说了四妹的坏话,所以他现在很讨厌四妹,你们两个已经没有姻缘了。这辈子,四妹都不可能嫁给他,劝你断了这个念想。”    “贱人!”四小姐神色失控,想要掌掴瑰意,却被四个婢女死死拉住,她咬牙切齿,怨毒地看着瑰意。“你以为你和卓潜的姻缘就是好姻缘吗?卓潜一早就清楚自己并非王家人,少年时你又是和他走得最近的女人,他对你产生占有欲姑且算是正常。而你呢?你在以为他是你哥哥的情况下,勾引自己的哥哥,凭白得了个好使的、对你惟命是从的男人,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厉害?”    瑰意斥道:“王瑰如!你嘴巴放干净点,你是王家小姐,不是市井泼妇!我与卓潜本就并无血缘之亲,我们之间的事,轮不到你来评说!”    四小姐见她动怒,本来悲痛的心中不觉升起一丝快慰,“我说的没错啊,卓潜公开身份至今还不到二十天,你们两人就在祖母的病床外不远处亲亲我我。我可还没听说过有谁做了七年兄妹,还能一下子成情人的。除非……哎呀,不会是你二人过去顶着兄妹之名,早已暗生情愫,甚至有过肌肤之亲了吧?”    瑰意本就不善争执,碰上口舌上不饶人的四小姐加上心中确也忐忑不安,一股气堵在喉咙上,竟什么话也骂不回去,只是担心一点:“白天你看到的事,不许声张。如今祖母卧床,决不能传到她耳中!”    四小姐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眼神却如刀子一样瞥向瑰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祖母若是知道了,甚至被你气得呜呼过去……也全是你的错!”    言下之意,自然是说瑰意会气死自己的祖母。瑰意听后脑袋发胀,从未有过这么想揍人的冲动,不过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瑰如是二叔的独女,自幼就被宠坏了,动手反而会让家中更加不和睦。于是,她咬牙道:“我与卓潜之间,没有你想的那样龌龊,也不是那种关系。”    四小姐尖声笑了起来,笑完了刻薄道:“三姐不会是想说那吻,是他强迫你吧?哼,三姐真是无辜呢。若天下多一些像三姐这样‘无辜’的小姐,我看呐,青楼都开不下去了……三姐怎么不说话了?是羞愧难当?还是在等卓潜出来教训我?告诉你,我不怕!他这次是会再让我跳池塘,还是打我耳光,还是说索性说杀人灭口?”    其实瑰意尽管生气,但是并不希望王朗之听到刚才四小姐说的话。现在的王朗之愈发神秘莫测,从之前他杀伐决断来看,瑰意甚至隐隐觉得,他听到后就算是杀了四小姐,也不算完全出人意料。    “王瑰如,我不与你计较,不代表我认了你说的话,也不代表我没法对付你。只是看在同门姐妹、我比你虚长几个月的份上,姑且忍让于你。”瑰意的目光转向四名婢女,“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们好自为之。”    说完后,瑰意冷哼一声,拂袖而去,耳后不断传来四小姐的咒骂。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后,瑰意展开毛毡,铺好宣纸,在一方从寺庙请来的砚台上,研磨着新进的松烟墨。急于排解心中杂思,她提笔急书,脑中头一个想到的唯有从初学书法开始,临摹了成百上千次的《兰亭集序》。    正文的第一个字,便是“永”字。“永”字最是难写,王朗之就一直写不好。他的独门兵器是“春秋笔”,以其多变、飘逸独步武林,要是他握毛笔时也有练武的那份悟性,瑰意也就不会每每拿“小书圣”那个诨号来嘲笑他了。上一次瑰意和王朗之一起临摹书圣碑文的拓本时,她手把手教他写“永”字,写了足有五十多个,她才后知后觉地从王朗之不经意露出的一抹窃笑中发现他故意写坏要她教,发现后,她免不得又不理他了。    只是写了头一个字,怎么就分心了?瑰意厌恶这样不争气的自己,回过神来一看,一滴水正好打在那“永”字上,墨迹晕开。    她竟然哭了。    她似乎执意想要对抗心中这种莫名其妙的愁绪,想着将心思完全转移到眼前的纸笔墨上,用力地握着笔,很快就在纸上写完了最后一句话: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1]。    既为书道门生,她对书法的鉴赏亦有见解。书法有三境,初学者但求平正;既得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2]。她写完后重新看自己写的字,却看到一篇浮躁无章的书法,就连“但求平正”这一点都没做到。    难怪!难怪。文章本是书圣酒酣时信笔而成,其境界何其洒脱、自然;而她含着泪,为了排解心中思绪而写,岂非辜负了《兰亭集序》的意境?这是对书圣的不敬。    瑰意将笔墨归于原位,将刚刚写完的纸揉成一团,狠狠往地上一扔。    这时,有人推门进来。    “出去!”    “瑰意,是我。”王朗之的声音。    “是你就更要出去!”瑰意愠怒。    王朗之拾起地上的纸团,展开一看,看到最后忽然眼睛一亮,小心翼翼地将纸叠好收进了自己的怀里。    “好,我出去。”随后他竟不由分说地揽过瑰意,走出门,抱着瑰意一跃,稳稳落在了屋顶。  月朗星稀,夜空如洗。    瑰意脸上泪痕未消,在清冷的月光下,脸颊上闪着水光。王朗之心中疼惜万分,自觉自己真是个混蛋。“我要走一段时间,瑰意又不愿与我同去皇城,将来少则一月,多则三月,我们没有机会见面。所以,是我今天太急了,一心只想把瑰意定下来。”    “什么叫把我定下来?我是一件商品吗?”    王朗之急忙摇头,“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如果瑰意心中喜欢的人有个队伍的话,我想排第一个。我不想你再和别人定下婚约……”    “如果我就是和别人定下婚约呢?”许是太累了,瑰意没有像往日那样经过思考措辞,有些口不择言,“你难道也要像铲除律家一样铲除那家人家,然后再上演一出苦肉计,让我心里愧疚、感动?”    “瑰意竟是这样看我。”这句话像冰雹一样砸在他的胸口,“是啊,瑰意不说我还没想到,过一段时间我索性上奏今上,将律家所犯之罪弄得人尽皆知,为自己挣一个清正廉洁、大义灭亲的名声。俗人迷信,经此一事定会觉得瑰意克夫,从此媒人再不踏入王家,自然也没有人敢娶你。那时候瑰意就只有我了。”    瑰意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一连后退数步,突然踩上了一块活动的瓦,整个人重心不稳,眼看就要翻下屋檐!    王朗之迅速搂住了她的腰,却不完全将她拉上来,反而让她半个身子悬在空中。“笨蛋,这种浑话你也信!我真的让你如此失望吗?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争来的,因而会理所应当得想用计谋来达到我的目的。如果瑰意不喜欢我这一点,我可以慢慢改,也可以做任何补偿。但我不想瑰意因为这种理由,而放弃自己的终身幸福。”    瑰意心道:王朗之脸皮厚这一点倒是经久不变,别人自夸可能还要拐着弯子夸,或是明贬暗褒,或是故作谦虚,可他倒好,总有办法变着法子夸自己,还夸得坦坦荡荡、天经地义。什么叫不想我为了这种理由,而放弃自己的终身幸福,感情在他心里,我只有跟了他才是我的终身幸福吗?    王朗之看着她悬在半空、微微颤抖的身体,玩味一笑。“瑰意是想练腰力吗?”    他故意不拉她上来,非要让她主动勾住他的脖子!    就在瑰意快要撑不住的时候,王朗之扶着她腰间的手稍一用力,冷不丁将她推上屋檐,而她也就顺势向前一倒。这个时候,王朗之展开双臂,笑着接住了“投怀送抱”的她。    瑰意的额头撞到他的胸口,缓过神来后,立刻将手伸进王朗之的衣襟想要取走那篇糟糕的书法。    王朗之眼疾手快,一把按住了她的手。“月黑风高,瑰意想干嘛?”    由于他们曾以兄妹相处,瑰意在王朗之面前总是会忽视那些礼数,举止也更放得开,习惯使然,造成了眼前的尴尬。手中传来他胸前的炙热和强有力的心跳,瑰意勉强保持镇定道:“取我写的废稿。”    “它对你来说是废稿,对我来说是要珍藏的宝贝。”王朗之松开她的手,自己取出那张皱巴巴的纸。    “王朗之!你好歹也练了这么多年书法,什么是好什么是差还分不清吗?”    “字,确实比瑰意往日写得差很多,不过情嘛,情真意切,自是上等的。”    瑰意摸不清他的葫芦里买的什么药,忙问道:“你瞎说什么,谁的情?”    王朗之将纸头举高道:“这里面写了谁的名字,就是写字的人对谁的情咯。”    瑰意以为他又是在开玩笑,不想搭理他,只瞪了他一眼,就在她要跳下屋檐的时候,王朗之从背后抱住了她。他将下巴放在她的头上,闻着少女发间淡淡的桂花油的香味,他忽然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天下的一部分。    “瑰意,你是我的瑰宝。”    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在文章最后写错了两个字,错写成了他的名字:“朗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朗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1] 王羲之《兰亭集序》  [2] 孙过庭《书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