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忍住让嘴角不上扬,但眼角眉梢都带着得逞后的笑意,恣意风流。 “我都没答应,你怎么能——无耻、下流!” 瑰意扬起手正准备打他,就听王朗之夸张地叹气道:“哎,想我堂堂晟王,刚恢复身份没几天,回家后又是被逼着给老太太下跪,又是认了一堆莫名其妙的错,到头来还要挨巴掌。憋屈,真憋屈。” 此话一出,瑰意想起他这些年在王家确实受了委屈,心中一软,手腕便被王朗之顺势抓住。 瑰意那天在树林小屋里早已见识过王朗之惊人的臂力,不好用蛮力挣脱,索性不白费力气,任由他抓着。天气炎热,他的手却凉凉的,没有男子身上那种黏黏的汗。 “四小姐在看什么?” 王朗之目光斜视了一眼池塘上的小桥,四小姐扭头便要跑。 四小姐一来是听闻王朗之身份曝光后,后悔自己当年没有好好待他,实在是心中郁结急需发泄,二来是她清楚王朗之就算看在王瑰意的份上也绝不会向王家人动手,故而胆子也肥了。 “哼,原来我那时候就没猜错,你们两个在仍是兄妹的时候就厮混在一起了!” 王朗之冷道:“哦?所以那时候陷害瑰意受家法的人想必包括四小姐吧?” “那不是陷害!”不知为何,四小姐竟觉得他眼神如狼,令人生畏,嘴上虽不饶人,脚步却不由地向后挪。“家有家规,你们胆敢乱/伦……那是、那是她应得的惩罚!” “跳进池塘里去。”王朗之命道。 “你说什么!?” “这可不是陷害,这是四小姐应得的惩罚,同时也是最轻的惩罚。”王朗之道,“下次,如果四小姐再对敢自己的三姐有半分不敬,我的惩罚就绝不止这样,四小姐务必掂量掂量自己是否受得起。现在,跳吧。” 四小姐气得浑身发抖,却不得不遵从王朗之的话。因为相识多年,她知道王朗之一向挺看得开,从未见过他这么计较,尤其是和她一个女孩子计较,这次她若不跳,也绝对会被他踹下去。她望向瑰意的方向,做着最后的努力:“瑰如还是闺中女儿,怎么可以在外男面前湿了衣裳?” “唷,四小姐也知道我是外男,方才还口口声声说着乱/伦呢。”王朗之道,“放心,就算四小姐湿了衣裳,我也绝不会娶你的。夏日炎热,请四小姐去水里泡一会儿,清醒一下脑子,过一会儿再捞你上来。” 四小姐咬着牙,一副快要哭了的样子,最终心一横,“噗通”跳入了池塘中。 瑰意只是在一旁看着,并没有阻止。王朗之这样小惩大诫,也能让她这位牙尖嘴利的四妹往后收敛一点自己的骄矜。 谁知,王朗之忽地抓住她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上,低头又吻上了她的唇,这一次的吻较之刚才那个强硬的吻更柔和了些,伴着荷花和露水气味更显暧昧。 荷花塘并不浅,四小姐还在水中扑腾、呼救。在这样的环境下与王朗之接吻,令她心惊胆战,遂用力敲击王朗之的后背,挣脱他的怀抱后冲向桥边。 “这么一会儿,她死不了,顶多呛几口水罢了。”王朗之捧着她的脸道,“瑰意什么时候让我亲得尽兴了,我就去救她。我建议瑰意用心一点,节省时间。” “混蛋!唔……” 王朗之旁若无人地吻着,只觉得她口中隐隐有一股清香,令人欲罢不能,食髓知味,他眼中情.欲渐浓。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放开瑰意,迅速将四小姐拉回桥上。此时瑰意的嘴上已经红肿了一片,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和一个不久前还是她名义上的哥哥的男人做了什么! 趁王朗之救人时,她捂着嘴,跑开了。 瑰意跑出了王朗之的视线范围,终于停了下来,一停下来,她发现自己的思绪一团混乱,各种情绪混杂在一起理不清楚,恼怒、难过、羞涩、甚至还有一丝隐隐约约的喜悦。王朗之凭什么总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第一天向她表白心意,也是第一次吻她,还一连吻了三次! 取下鬓边的荷花,在刚才大动作中花瓣已经掉了一些了,可余下的荷花色泽依旧娇艳如少女的脸颊。 瑰意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何傻愣愣地站在这里,或许并不想承认她觉得王朗之很快就会追上来。 可是,王朗之并没有追上来。 他去了远山侯府,和一个来王家找他的白须白发的男子一起。 远山侯府坐落于半山腰上,建筑以白为主色,即便有洁癖的主人离开了数月,门庭依旧一尘不染。猫儿三三两两地卧在侯府各处,见到有人来,连动都懒得动,只“喵喵”地叫着像是要讨食。 王朗之无心逗猫,问道:“雷叔,陆夜雪没有回来吗?” 雷疆摇头:“回晟王,没有。” 王朗之:“他的信上写了些什么?” 雷疆依旧摇头:“侯爷并没有寄信回来。” 王朗之的瞳孔蓦然收缩。 其实,王朗之在定下整个计划时,就已预见翠微谷之祸,正因为了解陆夜雪的个性,就料定即便陆夜雪的《无上剑诀》还未大成,他也一定会为翠微谷拼命。 绝望,永远是修炼绝世武功最好的助力。尤其是像陆夜雪这般清风朗月的人,想要修炼这种带有邪性的神功,就必须在极端的处境下通过外界刺激他一把。 在这个计划中,王朗之没有打算牺牲陆夜雪,所以,明有姜娘和姜娘背后的蜀中唐门保护,暗有西风楼主亲自前往。但他不是神,无法预料到一切,众多变数之中便存在着三个最坏的结果,一,陆夜雪的身子差到撑不到《无上剑诀》能为他续命的那天;二,姜娘和西风楼主没能及时找到他,他死于屠谷禁军手中;三,他因恨大开杀戒,无法控制剑诀的反噬,一念成魔。 “晟王?” 雷疆唤他的时候,他方才惊觉手上已全是冷汗。 “姜女侠前日倒是有来信。信上寥寥数字,似乎是在匆忙的情况下写的,信上说,侯爷决定赴天山万俟霄的五年之约。” 五年之约指的是陆夜雪十八岁那年代表翠微大败西域众高手后,同为西域人的万俟霄人远在天山,却派人传了句话,与陆夜雪相约五年后在南都比剑。自此之后,从未见过面的两位少年英才的名字便绑在了一起,江湖上的人津津乐道一句话:江南夜雪,塞上碧霄;剑道长夜,终临曜光。 他们,各有各的传奇身世,各有各的绝世风采,一度是许多话本的双主角,养活了不少缺乏题材的话本笔者、江湖说书人。在那些故事中,他们亦敌亦友,棋逢对手,甚至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就算陆夜雪亲口说他其实从未见过万俟霄,可能也没多少人会信。 尽管王朗之绝不认为陆夜雪这个时候遵守五年前那口头约定是明智之举,但雷疆的话无疑证明了陆夜雪至少还活着,他终松了一口气。 “劳烦雷叔将信件的内容读一遍。” “小陆决定赴五年之约啦。那个冷面冷心冷脾胃、无情无义无理取闹的臭蛮子万俟会在今年十月初五,出现在皇城紫微坛。然后姜女侠空了一大段,在空白的地方画了一个两个眼睛一个嘴巴的人脸。下面写:我知道你肯定会看到这封信。想你啦,晟王,遥寄香吻一个。” 雷疆面无表情地念完了这封充满姜娘个人色彩的信的内容。 “……早知是这样的信,我还是自己看吧。”王朗之抢来信一看,发现姜娘的信当真图文并茂,“臭蛮子”那三个字上面画了一双凶神恶煞的眼睛,而那张瞧不出是男是女的人脸八成就是他自己。香吻还真是个香吻,姜娘涂了口脂,在信上印了一个唇印。 王朗之一把将信塞回雷疆手中,“雷叔,信是寄到你们侯府的,请收好。” 雷疆:“永远不要辜负女人。” 和雷疆也认识这么多年了,王朗之知道这人话不多,但时不时会冒出几句貌似哲理的话。 “说真的,女儿红的芳心不在我身上,她老是将喜欢我挂在嘴边,只是因为她知道我永远只拿她当朋友,而她也绝不会真的爱上我,所以这样互相调侃的关系让她觉得很安全。” 雷疆:“不懂。” 王朗之:“意思就是,女儿红并不是只有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那一面,她受过情伤,不想再让自己深陷情网。女儿红挑中了我,可能是因为我和她曾经爱过的人天差地别,她想证明自己并不爱原来心里那个人罢了。” 雷疆:“心里那个,谁?” 王朗之:“不知道,我又不是女儿虫肚子里的蛔虫。这种问题我一个大男人总不好专门去打听吧。” 雷疆:“为何跟在下解释?” “当然要解释!以前无所谓,现在我不想让别人将我和别的女人扯在一起。”他想,我只想和一个女人扯上关系。 “别的?” 王朗之被雷疆一本正经的八卦逼得想上树,“这些雷叔就别问了!总之,别被表象所迷惑,雷叔要是觉得养猫的日子太过无趣,你把女儿红和大冤枉凑一对,都比把女儿红和我凑一对靠谱。” 雷疆:“不许在背后议论侯爷。不过,真的,靠谱?” 王朗之爬上了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