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之犯不着和一个病床上的老太太置气,他跪是愿意跪,但认错、赔罪却是强人所难。不知道认什么错、赔什么罪,怎么办? 王朗之“噗通”一声跪在床前,想挤出几滴眼泪,但没能挤出来,“老祖宗,王潜错啦!错不该让您担惊受怕、平添许多愁,贤的是您,愚的是我。” 敬城:“……” 瑰意:“……” 不得不说,他即兴发挥的水平太差,让人觉着他好像下一刻就要给大家唱上一段。 老夫人听罢急喘,凌夫人、敬城、瑰意三人连忙又是安抚又是顺气,她才稍稍缓过气来。凌夫人斥道:“你莫要在这儿油腔滑调,接下来我说一句,你跟我说一句,好好跟老夫人赔个不是。” 这个主意不错,正好免去了他打腹稿的麻烦。王朗之从善如流地跟着凌夫人说完了一通认错的话,只是说的都是“王潜”如何如何,而他现在是卓潜,天上那位就算听到了想必也怪不到他头上。 老夫人神色渐缓,只听凌夫人接着道:“你跟我说:我发誓以后绝不再与三妹王瑰意私下往来,绝不干预王瑰意婚嫁……” “母亲。”他出言打断。 这种话,即便是用王潜的名字也说不出口! 凌夫人幽幽地看着他,仿佛早已洞悉了他的内心。 少年时,从未体会过母亲的照料的王朗之也曾想过在凌夫人身上发现那陌生的母爱。作为一个母亲,她对自己的孩子既严格又慈爱;她命令王家的教书先生在每次授课之后给敬城布置比其他王家孙辈更多的功课,却也会在敬城因天生跛足被同龄的孩子嘲笑的时候手持戒尺追着那些孩子教训;她会在瑰意偷懒的时候罚她抄写《女戒》、《女则》,但同时她不会阻止瑰意偷偷去男子的书房偷书。一直以来,凌夫人都深深地厌恶着他,现在,他愈发觉得凌夫人不仅仅是厌恶那个私生子的身份,而是厌恶他这个人。 瑰意轻轻摇了摇祖母的手,“大哥之前受了重伤,大夫说大哥不能久跪。阿婆,大哥错也认了,看在他身子不适且明天就要走的份上,先让他回去休息吧。” 老夫人狐疑地看了王朗之一眼,叹了一口气:“也罢,之前的事老身姑且就不计较了。瑰意的婚期将近,家中也该多些喜气。” 王朗之讶异:王家人连那份律家的退婚书都没跟老夫人提起吗?可笑,到时候怎么可能瞒得过去? 老夫人伸出一只枯瘦的手,颤颤巍巍地抚摸着瑰意的脸颊,露出了罕见的笑容,“我的意儿啊,终是要嫁人了,意儿的嫁衣上还有阿婆眼睛尚好时绣的一只鸳鸯,就算是为了看到意儿风光出嫁,阿婆也要活到那一天……” 一个老人如此微笑含泪地说出这样的话,硬生生将小辈口中的真话给堵了回去。 瑰意目光复杂,最后如遁走一般,和王敬城二人一起扶着王朗之告退。 花园内。 从这一回见到王朗之与瑰意二人的第一眼起,王敬城就感觉到两人之间似乎有一种奇怪的氛围,与之前都不一样,可他也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了。他忍不住问:“大哥三妹,敬城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们二人之间可是发生了什么?为何母亲……要让大哥发那种奇怪的誓言?” 瑰意原本扶着王朗之的手,想要逃开,王朗之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牢牢地握着,不容挣脱。 王敬城后退了一步,刻意压低了嗓音:“你们……这怎么可能?” 就算现在王朗之的身份真相大白,但他的名字依然赫然出现在王家族谱中;即便族谱上可以除名,在王家人心中他与瑰意曾是兄妹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纲常伦理比天大,在世人眼中曾是兄妹的二人若是产生爱意,就是令人不齿,这一点也可能被有心之人加以放大以危害刚刚在朝堂上有了一席之位的王朗之。 王朗之眼底流露出一丝倨傲,“不仅可能,而且是最好的可能!对我来说,瑰意是天底下最好的瑰宝;对瑰意来说,我卓潜早已将一颗真心奉上。对外,我自可以说是为报答王家多年养育之恩,娶王家女儿为唯一的妻,若是还有哪个嘴碎的敢对瑰意不敬,我也无需和那种不会审时度势的笨蛋理论,自是有百种方法让这些人后悔。” 此话一出,不仅是王敬城,就连瑰意也分外震惊,因为王朗之之前从未这么直白地表露过他的爱意。 王敬城听说自家大哥是先帝遗孤时的心情,或许还没有现在来得震惊! “所以,祖母和母亲那样生气的原因是你们……什、什么时候的事?” 王朗之想了想,诚实道:“要是问我从什么时候喜欢上瑰意,那一定是很多年前了;不过瑰意,可能刚刚才明白我对她的喜欢,从来就不是什么兄妹之情。刚刚我在屋里认了这么多‘错’,并非出自我本意,我怕瑰意误会,只好提前向她表白心意,自证衷心。” 这算哪门子理由?瑰意的脸涨得通红,手怎么甩都甩不开,原来的大哥在二哥面前跟她表白、屋里还坐着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这是多么放任的事! 王敬城再一次后退,他猛然想起之前的种种端倪:王朗之天性散漫疏狂,他看得惯的人,哪怕是乞丐也能与之彻夜畅饮,他看不惯的人,便山高水远,两不相干。每每他回王家,不仅要被王家的刻板规矩给约束着,还要受人白眼,可他还总是眼巴巴地赶着回家……“你们的事还有谁知道?可与父亲说了?” 王朗之沉默片刻,一种很难与他挂钩的无奈的神情,出现在了他的脸上。“在王家,敬城你是第一个知道的。我已让人接了王奎去皇城,我与他在皇城见面的时候,会向他提起的。可是,我不知该如何与老夫人、凌夫人说,全天下我最希望瑰意的家人,能够接受我。” “阿潜,”瑰意道,“现在决不能告诉她们。我还没有理清思绪,因为我发现自己不再像了解过去的大哥那样了解阿潜。我需要再多一点时间,来重新认识并接受我眼前的阿潜。” 王敬城发现妹妹看向王朗之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彷徨无措,而从前她看大哥的时候,眼睛好似会闪光,充满着信任、依赖还有连他这个亲哥哥都无法企及的默契。 “阿城……” 王敬城心中虽有不安的感觉,但还是拍了拍王朗之的肩,肯定道:“大哥,王家若敬城不第一个帮你,还有谁能打头阵?只要大哥能让三妹点头,王家人那边,我来想办法。只不过,这事急不得,尤其是祖母那边,必须靠软磨硬泡慢慢来。在此之前,为免多生事端,明天大哥你去皇城后,就别往家里来信了,先让人以为你们之间早已淡了下来。” 王朗之立刻笑开了,“敬城真乖!” “别恶心我了。”王敬城嫌弃地拍开他伸向自己头顶的手。“好了,我先走一步,你们也赶快各回各房吧。” 王敬城前脚一走,王朗之就拉着瑰意穿过荷花塘,来到假山背后。 上一次二人离家时,池塘里还有许多未开放的尖尖角,现在已到了荷花最盛的季节。王家有着远近一带最大的荷花塘,恰逢阳光明媚,熏风袭人,荷花塘里水波潋滟,莲叶田田,碧绿、淡绿、深粉、浅粉交相辉映。 王朗之身形一动,足尖轻点荷叶,休迅飞凫,攸地出现在了荷花塘中央,摘下了一朵个头小小的荷花,随即回到少女身边。那朵荷花只有他一个手掌那么大,也不知他盯了池塘里的荷花多久,才从几百朵荷花中挑出这么小的一朵。 原来,王朗之是想把荷花簪在瑰意的乌发间。有诗云:“佳人反覆看荷花,自恨鬓边簪不得”[1]。他就偏要择一朵能簪在佳人鬓边的荷花。 “那时候……”瑰意的语气中带了几分怀念,“阿潜在远山候府门前等我,用梨花编了很美的花冠,却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做完了就随手将花冠扔在地上,还信誓旦旦说‘花本来就是要归于尘土的’。没想到才过去没多久,阿潜就开了窍,方才凌波摘荷的身姿,也不知要迷倒多少女孩。” “想着哄瑰意开心,我就无师自通了。”王朗之察觉到从刚才开始,她的表情就并不开心,于是,站到她的对面问:“刚刚瑰意说需要时间来重新了解和接受我。那是多少时间?” “我不晓得……”瑰意回避了他炙热的眼神。“但必然不是现在。” “彻底了解一个人真的重要吗?”王朗之掰过她的下巴,强迫她直视他的眼睛。“我对瑰意是真心,瑰意对我也是实意吧?这样还不够?” “阿潜的真心……”瑰意自嘲一笑,她肌肤莹白,嘴唇和荷花几乎一个颜色,鬓边的荷花更是衬得双颊愈发粉嫩。 “是啊,阿潜付出了什么,自然也希望得到什么。这本是人之常情,倒也……未可厚非。” 王朗之听出她话中有话,“这话什么意思?” 瑰意淡淡道:“有些事,你做过,你我都心知肚明,就没有必要说破了。” 不是误会,不是小打小闹,她好像已然知道了黎赪绑架她的事其中必有他顺水推舟。她的表现很平淡,她甚至可以理解有时候为了达到目的非要不择手段,但她终是对他产生了隔阂——这令王朗之感到恐惧。 他仍抱着希望:“瑰意,可即便如此,你也没有拒绝我,只是说要缓一缓,说明你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她却道:“无论如何,那天是阿潜来救我。我一直都很感激你。” “只有感激吗?”王朗之自信地眯了眯眼,“我可不信。” “阿潜永远这么胜券在握。你还是说对了,不只是感激,”瑰意眼中如有星辰,“可是……我不知道,这种异样的感情究竟是发于我本心,还是你刻意操纵的结果。在我十岁那年遇见你,是你将江湖带入了我小小的闺阁,是你告诉了我乾坤之大,自由之可贵,从那时候开始,叛逆和逃婚就已经注定了,我甚至隐隐有一种感觉,我走的每一步,都在你的影响中。这些影响,并不是不好,但至少——至少感情,是不应该带有算计的!” 她说完了,微微喘息,似乎是用了极大的勇气。其实,王朗之对她的影响并没有她说的那么严重,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看法,从来都不是一个盲从的人。 那好——王朗之突然俯身,一手将她的腰身紧紧抱住,另一只手扶住她的脑袋,低头深吻起来。他用舌头将她的嘴撬开,吻得迅猛,甚至有些粗暴,把那两瓣荷花似的嘴唇吮吸得红艳,直将口中的空气肆意掠夺一空。 “唔、唔!!” 直到少女快呼吸不过来,他才意犹未尽地松开了她,舔了舔嘴唇。 瑰意脑中“嗡”得一声,又羞又愤,连自己在哪儿都忘了,大叫:“卓!朗!之!” 这声尖叫引来了些许下人。瑰意忙躲进假山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偷情的错觉,当她察觉到自己的这种想法,更是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王朗之见她的反应实在可爱,忍不住偷偷一笑,高声让下人们都退下后,厚脸皮又凑上去,轻声在她耳边道:“瑰意啊,你现在心跳这么快,脸这么红,总不是我算计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