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雪吾徒亲启 为师将闭关三月,料卿已改变心意,剑诀就藏于当年向卿所说之地,可自取修炼。卿志比精金,心如坚石,假以时日,定有大成。愿卿从此去病,八荒天地,四时无穷尽,尽在举目之间。 三月二十 岐渊留书 陆夜雪来到了岐渊子的住所,便收到了这样一封简书,看完后提笔: ——师尊颐安 夜雪当勤勉修炼,不负师尊厚望。久疏通问,时在念中。还望师尊出关后,与夜雪一见。 五月初九 敬禀 不肖徒陆夜雪 《无上剑诀》一直都藏在天问绝壁上的山洞里,那是一个三年五载都不会有人去的荒僻山洞。 陆夜雪既决心开始修炼剑诀,不日便整理好简单的衣食起居用品,移居悬崖旁的山洞。对别人来说,在这个廖无人烟的悬崖上住下来,那可谓是惩罚,但陆夜雪则对这里分外崇敬,他相信这里将是他改命重生、阳和启蛰的第一步。 彻底的孤独将人与外界隔绝开来,自此人渐渐能感受到两个天地,一者在外,宇宙洪荒,大象无形;一者在内,原流泉浡,冲而不盈。 此后数天,陆夜雪依《无上剑诀》内功篇所传的秘法,以意导气,只觉有一团火热,从喉头开始暖便全身。每转一周天,体内的寒气就少一分,他的气血也畅通一分。 有时他修炼剑诀,物我两忘,乃至于一整天都忘记吃东西,晚间的时候肚子发出“咕咕”声,才草草嚼两个馒头,一片肉干,仅作果腹之需。他七岁习剑,家学渊博,十七岁入翠微学艺的第一年便在同批弟子的考核中夺魁,四年后出师,名扬天下,被誉为剑道双璧之一。他见过许多在江湖上为人称道的武功,可还是惊于此剑诀的玄妙:他原本的剑法中,有一些招式就来自于剑诀中“剑法篇”,可未曾修习匹配的内功。如今内功才堪堪突破九重中的第三重,他对原先剑法的理解就有了质的飞跃。 他恍然大悟,原来以前的自己,自以为能够汲取各家剑术之长化为自己的剑招。虽有《无上剑诀》的剑术篇摆在眼前,却不知真正的用法,无异于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带来的干粮吃完了,水也喝光了,便渴饮瀑布水,饿食花果。他本贵为远山候,吃穿用度皆有讲究,可自从在山洞里修炼,他将这一切全部抛之脑后,只要有了内功和剑法,其余的再差他也甘之如饴。 三十六周天之后,原先他感受到的那团火渐渐平息,化为了暖阳的气,沉入丹田。 旭日初升,朝霞万丈,广袤的山谷都被点化了一般散发着金光。陆夜雪冲出山洞,来到悬崖边,心中生出痛快之感——夙夜不懈,死生无念。但有手中青锋,前面是万丈深渊,又有何惧?前面是金山银山,又有何羡? 陆夜雪临渊而立,左手一动,仿若全凭手中竹剑的本能,使出了剑术篇中“秋雁”和“白鹤”两式,他已从中悟出了原来未曾发现的奥妙,虽威力还远不及鼎盛时,但单论剑招高妙已远胜从前的自己。 一阵穿堂风吹来,吹凉了陆夜雪被汗水浸湿的衣服。他突然想起,自己上这天问绝壁不知多长时间,他未曾告知任何人,也不知郭师兄有没有着急,而姜娘是否已离开翠微。 -------------------------------------------------------------------- 话说自从那天瑰意因对黎赪所说的话耿耿于怀,执意要在律家住几天之后,也不知王朗之是怎么厚着脸皮跟律老庄主说的,律老庄主竟然真的客客气气地给他们安排了客房。 瑰意脸皮薄,自知自己退婚理亏在先,还“好不要脸”地赖在了人家家里,第一天就闷在房中。等到了第二天,王朗之就耐不住无聊了,非要拉她逛街去。 每月月半,西市都会开张,让往来商贾和附近农户售卖各类物品。当天正是五月十五,王朗之带着瑰意来到了朔阳城最热闹的西街。 王朗之饶有兴致地在各个小铺子前翻看商品,瑰意却有些心不在焉。她稍微离开了一会儿,看到一块颇大的空地,却没有任何一家商铺使用。她便拦住一个讯街捕快,询问:“捕快大哥,这里怎么没有商铺?是原先包给那家商铺,结果他们没有来吗?” 捕快道:“这片原来一直是律家包下贩药材的,这个月律家付了钱却没人来。” 瑰意道谢后,心想,瞧律家并非很忙碌,怎么连每月一次的市集都忘了? “瑰意,怎么一个人跑了?”王朗之从后面拍了拍她,随即递上一串糖葫芦,而他自己也在吃糖葫芦,唇边还蘸了不少蜜糖。 “瑰意就四处随便看看罢了。倒是大哥,这么大个人了,刚才还插在一群小孩子里抢着买糖葫芦!”瑰意指了指自己的嘴角,“喏,这里。” 王朗之盯着她的唇。瑰意以为他不明白,又戳了戳自己的嘴角。 王朗之依旧定定地看着她,眼中变化莫测,忽又眯了眯眼,压低嗓子道:“帮我擦。” 啊?瑰意一愣,王朗之却没有给她犹豫的机会,抓着她的手来到自己嘴边,重复了一遍,“你帮我擦。” 在热闹的街上,周围行人如流水,可这一切在刹那间都化为无声无形。瑰意鬼使神差地用手指轻轻擦过了他唇边的蜜糖,声音细弱蚊蝇:“你……你撒娇……” 王朗之笑着取出帕子擦拭着她的手指,她低下头,“大哥你明明自己有帕子!” “是啊。” 他笑嘻嘻地说是,脸皮厚得教人拿他没有办法。瑰意抽出手指,将手缩回了衣袖,偏过头转开话题:“律、律家今天没有来集市……” 王朗之:“这有什么的,可能是忘了,也可能是律家家大业大,根本不在乎这一天的集市。” “瑰意想回去见见律郎君。” “大哥前几天才帮你退了婚,你不会是后悔了吧?”王朗之夸张地叹了一口气,“哎,我专门为瑰意跑到这里来,瑰意却不想陪我了。” “我才没有后悔!”瑰意哄道,“好大哥,大不了,你与我一道去?我就是想当面跟律郎君道歉罢了。” “好啊。不过我们先去吃饭,吃饱了再说别的。”王朗之欣然答应,拉着她一路跑到了一家有名的饭馆。 于是,两人就坐到了餐桌前,王朗之点了几道当地的名菜。他少时在翠微谷吃不惯剑谷的“斋菜”,总爱溜去附近的村庄开荤,那里的村民无辣不欢,就连白饭上都要大把大把地撒上辣子,这么几年下来,他从此爱上了吃辣。瑰意曾被他用辣给害过几次,眼下正看着王朗之要来一碗辣椒酱后在自己面前的碗里就着辣吃饭,又回想起当年被王朗之劝说吃辣的恐惧。王朗之正要将筷子伸向一盘白水鱼,瑰意在当中用自己的筷子拦住了他。“不许!换双筷子碰这鱼!” “辣椒多好呀,你怎么就是吃不惯。以后家里饭菜的口味可怎么办。”王朗之虽这样说,也利索地换了一双筷子夹菜。 “说得好像你回家吃饭的日子很多。”瑰意嘟囔了一句后,忽察觉刚才这对话俨然像是一对小夫妻的家常话,顿时脸颊泛红。 “不过我可以迁就你。”王朗之强调道,“瑰意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都迁就你。” 瑰意埋头看着饭碗,小声问:“为什么大哥待我这么好,从小时候起,就待我很好很好……明明我不是你唯一的妹妹,我的母亲也对你很差……” 王朗之想了想,道:“如果有个人没目的地待我很好,我大概会想,一定是我太他妈有魅力了。” “……” “我觉得瑰意你也可以这样想。”王朗之见她没回话,自告奋勇道,“要不我多夸夸你吧?我开始了——” “大哥!”瑰意指指菜,“吃饭。” 两人吃完饭后,就一道回了律府。 瑰意这一路走来,才知江湖并非想象中的鲜衣怒马,而她所见不过是冰山一角,王朗之行走江湖多年,怎么可能没见过那些惨烈的、痛苦的、无奈的事,那些挣扎着的、拼命生存的人?可他将这一切都消化得干干净净,在他明澈的眼里,看不出分毫阴暗,让人不禁想象透过这双眼看到的江湖,是不是也是明快而潇洒的? 在大哥身旁,总是很开心的。 她甜甜一笑,不自觉地向王朗之靠了靠。 两人回到律家庄,正要去拜访律郎君,他院子里的婢女就将两人拒之门外:“两位请止步,大郎今日外出,不在府上。临走前留下话说,他与小姐缘分已尽,再有瓜葛于情于理皆不妥。” 瑰意不甘道:“可否告诉瑰意他何时回来?瑰意并无纠缠之意,只是见一面。” 听罢那婢女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请小姐自重。” “抱歉,家妹还没想好。先走了。”王朗之不得不将她拉走,走到僻静处问道:“为什么非要见他不可?这不像你。” “我……”瑰意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决定说出来,与大哥一起想办法。“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人,自称‘律兰成’……” ------------------------------------------------------------------------ 是夜。 王朗之告诉她黎赪是个杀手,曾背叛了王朗之和陆夜雪,他说的话不足为信。 瑰意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如果黎赪在说谎,那他为什么要撒这样一个容易被揭破的谎呢?又为什么要骗她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呢?还有那个神秘的高手,自称林枫,但一听就是个假名字,他看过她的包裹后就决定和她一起上路,总不可能是闲得慌吧? 一切疑点的根源,都指向一个人,那就是王朗之。黎赪是王朗之的旧识,而那个包裹中的令牌都是王朗之给她的。如果说其他令牌,比如丐帮和聚财庄的,都可以归结为王朗之在江湖上人脉广博,而背嵬令来自翠微,姑且认为是王朗之得谷主器重,那么西风令的来源则很难有合适解释。瑰意从众人对西风令的态度得知,西风令非常稀有,而且能得到西风令的人一定和西风楼定下了什么契约。 瑰意想得头疼,暗暗鄙夷自己:大哥对她这么好,她却在背后猜忌他,与其这样胡思乱想,不如明天直接去问他。 就在此时,漆黑的房间里,地板上突然多了一块四方形的“光”。屋顶被掀开了! 瑰意霍然坐起,只见月光照进了房间,一道红影从屋顶上悄无声息地跳下,与床上的她四目相对。 她本能地想要尖叫,发出来的声音却只是不成语句的“呜啊”。低头一看,床上落了一枚石子,原来方才那一瞬,那人就以这枚石子点了她的哑穴。 这红衣高手无疑就是黎赪。 瑰意执起银扇,向黎赪射出两枚银针,同时冲向门。就在她的手触及门的那一刻,黎赪并没有拦住她,而是说道:“这里很危险,王朗之在骗你。我要带你走。” 她的手微微一颤,黎赪这时候连点了她身上几处大穴,她便软软地瘫了下来。黎赪小心地抱起她,以一根极细的钢索,飞身跃上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