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瑰意到珠玉阁取走了包裹后,只带走了几支金钗银钗做盘缠。她从马厩里挑了一匹快马,自王府而出,一骑绝尘。好在广陵是一座小城,宵禁不严。 云知趣地露出了月亮的真容,照亮了前路,她得以一路疾驰,一个时辰不到,来到了广陵城的边境。 此时距离日出还有不到两个时辰,城门紧闭,便只有将马停在了一家客栈,在客栈休息两个时辰后天一亮赶着第一批出城。她进入客房,锁了门后,一静下来,骑马时由于紧张而被忘记的伤口就愈发疼痛。她解衣一看,果然伤口全裂开了,就连原本只是皮下瘀血的地方也因与马鞍的摩擦而渗出了血。瑰意咬着牙,支撑着虚弱的身体搬来一桶凉水,取出包裹里的金疮药,半窝在床上清理伤口。 “没想到大哥给的江湖救急包在她出逃的第一天就用到了。”她一个人趴在床上,自嘲地自言自语。 反手给背后上药实在很不方便,她抹着软膏,一阵困意袭来,过了一会儿竟沉沉睡去了。 一夜无梦。 翌日醒来时,她似乎觉得自己睡了好久,可室内的光线依然很暗。昨夜特地留了窗户,为的是让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她就能醒来,可现在,窗户上竟被糊上了几张涂满墨水的纸!紧接着,她听到了房间里还有另一个人呼吸的声音,男人的呼吸声。她的心此刻都快跳到了嗓子眼——平生头一回独自在外过夜,就遇到了夜闯寝房的贼人!她摈弃凝神,向床头的后方看去,只见那张椅子上,坐着一个背对着她的黑衣男子。虽只是一个背影,但那人身披黑色连帽斗篷,冷不丁出现在幽暗的房间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魔头一类的人。 “啊!”她虽极力想要保持冷静,却还是在看到那个胆大包天的贼人时,下意识地叫了出来。 黑衣人动了! 情急之下,瑰意根本顾不得伤势,“噌”地跳下床,右手抓起了放在床头的银扇,左手匆忙从包裹中摸出了一包不知是什么的药粉撒了出去:“小贼!看招!” 随即她手持银扇,按下机关后将银扇展开,每一根扇骨上都露出了一排锋利的小刃,使出了“快雪时晴”向黑衣男子攻去。 谁知,那个黑衣男子不仅不躲,还直冲她过来。 “快雪时晴”是瑰意拿手的招式,可竟被那人轻易化解了,可见那人不仅武功远胜于她,对她的招式似乎也十分熟悉。待他冲过来后,首先就是捂住她的口鼻,她拼命挣扎两人一齐摔在了床上。 男子反手对着空气出了一掌,掌风吹散了空气中的粉末。待粉末散去,瑰意睁大眼睛看到了他的面孔:剑眉星目,脸庞清瘦,鼻梁上一道疤痕…… “呜、呜呜!?” 大哥!? 王朗之顶着两个大黑眼圈,松开手,伸出一根手指在她的鼻尖上一刮。“瑰意,这是扇子,扇风的扇子啊!在撒药粉的时候,不要同时用扇子,这样你刚撒出来的药粉,全被扇得乱飞,到时候别人还没中招反倒是你自己先中了招。幸好我挡得及时,你这个小笨蛋才没有吸进去‘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散’!” “什么?”瑰意一时还没能接受王朗之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事实。 “这药粉是南和尚发明的,起了个大雅的名字,其实俗称‘拉稀散’。”王朗之站了起来,看着瑰意臀上和腿上的伤,摸了摸鼻子,坏笑道:“噫,看瑰意现在这个样子,要是吸进去这东西,那未免……太惨了。”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种令人难以启齿的联想!该说发明这个的人不愧是王朗之的朋友,还是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 “大、大哥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王朗之本来就脸皮极厚,往床边一坐,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凌晨的时候来的。瑰意这么没有警惕心,一个姑娘家头一回在外过夜,竟然还能趴在床上睡死过去!瑰意真该庆幸进来的人是我,要是进来的是别的男人,岂不是全被看光了?” 等等,他这么说,就说明这次已经被他看光了?瑰意想起昨天自己是抹着药就睡着了,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中衣,很快,她脸上原本没有红肿的地方也变得和红肿处一般红了,“你……你!” 王朗之干咳了两声:“咳咳,我与陆夜雪他们刚出城不远,得到消息后便急着赶了回来,回到王家时发现王家灯火通明才知道全府上下都在找你。之后我向丐帮的兄弟打听到你离去的方向,便寻到了这里,到的时候你已睡熟,大哥实在不便叫醒你。当然,大哥也没敢点蜡烛,所以什么也没看见,只是闻到了血腥味不得不摸黑帮你上药罢了。你不必多想。” 瑰意觉得受伤处已没有昨晚那么痛了,料想是王朗之昨天晚上替她上了什么灵药。可是,上药……大哥帮她上药……她羞得一把将被子盖在头上,将自己裹成一个团子。 “大哥现在就离开我的房间!受伤是我的事,即便不上药,伤口也总会好的!要大哥多管闲事!你知不知道女子的房间不能随便进,女子的身体……也、也不能看、不能碰的!” 王朗之拍了拍那颗团子,“小心压着伤口……别裹这么严实嘛,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吧。再说了,大哥都进了、看了、也碰了,你说该怎么办?” 讲道理的人是说不过无赖的。瑰意碰到这种时候想说几句狠话都不会,只能一味地提高音量:“你滚!” “哎,瑰意你先趴好别动,现在不好好养,以后留疤了可怎么办?”王朗之见好言相劝没效果,便佯装威胁道,“大哥数到三,瑰意再不出来,就把你的被子给掀了,横竖你的功夫都是我教的,你犟不过大哥。” 听罢,瑰意只好露出了头,忧心地看着他:“大哥根本不知王家里都传成了什么样子!你现在还跟瑰意在一起、要是、要是……那就再也洗不清了……” “传什么?洗不清什么?”王朗之皱眉,“难道你说的这些就是他们打你的原因?瑰意,以你的武功,若你不情愿,王家没人能将你打成这样!看来你又忘了大哥告诉过你的话,无论你做什么,都有大哥担着。就算你真的有什么过失,也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去!大哥来日再找王家那些死脑筋算账。” “可那不是别人,他们是瑰意的家人,也是大哥的家人。”瑰意心知王朗之言出必行,急道:“收回去,你说找他们算账这句话收回去!” “收就收,这还不是瑰意一句话的事。可你究竟因为什么事受罚、又决定逃婚?” 她欲言又止,她又怎好在王朗之面前将家人污蔑他的话告诉他?“我……不知该怎么跟你说……” “瑰意不好意思跟我说?”是害羞了吗? 瑰意点点头。 王朗之再一次凑近她,眼中就差写着“期待”二字:“那啥,我有点紧张,让我调整一下心情……好了,我已经准备好了,瑰意就大胆地说吧!来吧,要跟我说什么?勇敢地来吧!” “……”瑰意迟疑:“大哥到底觉得瑰意想要说什么?” 王朗之脸上浮现出两抹可疑的红晕,他深呼吸道: “说实话,你想和我私奔吧?” …… “都这种时候了,大哥还开玩笑!?” 瑰意的反应王朗之全看在眼里,心中有了几分酸意,他垂眸隐去多余的情绪,继而摆出一副玩笑得逞的样子,笑道:“都是要行走江湖的人了,还这么不经吓。” “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要是让别人听见了会误会的。”瑰意这才松了一口气,“大哥不是与陆侯还有要事要去做吗?瑰意这里不用操心,你快去办你的事吧。” 王朗之见她这么着急赶他走,厚着脸皮往床上一坐,“在家靠父母,在外靠大哥。只要大冤枉和女儿红在路上不被人认出来,就万事大吉咯,我在不在也没什么两样。” 想象一下陆夜雪一身白衣,三尺之外就散发寒气,而姜娘明艳张扬,笑声极具辨识度,听过她的笑声的人隔着老远就能辨识出她。以他二人的容貌、气度、性格,绝对是想低调都低调不来的。 “要是被人认出来了怎么办?” “那‘春风一剑’碧霄公子就会成为江湖里那些酒馆、茶馆里今后一年份的风月话本男主角。” 瑰意不解:“江南夜雪,塞上碧霄,说的是那个和雪人哥哥齐名的天山万俟霄吧。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万俟霄是女儿红的前夫。要知道,嗑瓜子的群众最喜欢听的一类故事就是双雄相争,不仅要争那‘第一人’,还要争女人。”王朗之夸张地叹了一口气。“明明这俩人都是深居简出的主,凭什么民间话本里多是写他俩,而我的角色要不就是在‘孤高剑客’旁边插科打诨的男配,要不就是对女儿红穷追猛打插足别人婚姻的浪荡子!?要知道陆夜雪和万俟霄这辈子压根没见过面,而女儿红是在离婚三年后才认得我的!” 瑰意:“其实大哥要是深沉一点,还是很有希望做男主角的。毕竟男主角话太多的话,就限制了笔者用有限的笔墨去描写其他东西。” 王朗之做捧心状:“那还是算了,不让我说话,准会闷死。不说他们了,说说瑰意你,接下来想大哥带你去哪儿玩?” “瑰意打算北上,亲去朔阳律家登门道歉,说服他们将婚约过给四妹,如此既不用破坏婚约让两家都难看,又可让四妹心愿得偿。” “我陪你去!”他主动请缨,“一来朔阳临近边关长城,一路上偶有难民流寇,大哥陪你去安全;二来你一个人去退婚多没面子,大哥可以给你助威!” 瑰意却坚持拒绝了。“这次就让瑰意一个人去吧,既已选择离家,瑰意便不能再将自己当做事事要人照顾的娇小姐。再说了,这事关我的婚事,偏偏大哥去了反而多有不便。” 王朗之再问了一遍:“你可确定?无论一路上艰难险阻,无论结果如何,你都要一人前行?” 瑰意点头:“我确定。” “好。”王朗之唇角微微一勾,“今天大哥先带瑰意出城找个郎中好生治治,明天我便离开帮你引开王家人再与陆夜雪他们会合。你带好银钱还有大哥给你的包裹,一个人在路上切不可轻易相信旁人,若有急事找我,就好好利用我给你的令牌中那块丐帮的令牌。” 他从不会以关心的名义阻碍她的任何决定,他是她名义上的大哥,甚至师父,但他从来都给予她平等的尊重。瑰意心头一暖,唇边扬起一抹笑容:“瑰意知道了,大哥。” 自广陵向北至朔阳,古道连绵,跨越重山,自古以来便是纸墨商贸的重要道路。一大早,少女骑着一匹小黑马,穿过一片竹林。她换下了往日穿着的广袖宽衣,着一身利落的行装,将青丝尽束起,仅仅簪着一支昨日王朗之现做的竹簪。此时她虽前路未卜,但就像一个背着全部家当的旅者在途中终放下了包袱,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竹林秀美,才出广陵十里,景色已大有不同,可见这山河十万里,还有许多景致是她连想都没想过的。此情此景下她见四下无人,径自唱起了一首小调: 青松来风吹古道,绿萝飞花覆烟草。我家仙翁爱清真,才雄草圣凌古人,欲卧鸣皋绝世尘……身披翠云裘,袖拂紫烟去。去时应过嵩少间,相思为折三花树。[1] 唱着唱着,她也被太白诗中的洒脱所感染:太白一生坎坷多,平顺少,他却见一人、一景、一花、一木,皆可从中看到飘逸蕴藉之美、昂扬向上之情,我所谓的坎坷与他相比又算得了什么?此行我只需尽我所能说服律家,至于结果如何本就不是我可掌控,回去后无论阿妈他们是将我逐出王家,还是原谅我,我都该坦然接受。 又过了一会儿,她听到身后传来了马蹄声。 “大哥!”她微微惊讶,“你不是都走了一个时辰了吗?怎生又追来了?” 王朗之策马赶来,额头上浮了一层薄汗。“瑰意,身上带够零钱了吗?出门在外,最好不要拿出整块的银两,免得给贼人惦记。” 瑰意:“带着呢。” 王朗之:“沿途可能有人烟稀少的地方,干粮带了吗?” 瑰意:“也带着呢。” 他想了想又道:“尽量走官道,实在不行要走小道或者山路的时候,情愿慢一点,也别让马踩空了。还有平常要记得戴帷帽……我现在就看你戴好。” 瑰意戴上了白色的帷帽,温柔地说:“放心吧大哥。” “那好吧,”王朗之调转马头,“我也没什么事,就最后问问。再见。” 关心则乱,折返回来不过是为了嘱咐几句“废话”,终是说不出“我不舍你”。 瑰意策马上前与其并骑,从背后给了王朗之一个拥抱。 “大哥,谢谢你!” 一如朝阳,一如夏花。 [1] 《鸣皋歌奉饯从翁清归五崖山居》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