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 章(捉虫)(2 / 2)回到豪门后我嫁人了首页

酒吧里所有的服务生都是这个打扮,有两个人却与众不同。

一个是楚寒风:高帅,没有富啊。187的身高让他在一群大老爷们里也能鹤立鸡群。留着寸头,眉毛又粗又浓,鼻梁高挺,眼窝很深,薄唇抿成一条线,唇色淡淡的。虽谈不上是硬汉,但也绝对不好惹。

另一个叫陈哲:哲,有聪明之意,他却人不如其名。染着一头黄毛,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立志做酒吧里最靓的那只杀马特。

楚寒风像稳坐如山的如来,陈哲似上窜下跳的猴子。

闲暇时刻,总能看到这样的场景:猴子逗如来,如来不理;猴子继续逗,如来继续不理。如此反复,直到被如来拍飞。

陈哲到酒吧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换衣服、不是签到,是找楚寒风。对方擦杯子的认真和专注,给人一种他在擦古董的错觉。

他做什么都非常认真,所以他的瓶盖是最多的。

陈哲喜欢专注认真的人,因为他自己做不到,所以他很喜欢跟楚寒风待在一起。

“风子,”陈哲欢天喜地的凑过去,“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

以往都是自己先到的。

“没那多么多活,就先来了。”楚寒风没抬头,不咸不淡的回答。

陈哲早就习惯对方即便刀架在脖子上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淡定和冷漠,继续热脸贴冷屁股,“什么时候来的?从哪来的?”

竟是一些弱智问题。

楚寒风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

陈哲立刻滚去换衣服。

一旁的经理看到这一幕,对身旁的服务员道:“知道这叫什么吗?”

服务员:“一物降一物?”

“错。恶人自有恶人磨。”

陈哲比楚寒风早三个月来这里。在那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就是一只让人又爱又恨的恶魔。爱的是他的业绩,每次让主推什么酒,他都能推出去且是第一;恨的就是他的性子,像是没戴紧箍咒的泼猴一样。

楚寒风来了后,第一个月业绩就超过了他,并在后面的单方面较量中和叫嚣中,让陈哲心甘情愿的带上了紧箍咒。泼猴还是那个泼猴,只是多了些管束。

夜幕降临,原本安静的酒吧逐渐变的吵闹。坐落在街角的这家酒吧叫夜色,建面150平左右,算不上大,但足够容纳想来的人。

楚寒风右手端着托盘,步履稳健的穿梭在各张桌子之间,为客人上酒。这是他最主要的工作内容。至于瓶盖什么的,不是每天都有,因为没有那么多酒水需要推。

你一定听过类似这样的话:酒吧很乱,那里什么人都有。

如果跟其他娱乐场所比的话,确实如此。但楚寒风觉得没什么,因为他在更乱的地方生活过。

什么人就拿什么招对付,他早早就学会了。

而且有几张面孔他很熟悉,一是见的次数多,二是楚寒风对人脸有着独特的记忆力。

比如面前这个人,这个月他已经来了四次,每次都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独自喝酒。他很帅,也很年轻。之所以没人过去搭讪,可能是因为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也可能是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高贵气质。

云泥之别,主动只会自讨没趣。还不如远远的欣赏。

所以楚寒风很好奇他为什么会来这样的小酒吧,然后只点酒精度最低的鸡尾酒。

在把酒放到他面前时,对方轻声说了句“谢谢。”跟早上出门时听到那句“早”一样,随意、自然、舒畅。

他一般会在这里待一到两个小时,最多不会超过两个半。但凡事都有例外,四十分钟后,他接通了一个电话,然后急匆匆地离开了。从他轻快的步伐中可以看出来,虽然很急但也愉快。

“第一次见你发呆,想什么呢?”陈哲拍拍楚寒风的肩膀,好奇的打探。

楚寒风收回视线,“没什么。”

………

孙思杪听到开门声,向右扭头,看见叶辰坐进了副驾驶,俯身上去吻了吻他的唇角,“这回怎么下班这么早?”

叶辰看了他一眼,意外的问,“今天怎么没喝酒?”

孙思杪讨好一笑,“辰辰不让喝,自然就不喝。”

叶辰上挑唇角,“先回趟家。”

这个家不是他和孙思杪的家,而是他的原生家庭。

“怪不得下班这么早,我还以为是想我了呢。”孙思杪边小声嘟囔边发动了车子。

叶辰没理他,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心情沉重。

孙思杪见此,抬手把音乐关了,创造一个静谧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