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她的世界碎为琉璃粉末,那以后,他的身边多了一位陪自己长大的她。
如今只要能在他身旁多待一天,哪怕一夜,一个时辰也好啊!
“老大,等等我。”
从阆中城往江城的官道上,有一辆商车缓缓而行,身着花青衣裳的美人坐在马车里面,秦淮关拉着马哼着歌,车轱辘与泥淖碾压在一起。
突兀间,少年身后响起极其耳熟的声腔,他神情恍惚,猛然回头,见一个小妮子正光着赤红的脚丫子向自己奔来,他颤抖着薄唇,心疼道:“小丫头,真让我不省心!”
洞庭湖边,白衣书生醒来后,一把推开竹门,见桌上佳肴,吓得瞪大眼睛,赶忙跑回去又睡一觉,嘀咕道:“看来我还没醒。”
青衣女子冷冷在床边掐住他的胳膊肘,气冲冲道:“醒没醒?”
沈庆文脸色扭曲难看,认真道:“这下醒了!”
屋门外掠过一只金翅雀,陈茕冷语道:“我不会做五花肉,所以煮了红烧肉。”
二人在庭院饱餐一顿,陈茕去湖边牵马儿,沈庆文则负责收拾残局,洗刷碗筷,待女子牵马回来,见沈庆文用纸笔在鸦青木桌上写道:小沈在吕兄家借宿一晚,不曾告知吕兄,还望见谅。
他本想再下笔补充道:多谢款待。最后还算有点良心。
陈茕亮眼一瞧,啧啧称奇:“书法不错。”
沈庆文居然未尝沾沾自喜,哼着“咏水仙”跨出门槛,上马启程,一路上欣赏春意盎然的旖旎湖山。
霎时风吹,他双手离缰,全力伸个懒腰,释怀道:“人总会在年轻的日子里感到岁月是无穷的。”
陈茕与沈庆文驾马并行,打趣道:“嗯?怎么?想你的小娘子了?”
沈庆文长叹一口气:“我又何时曾不想呢?”
蜀州遂宁,曾被旧西蜀割城以贿唐。李世民为之赐名:“平息战乱,已达安宁”故为遂宁。
城镇内,风和日丽,歌舞升平。一条蜿蜒曲折的长街,一位白衣书生与青衣女子牵着马并肩共走。城中是不许驾马乱闯的。
陈茕显然并不讨厌热闹市井,沈庆文则觉得每个人“各尽所能,各司其职”是相当好的事情,他喜欢蜀州,因为这里所有人都在按部就班地做事,从来不急不躁。
陈茕经过街边胭脂铺,驻足良久,忐忑不定,书生在一旁摊摊手,无奈道:“你想进去便进去。”
青衣也不再客气,似乎就在等他这句话,陈茕迈过门槛,双眼扫过物架,玉手直指一盒朱红胭脂,老板娘见状,热络道:“这盒胭脂是今早一个憨雏退回来的,说是怕礼轻了,人家姑娘不乐意。”
“没事,就这个。”青衣女子坚定道。
沈庆文在门外,见女子出来后,好奇道:“为什么买这盒?”
“因为它最像人血。”陈茕轻声道。
书生打了个寒颤,扶一下头:“那还不如直接涂人血。”
陈茕哈哈两声,沉默不语。
二人走在街上,行客商贩络绎不绝,众口吵闹中,沈庆文低下头,悄悄念道:“明明渴望别人了解自己,却不愿意显露门扉。”
陈茕心头一震,见书生安然自若,又顿时不知所云。
“是因为害怕吧?”
青衣女子神情恍惚,她会害怕吗?她连秦止戈都敢杀,还会怕什么?
但街上太吵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