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疑地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看,手心很粗糙,应该是长期干体力活造成的,手背上的皮肤虽然比较黑,但是毛孔紧致,肌肤细腻,怎么看都不像是四十岁女人所拥有的。
难道重生了?一个念头忽然从叶纤红的脑袋里跳出来。
再次看了门卫室一眼,记忆逐渐恢复。
这里不是老家虞城市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吗?
十八岁那年,她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供她复读,于是来这边应聘客房服务员,被经理一眼相中,安排到前台担任服务员。
难怪一切那么熟悉,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自然印象特别深刻。
“明天你回家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奶奶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再忙也要请假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叶纤红语气平缓地应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
奶奶叫她回家做什么?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此刻她全部记起来了。
轻轻放下话筒,叶纤红仰头吁了一口长气。
这个电话,把她前世的伤心事和愤怒全部勾起来了。
忽然想到妈妈和弟弟,这个时候还在家好好活着,叶纤红的眼眶慢慢红了。
等情绪平复下来,叶纤红挤出个笑脸,向正坐在桌前打毛衣的门卫大妈道了谢,往宿舍走去。
这里确实是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她不会认错。
屋里二排十张床,住了九个人,只空了一个上铺,杂乱地堆放着棉被等大件物品。
中间走道最里边靠窗的地方,放了张写字台和一把可折叠的靠背椅子,方便谁要写东西,有个地方坐。
至于各人的衣服,都在自己的床尾,在两根床架间绑根钢丝,把衣服套在塑料衣架上,挂在钢丝上正好。既整齐美观,又挡了隔壁室友的视线。
每张床的墙上,都贴了港台明星的海报,大多是蘑菇头的郭富城和林志颖,也有刘德华、黎明、王祖贤、周慧敏的。
九二年的郭富城,出道没多久,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满满的胶原蛋白,不像重生前,参加某卫视的综艺节目,天王脸上的褶子,已深得夹得死蚊子。
叶纤红的床头,挂的是孟庭苇和金城武的海报。
那时候的金城武,喜欢微皱眉头,不知道是在玩深沉还是装帅,天生偏短的额头上,满是抬头纹。
即便如此,叶纤红还是觉得他充满迷之魅力。
至于孟庭苇,很多人说叶纤红安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跟孟庭苇很像,忧郁中带着冷漠,仿佛跟身边的人,生活在两个世界。
叶纤红在床/上坐下来,看身上还穿着大花的睡衣睡裤,觉得刺眼,随手脱下来,找了套干净的卫衣换上。
现在这么清醒,睡回笼觉肯定不成了,叶纤红从床下拿出脸盆和洗漱工具,到宿舍尽头的公共洗浴/室刷牙洗脸。
水笼头上面的墙上,有一块长方形的宽大镜面,把她的外貌照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巴掌脸,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头发有点枯黄,眼角略上扬的凤眼,锥子型的尖下巴,一付还没完全长开的青涩模样。
学生时代的她,因为瘦,一直被同学叫芦柴棒,这让她对自己的外貌,严重缺乏自信。
母亲说,她的五官和骨架比普通人小,是早产造成的。
好在身体比例正常,又遗传了母亲漂亮的五官,于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了。
不过以叶纤红现在的眼光来看,十九岁时的纤瘦小身板和巴掌脸,正是她重生前,最渴望拥有的模样。
洗漱完回到宿舍,想着昨天自己上夜班,明天正好可以轮休一天,这样的话,请假也省了。
工资还在口袋里,看工资条是前天发的,所以没来得及带回家交给母亲,叶纤红决定回家前,给弟弟买件礼物。
开坑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