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四零回 驯鳌皇苔丝巡海 登东引巧遇故人(1 / 2)藤娃历险记首页

话说山谷呈葫芦状,很深很深,就像魔鬼饥饿的嘴巴。大队人马在上面蜗行,根本就施展不开。如果敌人扼住两头的隘口,那阎罗国的人马就成了瓮中之鳖,一个也跑不了。公主欣樱左顾右盼,紧张到了极点,一颗心不由自主地悬了起来,且怦怦地跳个不停!

误入深谷,那岂不是犯了兵家大忌?公主欣樱暗暗思忖,实在是有些骑虎难下。退吧,己经来不及了进吧,前面的路更加陡峭,更加狭窄。

就在这个时候,山上传来了一声炮响,一堆滚木擂石挟着千钧之势,铺天盖地地砸了下来。我命休也!天亡我阎罗国也!公主欣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止不住地泪如雨下,叹息不已,只有等死的份了。

“快停下,快停下!自己人,自己人!”山谷里有人大喊大叫。

公主欣樱正在诧异,只见对面不远的山头上,两面硕大的红旗缓缓升起,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金”字。红旗后面闪出一员威风凛凛的大将来。公主欣樱认得,大将就是她童年时的好友、寮步城的总兵金冠之。他来这里任职,还是她向父亲阎罗王推荐的哩!

“公主殿下,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罪臣金冠之甲胄在身,不方便行礼,还请鉴谅!”总兵金冠之骑在马上,拱了拱手,接着又说:“公主止步,还请原路返回,寮步城已经在昨天晚上不幸失陷了,这里是微臣布下的最后一道防线!”

“寮步城丢了,那可如何是好啊?”公主欣樱跌足叹息不已。

“公主殿下,微臣也是没有办法啊!寮步城四面环山,孤悬在外,守也守不住,丢了也可惜,就像一块嚼之无味的鸡肋。”总兵金冠之满脸羞惭,脸上一阵红一阵白,顿了顿,他接着又说:“好在微臣留了一点后手,早在这里布下了最后一道防线,公主殿下尽管放心!”

事已至此,公主欣樱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她只得传令下去,将后队改为前队,缓缓地沿着崎岖不堪的山路,攀藤附葛,退出了狭如一线的山谷。刚才的滚木擂石砸了下来,幸亏收得早,制止得快,大家只是虚惊了一场,死了几匹马而已。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小心翼翼地退出了山谷,公主欣樱还有些惊魂未定,身上的冷汗还没有干透。山地十分狭窄,高低不平,实在是不适合安营扎寨,大队大队的人马根本就施展不开。公主欣樱审时度势,左右权衡,马上传下令来,让队伍分散驻扎,派出小部队哨探警戒,一切以小心为上!

营寨还没有扎好,中军大帐没有竖起来,大伙儿都在忙碌,总兵金冠之就带着一大队人马,绕道过来请安了,态度十分地恭谨、客气,让公主欣樱还真有些适应不了,也不知那些童年的友谊去了哪里?剩下的全是客套。公主欣樱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失落。

当上了寮步城的总兵官,最高守将,金冠之也变得有些世故了,学会了官场上的那一套,很会来事儿了。他来这里不仅是跪安,还送来了一些当地的土特产,有薰笋,有腊肉,有糟鱼,有本地的优质稻米,都是精挑细选的东西,在寻常的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

公主欣樱笑了笑,只得照单全收,乐得享受。有些人,有些事,非人力所能左右,入乡就得随俗,人都在为环境在改变,只是你自己没有察觉而已。公主欣樱收了总兵官金冠之的礼物,可能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恩宠和荣耀,在同僚之间很有面子,且贵不可言。

军情就是命令,已经刻不容缓。

公主欣樱招了招手,叫来了手下的几员大将,会同寮步城的总兵金冠之,蹲在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下面,摊开了一副有些破损了的羊皮地图,不停指指点点,嘀嘀咕咕地商量了起来。然后大家一致决定,统一行动,统一指挥,把反攻的时刻,定在大后天中午十二点。

算起来,公主欣樱是梨山老母的嫡传弟子,自幼就熟读兵书,通晓阵法,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对于排兵布阵也很有一套。公主欣樱当即决定:将队伍分成五路,她自率一路主攻寮步城东门,大将宋之文攻南门,大将陈行知攻西门,金冠之攻北门,扼住敌人的退路。

公主欣樱左右权衡,还是留了一点后手的。她暗中派了一个叫刘知侠的大将,多带火器弓弩,轻车简从,衔枚疾走,绕道去偷袭黑柱国的边境城市珠头山城。兵贵神速,这也是公主欣樱走的一招险棋。富贵险中求,这一招暗渡陈仓,公主欣樱也是迫不得已。

山里头的日子过得快,不知晨午夜分,林子很深很密,阳光根本就照不到这里。三天后鸡叫三遍,天很快就大亮了。公主欣樱起了一个大早,马上发号施令,大军立马就行动了起来,人卸甲,马衔枚,潜行到了指定的位置,只等十二点一到,一声炮响,就开始总攻了。

大战在即,公主欣樱实在是有些紧张。太阳升起来了,阳光有点大,有些毒,照在脸上金灿灿,明晃晃的,公主欣樱手心里也捏了一把汗。这一场大战看似简单,却暗藏着很大很大的玄机,甚至可以说,关系到整个阎罗国的生死存亡,一点也马虎不得!

时间一点一点的逝去,大树的影子也在一寸一寸的倾斜。可对于公主欣樱来讲,时间不仅是在奔跑,而是以毫秒级计算的,一分一秒都紧揪着她的心肝,可以说是过得很快,也可以说是过得很慢。因为时间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个悖论,在每个人的眼里都有所不同。

好不容易,中午十二钟终于到了,公主欣樱霍地一声站了起来,就像一个权威的裁判,暴起了脖子上的青筋,十分果断地挥了挥手,一声大喊:“进攻,开始!”时间仿佛已经凝固了,大家就像忘却了语言。愣怔了不到两秒钟的光景,一声号炮雨在半空中炸响了。

于是乎,几乎是在一刹那之间,阎罗国的士兵就像一只只的小豹子,不约而同地从密丛中跃起,拿着弓弩,扛着一架架的云梯,前呼后拥地冲了出来,沿着云梯往上攀爬,乌泱乌泱的就像一大群的蚂蚁。而弓箭手们则蹲的蹲射的射,彼此轮替,箭矢如雨,骤如飞蝗。

而黑柱国的人也不简单,都悍不畏死。他们都披坚执锐,鼓噪而上,丢的丢灰包,放的放冷箭,砍的砍云梯,训练有素。一时里,双方半斤八两,旗鼓相当,战争处于胶着状态,谁也占不到半点便宜。公主欣樱的心也紧张了起来,一下子就悬到了嗓子眼。

由于是仰攻,再加上城墙又高又陡,天时地利人和,阎罗国的士兵没有占到半点,在气势上就先输了一大截。时间一久,阎罗国的攻势就显出了疲态,渐渐地有些后劲不足,气力不支。狭路相逢勇者胜,凭的就是士兵的坚韧执着和一股无坚不摧的锐气。

见阎罗国的士兵渐渐地露出了疲态,后劲有些不足,黑柱国的士兵大喜过望,一个个摇旗呐喊,鼓噪而上,手持利刃砍了出来。一顿乱刀,把几架云梯砍了个稀巴烂,一个个的士兵们就像断了线的纸鸢,乱纷纷地坠了下来,惨叫声连绵不断,哀嚎声响成了一片。

危险,糟糕!公主欣樱一声暗叫,一抖缰绳,策马狂奔了起来。跑到城门楼下,她脚尖在马背上轻轻一点,身体一只陀螺,滴溜溜地旋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越升越高。一眨眼的功夫,她身子一拧,一个筋斗翻了起来,就稳稳当当地落在城楼上了,手里拿着一把宝剑。

黑柱国的士兵都吓傻了,公主欣樱犹如神兵天降,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公主欣樱柳眉倒竖,一声娇叱,手里的宝剑闪出了一圈圈的寒光,如同砍瓜切菜,指东打西,就虎荡羊群一样,把黑柱国的士兵杀得屁滚尿流,尸横遍地,又红又腥的鲜血溅了一脸。

城下阎罗国的士兵们,见主帅都已经身先士卒,一鼓作气杀上了城楼,哪有不拚命的道理?立功的时刻终于到了,将士们又一个个奋勇争先,沿着云梯鼓噪而上,不管是箭矢还是灰包?都不起任何作用了。只有文官不贪财,将士不畏死,阎罗国才有希望和未来。

一眨眼之间,场上的形势就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强的不再强,弱的不再弱,时移势易。黑柱国的士兵们见大势已去,一个个吓得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只恨爹娘少生了一条腿,跑得比兔子还快。可阎罗国的士兵大呼小叫,铺天盖地,潮水般地漫了过来。

没有人会甘心于他的失败,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呢?就在寮步城即将陷落的那个当口,半空中突然响起了一声呼哨。大家抬头看时,只见一个身穿奇装异服的彪形大汉,头戴翻皮的狐皮帽,身穿长了毛的狗皮袍子,脚蹬皂白靴子,耀武扬威地杀了过来。

看样子,那个人来头可不小,有十几个武将簇拥、保护着,手里挥舞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大刀很沉很重,荡起了一阵阵的劲风。刀光所到之处,人头落地,肉骨迸裂,溅起了一蓬又一蓬的鲜血。不管怎么看,他都像是手舞青龙偃月刀的红脸关公,威风凛凛。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公主欣樱也不是一个善茬,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的一张脸憋得青乌乌的,两只好看的眼睛几乎快要喷出火来。两个人也不说话,相互瞪了一眼,就刀剑并举,各逞其所地厮杀了起来。腾挪闪展,迅疾如风,两个人很快就被各自的刀光和剑影所覆盖。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公主欣樱才斗了几个回合,就知道那个人武艺高强,道行深厚,是一个十分硬扎的对手,自己根本就占不到半点便宜。那个人凭的也不是一把子蛮力,一把大刀势重力雄,快逾流星赶月,把公主欣樱迫得手忙脚乱,汗流浃背,虎口一阵阵的发麻,头皮发炸。

久战不下,公主欣樱气喘吁吁,心里实在是有些焦躁。自从出道以来,她很少遇到这么强劲的对手,很少遇到这么难搞之人。就是遇到了,她也和自己的丈夫地煞在一起,心里有了主心骨,精神上有了也有了依靠,无论是在战术和战略上,都可以藐视敌人。

可现在就不同了,公主欣樱一个人单打独斗,孤立无援,不管是神仙还是上帝,都救不了她,不能做太大的指望。她只能咬紧牙关,硬着头皮苦苦支撑。撑一时就多活一时,只能是尽人事,听天由命了。想不到自己英雄一世,却把一条小命丢在这里。

那个人见公主欣樱露出了怯意,有些得理不饶人,手上的大刀舞得更快更急了,一刀紧似一刀,犹如惊涛骇浪,刮起了一阵阵的旋风,吹得士兵们都几乎睁不开眼睛。公主欣樱气力透支,早已香汗淋漓,气喘吁吁,脚步有些凌乱,动作迟缓了一点,手上的剑也慢了半拍。

蓦地,一片刀光挟着雷霆之势,电光火石地袭了过来。公主欣樱吓了一大跳,慌不迭地举起了手上的宝剑,一招举火燎天,当仁不让地迎了上去。哐啷一声巨响,公主欣樱手上的宝剑,一下子断成了两截。那个人手上的刀其势未减,朝公主欣樱的头劈了下来。

“天哪,不好!”有人失声惊呼了起来。

空气中传来了呼呼的几声巨响,十几粒五彩硫磺石,挟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流星赶月似地飞了过来,从上中下几个不同的方位,一股脑地打在那个人的身上。那个人愣了一愣,身体晃了几晃,腿杆子一软,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就像一只倒空了粮食的口袋。

嗡嗡之声未绝,一条鬼魅般的身影凌空飞起,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大鹏。大家还没有看清,只见刀光一闪,那个人的首级就滚了下来,拎在一个人的手上,鲜血滴滴嗒嗒地流了一地,汇成了一片汪洋。而那个人的眼珠子还在转动,眉毛高高竖起,脸色还十分红润。

公主欣樱被一股气浪震退,咚咚地倒退几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一颗心也怦怦地跳个不停,出手救她的这个人究竟是谁呢?

不管是谁出手相救,公主欣樱总算是活了下来,从鬼门关里捡回了一条命。而西津公主苔丝就惨了,她被仙童和地煞丢在桃花岛上,举目无亲,两眼一抹黑,就跟坐牢一样了无生趣。还险些儿被海棠仙子算计,把一条小命都险些儿玩完,险些儿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个桃花岛的岛主,难道真的就那么重要吗?苔丝实在是有些不解。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什么都算不上,也什么都不是,恍如过眼烟云和镜花水月。可有些人却沉迷其中,乐此不疲,把它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甚至还得不偿失,误了卿卿性命。

海棠仙子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说实在的,苔丝也不希望这样,她也无意去伤害谁,她只想过自己的平凡日子。可海棠仙子的死,却对她有很大的触动。她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她而死。从道理上来讲,她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凶手,海棠仙子触柱而亡,她根本就脱不了干系,用一辈子也无法洗清。

这样一来,苔丝就有些闷闷不落,抑郁寡欢。她就像一个十分倒霉的背锅侠,无缘无故地欠上了一条人命,说多冤就有多冤。可不管换着是谁,也好不到哪里去,人命关天。更何况海棠仙子还上了仙籍,有了几千年的道行,那就又另当别论了,罪孽更加深重。

好在岛神朱茵和李丞善解人意,很会来事儿,每天都来给苔丝请安问候,插科打诨,逗她开心。还时不时的弄来了一些奇珍异果,让她大开眼界,大快朵颐。要不是朱茵和李丞两人,苔丝真怕自己会支撑不住,一下子就彻底崩溃,像一滩怎么也扶不起的烂泥。

苔丝咬紧了牙关,好不容易过完了七月,天气一天天地凉爽了起来,鱼类开始洄游,海风开始转向,海面上的风帆也多了起来,一派欣欣向荣、朝气蓬勃的样子。海风吹,天蓝蓝,一望无际的大海平滑如镜,天水茫茫,海天一色。苔丝惬意得很,心中的愁绪也一扫而空。

不知怎么的,苔丝就有了出海游玩、踏青的念头。而且这个念头一旦明朗,就愈来愈强烈得不可抑制了,她有了一种非去不可、欲罢不能的感觉。可她初来乍到,给岛神朱茵和李丞添了不少的麻烦。再加上,又欠上了一条人命,她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强忍了一个多星期,苔丝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她本来就是一个率性之人,喜欢直来直去,从来就不藏藏掖掖。那不是她做人的风格。小神朱茵和李丞一听,一点也不感到惊讶。他们两个就像早就看穿了她的心思,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拍着胸脯,一口就应承了下来。

说走就走,选日不如撞日。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才刚刚露头,海面上的雾岚还没有散去,苔丝就跟着岛神朱茵和李丞,一行十几人,大步流星地来到了海边。海面上十分宁静,只有波涛拍岸的声音。苔丝纵目望去,海面上空荡荡的,连一只小船都没有,也不知朱茵和李丞弄的是什么立玄虚?

被朱茵和李丞摆了一道,苔丝有些大失所望。正在踌躇之间,只见朱茵伸出手来拍了拍,大海深处隐隐地传来了轰隆隆的声音,海面上波涛翻滚,白浪排空,一条黑乎乎的东西渐渐地浮出了海面,露出了宽宽的脊背。看上去那个怪物体型巨大,尖嘴獠牙,十分恐怖。

“岛主,这是海里最大的一种猛兽,叫鳌皇!”岛神朱茵背着双手,娓娓道来。

“没有船,鳌皇能当船吗?你有没有搞错?这家伙野性难驯!”苔丝十分不解地看了朱茵和李丞一眼,嘴唇撇了撇,翻了一下白眼,接着又说:“你们把这么一个吓人的东西找来,是不是想害死我啊,我看着都有些恶心。游玩踏青那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尽兴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