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真是女大十八变,又是两个小美人。”达胡摸了摸脸上的络腮胡,啧啧赞叹。“查曼,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回家!”查曼在家字上加重了语气,音拖得很长。
“要不,你们到我府上去看一看,前些天,我回了一趟波斯,你的父母有很重要的东西要交给你!”
“嗯,嗯!”查曼有些犹豫。
“去嘛,去嘛!聚德郡又不太远,不足三个小时的车程。”达胡阳光地笑了笑,露出一口白得耀眼的牙齿。“表妹,你都三个女儿的人了,还怕我拐跑了你?”
查曼一想想也是,自己确实已经人老珠黄。再说,他和表兄已经一年多没见面了,父母捎来的东西,也引起了她的兴趣。她实在不好意思再推辞,再推辞就是虚伪。
达胡的府邸建在聚德郡一条最繁华的街道上,门前蹲着两只威武的石狮,守门的是两个高大威猛的僮仆。
可见达胡情场失意,在生意场上却混得风生水起,短短几年,就挣下了一份偌大的家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在查曼眼里,达胡始终谨小慎微,十分客气,而这份客气早就超越了亲情,失去了一个男人的气魄。
查曼母女三人喝的茶,吃的点心,洗脸的水,擦嘴用的纸巾,都是达胡亲自动手,茶自己泡,水果自己削,从没叫过一个仆人。
茶是顶尖的绿茶,君山银针碧螺春,泡在杯子里半沉半浮,根根倒竖,像针,喝进嘴里有一种爽爽的感觉,四季分明。水果也是产自沙漠的一种奇珍,叫哈蜜瓜,果肉白里透红,美味多汁。
午餐十分丰盛,荤荤素素摆了一大桌。都是达胡亲自列了菜单,吩咐管家去市场采购来的,鱼活蹦乱跳,鸡扑腾翅膀,新鲜得很!
更难得的是,达胡亲自下厨,亲自掌勺。其中,就有查曼母女最爱吃的米饭拌羊肉。酒是四瓶红酒,两瓶法国名酒拉菲,另外两瓶也是法国名酒,叫路易十三,产自法国夏朗德省的康涅克地区。
陪客也来得不少。一个是波斯商人、查曼小时候的邻居伊米一个是达胡的弟弟、商人兼查曼的表弟吉玛还有一个蟒袍锦带的官员,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材,被大家尊在首位。看样子,年纪不大,官职不小。
查曼有些纳闷,都是朋友、家人之间的聚会,请一个朝庭官员来作陪,她总觉得有些小题大作,不伦不类。
可查曼转念一想,可能是表哥在显摆自己,显摆自己已经今非昔比,和朝庭官员都扯上了关系,混得不赖!
酒桌上,妮可有一种异样、怪怪的感觉。感觉那个来赴宴的朝庭官员,醉翁之意不在酒,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根本就没挪开过视线,看过别人。
妮可低下头,窘得不行,恨不得地上能裂开一条缝,她可以一头钻进去。妮可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恶心得像呑下了一只苍蝇。
那个官员倒不拘谨,十分殷勤地给查曼、妮可、艾米莉布菜,没有一点官架子,看起来平易近人。
好不容易等到菜,陆陆续续地上齐。达胡解下围裙,递给仆人,端起一杯早已斟满了的红酒,笑着说:“美酒一杯,先敬咱们的父母官,感谢郡守大人莅临寒舍,陪我表妹一家人共进午餐,达胡先干为敬!”
“是啊,是啊!郡守日理万机,应该多喝两杯。”伊米、吉玛等人也大声响应,气氛热闹起来。
“哎唷唷,我的个表妹,你瞧我这脑袋,就像进了水,丢三落四,忘了给你们介绍了。郡守,这位是我的表妹,波斯国的大美人。这位是妮可,这位是艾米莉,我的两个表侄女,漂亮吧!她的父亲就是我们傲来国,数一数二的大富豪张有亮。”达胡一拍大腿,摸了摸后脑勺。“表妹,这位呢?是我们傲来国的青年才俊,封疆大吏陈芳,刚刚从临沧郡郡守一职,调到我们聚德郡当郡守,前天刚到任,巧吧?”
“天啦!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原来是岳母大人和两位神仙妹妹驾到,有失远迎,小婿先干为敬。”
郡守喜形于色,亲自离席给查曼斟了一杯酒,然后,给自己也满上,一饮而尽。
“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去年七月,小婿慕妮可小姐之名,曾亲派管家和媒婆上门提亲,只因小婿公务繁忙,无缘识荆,罪过,罪过!小婿正打算完了公事,俟日上门请教,顺便把婚事给办了,早日脱单。”
“你就是陈芳?”查曼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正是,正是,如假包换。”郡守客气地拱了拱手。
妮可暗暗叫苦,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脸红得就像偷了东西的贼。真是冤家路窄。
关键时刻,妮可暗暗地踩了艾米莉一脚。
艾米莉一惊,胳膊肘一拐,碰翻了桌上的一杯红酒,酒一滴不漏地洒在妮可的裙子上。
妮可红着脸,站了起来,歉意地笑着说:“各位,对不起,失陪了。”
妮可拉上妹妹艾米莉,头也不回,像逃避瘟疫一样逃离了宴席,把一桌子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郡守果然没有失信。
第二年开春,当杨柳抽出第一片嫩叶,龙涎溪的水开始泛滥燕子追逐着春天的脚步,从遥远的南方赶来了,黑黑的尾巴剪断了寒冷的冬季,在天空中,在如烟的柳丝里昵喃。
陈芳骑着高头大马,前有一队全副武装的亲兵开路,后有一群抬着箱笼、赶猪牵羊的随从紧跟。
箱笼里装的都是聘礼。林林总总,摆了一里多路长。把仙居村的村民都看得张口结舌,惊得目瞪口呆。心想:要攒下这些聘礼,得搜刮多少民财啊!
震耳欲聋的鞭炮,噼噼啪啪地炸响了,呛人的硝烟遮蔽了那轮冉冉升起的红日。
张有亮是被门外的鞭炮声炸醒的。他从益稼郡送亲回来已经三个多月了。女儿苔丝在新婚之夜莫名潜逃,对他的打击确实很大,赵府也颜面尽失,威风扫地。
虽说他广派人手,悬赏重金,在整个傲来国展开了拉网式的搜查,可至今仍下落不明,杳无音信,苔丝就像一滴水,突然从人间蒸发了。
张有亮急火攻心,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人瘦了一大圈,头大得像个芭斗。问题的关键是:老婆查曼一直在缠着他吵,说他死要面子,害了自己的女儿。
无疑的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出现了深深的裂痕。查曼已经和他分房睡三个多月了,他说尽好话,陪尽小心,也不让他沾边。老婆就像结在树顶上的果子,他只能望梅止渴。
府门外闹哄哄的,有僮仆进来禀告。说是聚德郡的郡守、二姑爷陈芳来下聘礼。张有亮一听,这又是一个露脸的大好机会,立马来了精神。
可他转念一想,大女儿苔丝逃了婚,落下了个天大的笑柄。这事还得与查曼商量,免得又落下埋怨,里外不是人。
查曼这回倒没有推搪,态度十分鲜明,吩咐僮仆打开大门迎客,至于收不收聘礼,再相机而动。
其实,在表弟达胡家里一会,查曼对陈芳的印象很好,虽然贵为郡守,他不仅相貌堂堂,为人低调、谨慎。没有官架子,和蔼可亲。凭她的经验,这样的人可以托付终身。
府门一开,下聘礼的人也吹吹打打地进了院子。僮仆、小厮们忙得不可开交,有收拾礼盒的,有张罗酒菜的,一时里,人喊马嘶,羊咩狗叫,院子里乱得像一锅粥。
有妮可、艾米莉的眼线,飞快地把这个消息,报告了正在绣楼里,专心刺绣的妮可和艾米莉。
妮可吃了一惊,艾米莉也急得团团乱转。绣花针扎在妮可的食指肚上,沁出了几滴鲜血,她也浑然不觉,脑子木木的,就像一下子断了片。
妮可也是被逼无奈,急中生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逃跑。如果不趁现在乱的时候逃出去,以后要逃,就会难于登天。
主意一定,妮可立刻翻出一套僮仆们穿过的衣服,也不管颜色和尺码大小,一股脑地往身上套。临了,她还往脸上抹了点徽州烟墨,戴上帽子,顺着墙根溜了出去。
妮可回头一看,艾米莉搂着裙子,不即不离地跟在后面,大叫姐姐,姐姐!妮可急了,重重地一跺脚,吼道:“回去,你想害死我啊!”
在大门口,妮可拿着一根竹杠,混在一群抬礼盒的僮仆里。守门的小厮阿三一把扯住妮可,说:“怎么这么面生?”
妮可憋住嗓子,怪声怪气地说:“我叫朱阿新,是新来的,管家朱七的堂叔伯侄儿。”
守门的阿三一听说是管家朱七的侄儿,哪里还敢做声。管家朱七在僮仆中间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时候说话比老板张有亮还灵,还有号召力。
妮可鬼鬼祟祟地混出了府邸,长长地透了口气,找了僻静的地方,脱下了僮仆们穿过的脏衣服,扔在一个人迹罕至的杂旯里。
她一忖度,刚才只顾着逃跑,匆匆忙忙,连换洗的衣服和路上花销的银子都没带,真的是个无产阶级,穿衣吃饭都成了问题。可她又感到暗自庆幸,人逃出来最重要,有什么东西比自由还宝贵?
不知不觉地,妮可沿着龙涎溪一路南下,正是春潮涌动的季节,水面比平时宽了不少,浩浩荡荡,蛇绕蛇弯,像一条九曲回肠。太阳有点小家子气,冉冉地从东方升起,在河面上镀上了一层粼粼闪闪的金光。
蓄满了水的冬水田,一丘丘,一块块,或长,或短,或方,或正,或猪腰子形,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出炫目的光芒,就像一块块绝版的铜镜。
渐渐地,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恍如一支支醮饱了墨的笔,把蔚蓝的天空画得乱七八糟。一团团絮状的白云,五彩缤纷,千姿百态,接二连三地从天空中飘过,像彩凤归巢。
在妮可和人精摸过鱼、吵过架的那条河段,妮可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坐在一块嵯峨的乱石上,双手托腮,思绪万千,忍了半天的泪又夺眶而出。
为什么两个人相爱就这么难呢?她付出了,却怎么也得不到回报?她在前方冲锋陷阵,浴血奋战,而她的爱人人精却在躲躲藏藏。
妮可有些心灰意冷。她想到了死,用死来解脱自己,来证明这一切。
一想到死,妮可的心一下子畅亮起来,仿佛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向她深深召唤。
她听见了,那是人精的声音,他站在激流里,手上拎着一条活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鱼的尾巴还一翘一翘的,正滴滴答答地掉着水珠。
妮可一声欢呼,弹簧似地跳了起来,慢慢地脱下鞋袜,一个、一个地解开钮扣,脱下衣服,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
然后,她束紧头发,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整整齐齐地放在礁石上。
妮可叹了口气,一步一步地向激流走去,水一点一点淹没了她的膝盖,漫上了她的腰。欲知妮可性命如何?郡守能否如愿?人精在关键时刻会不会出现?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