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追忆往昔,青葱少年(2 / 2)人参生存法则首页

“东子住我家,他知道,我回家就睡觉。”

“那你肯定是有什么妖术,吸了我们的精气,强壮了你自己!你是人参精吧!哈哈哈”

2005年,高三,本以为可以光荣的结束这牢笼般的生活了。怪我那年少太天真,哎,世界上还有“发挥失误”这一词汇。一向让我倍感骄傲的数学拖了我的后腿,没有考上一本。

“妈,我想好了,我要复习一年。”,接到通知书的当天晚上,我躺到我妈的大腿上,流眼泪,没错,流眼泪!

“我的儿,你想怎样都好,妈都纵着你。”,我妈抚摸着我的头,温柔的说。

现在再回想起那一幕,我是个妈宝男啊!

高四这一年,我如同堕入无间地狱,上课,晚自习,做题,上课,晚自习,做题

一次又一次的做着那些一看就知道怎么做的题,禁不住捶胸顿足,“高考怎么就能失误呢?啧啧啧”

从高一到高三,每次下课后,我的周围都会围上一群的学生求我给他们答疑解惑。数学从来没觉得难过,但我就是莫名其妙的栽在数学上了。那些成天向我不耻下问的可爱的同学们最后居然都比我的分数高。哎,直到今天都很令人费解啊。

这一年最重要的事情是哥们和女友,学习都是顺带的。毕竟,知识我都会,就是没答对。

女朋友,金名,2004年的时候我俩就好上了。死缠烂打的追到手的,但是我觉得她其实也一直都对我有意思,就是女孩子比较矜持,所以才扭捏的假装不肯答应。

她好看又善良,就是有点儿小脾气,谁还没有呢?人家妈妈做生意,有钱,人家爸爸是政府的正式员工,有身份。

我,纯屌丝,又矮又丑,家里就有几亩水田地以及老妈为了供我上学欠的一屁股债。

她能看上我,那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得对人家好,她闹闹小性子是应该的。不过她也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她觉得我是霸道总裁,哎,来一个帅气的姿势。

在她之前我处过两个女朋友。第一个初恋,后来和别人跑了,第一次失恋,极其不理智,什么热血沸腾的傻事都做了。第二个拿我当分手后的过渡期,我毫不犹豫的甩了她。

家金名对我那是死心塌地,从和我在一起的第一天就准备嫁给我了。我也把所有家当,120块和收藏的几个来路不明的光绪年间的铜钱,都交给了她。

自从她和我在一起,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我的身上,上课下课,脑子里想的都是和我鬼混在一起。

她的朋友常常质问她,“你看上石心什么了,长的又老又丑,还没钱,我们恋爱都是谈着玩的,你这连结婚都想好了!你是不是太单纯了点儿?还有啊,你不能重色轻友,每天只想着石心!你会后悔的!”

金名三观正,从来没动摇过,就是一心一意的重色轻友。

再后来,金名就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但她对我始终如一,她也一直都是个单纯的女孩子。

这种姑娘直到十几年后我才知道,是有多难得。

金名考上了三本走,她们家能花的起高昂的学费,她也不想复习了,所以她出去读大学了。

她确实不适合复习,她的物理最低记录8分,我常常笑她,闭着眼睛也不会考的这么惨吧。

她一定会找到更适合她的生活方式,应该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学习上。

我哥们,东子和大流,出生入死的在一起混了好多年。

初中认识的东子,和我一样的穷光蛋。那时候我是孩子头,东子是转学生,我欺负过他,以至于他中考没考好,直到现在这小子还搬出这种陈年往事来数落我。后来在高中和东子一个班,不知怎么的就成了朋友,他也陪着我蹲了一年高四。

大流是我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但是家里殷实,没为钱发过愁。大流见证了我的两次失败恋情,见证了我和金名的每一次轰轰烈烈的世纪大战。大流和我同一时间丢的初恋,我们一起在小树林祭奠过逝去的爱情。谁还没有过年轻的时候。后来大流一直在和钱相关的事宜上给予我帮助。大流也没有复读,二本走的。

高中这三年赞下的财富就是金名和这两个哥们了,其他的同学友谊什么的都是权利和利益为导向的知识吗,物理、生物和化学基本忘光了,只有工作中比较常用的数学概念还记得。

未来很多年我都是铁打的穷光蛋,金名和我这两个哥们是我铁打的后台。其他人,都是看我有可用之处的时候,才会想起我来。

最后,可算是挨到了高考结束。

“今年怎么样?”,在班级估完分后,东子挪到我身边问我。

“数学正常发挥,你猜怎么着?我又栽到理综上了!我这成盆栽了吗?”,我老泪纵横的回答。

“过重本线成不成问题?”

“那应该能过,就是上不了211、985了。”

“那你找班主任好好的商量一下,报几个靠谱点的学校吧。”

“你怎么样啊,东子?”

“我提高还挺大的,二表没问题。我打算报个石油大学,他们说这个行业赚钱!”

最后我被龙州市理工大学接收了,虽然不是211,也不是985,但好歹也是一本,作为在农村呆了一辈子的老妈,她已经是格外自豪了。

老妈给我大操大办了一次,在农村的小院子里,摆了好几桌的流水席。乌央乌央的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我就只自顾的陪着我的高中朋友,我是个实在人,高兴,在酒席上论海碗喝,最后吐的前仰后合。

2006年,这回是真的雄赳赳气昂昂的进大城市读大学了。

老妈给带了很多东西,生怕我在学校受罪。什么暖水瓶,筷子勺子,饭盒子,保温杯,塑料洗脸盆和衣服挂,还有老妈给新纳的大棉被,一应俱全。

老妈把我和我的全部家当一直送到寝室,又买了一堆杂七杂八的吃食,最后嘱咐我,“儿啊,城市不比农村要啥有啥,你要是缺啥少啥就和妈说,妈给你寄过来。”

然后,老妈就回乡下了,哭着走的,我看着怪难受的。

老太太靠着几亩水田地,养我这个大小伙子一直到20岁不容易我小学一年级因为课文读不流利,老妈义不容辞的让我重读了一年,再加上一年高四,可不就20岁了呗。,未来还要养我不知道多少年,一想到这,鼻子酸酸的但是会想起老妈最后给我的嘱托,也忍不住想笑。

青葱少年,没有豪情壮志。

单纯的岁月,就此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