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零章 影舞者(1 / 2)异能界限——无限再生首页

我时常在想一个问题。

何为恶呢?

是不是违反社会常规、常人不认可的事情就被定义为恶呢?若真是如此,那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无恶不作的坏人。

自我五岁起,也就是记事以来,周围的人就称我为“臭要饭的”,之所以会被其他人扣上这么个名字,原因是因为我经常偷邻居家的食物。

没办法,如果我不照顾自己,很大概率就会被活活饿死了。

在我四岁那时,母亲选择了离家出走的方式来抗议我那个整天酗酒的老酒鬼父亲的不作为。也由于她这自私的行为,我,变成了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

说起来,一开始我是怨恨母亲竟然一言不发的选择了离开,也怨恨她为什么不带着我一块离开这个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庭,可当我年纪稍长一些时,重新回过头来看她当初做的这个决定时,又有些能够理解。

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的家庭,本就够让人绝望的更何况,在每天劳碌挣钱之后,回到家里看到的是一地的生活垃圾以及满身酒气的丈夫,任由谁都会没有办法一直忍受下去。

就算用自我催眠的手段说服自己,但在余生能够得到的也就只有无尽的失望而已。

所以母亲选择了离开,我并不是不能够完全理解。只不过,理解并不代表谅解,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对这件事有所释怀。

毕竟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

六岁,是许多,不,应该说是正常小朋友上学的年纪但我,以及发生在我身上的种种经历,注定了我,不正常。

在别人待在学校里和其他小伙伴一块嬉戏打闹、读书学习、享受家庭温暖的时候,我待在垃圾场里。

待在垃圾场能干什么呢?当然就是捡垃圾了。

这听起来好像是个很简单的活儿,其实不然。首先你得在堆积得比自个还要高两到三倍、充满着各种生活垃圾混合而成的垃圾山里寻找一种或某些你需要的用品。

当你找到了你所需要的生活用品时,还得考虑怎样把物品从垃圾堆里拿出来而不遭到损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能被人发现。

那家离我家五百米远的垃圾场垃圾场里的臭味经常能透过窗户的缝隙渗入我家的每个角落,因此也导致了我之后患上了极其严重的鼻炎属于私人企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溜进去捡垃圾是属于偷窃行为。

就我家那一穷二白的情况而言,就算我被抓个正着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钱反正是没有了,顶多就只能被送去警察局,但又由于我是未成年人,所以就算被扭送至警局,充其量就只是叫家长过来,口头警告两句。

基于这几点,我那酒鬼父亲也对我这种捡垃圾行为选择了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只是每次被都非常敷衍的道了歉,接着甩出一句“我会好好管教这小子”的谎言以后,然后便带着我大摇大摆的离开警局。

垃圾场的负责人对此深感无奈,不过考虑到我也并未对他们的财产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害,于是也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这,就给了我更多的机会。

除了捡垃圾以外,我还暗中观察了垃圾场的地形,并最终在两个月后一个暴雨天的夜晚,趁着保安力量薄弱,留入了垃圾场的办公室里。

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设置密码旁边放上一张纸条,万一自己遗忘了密码,还可以通过观看纸条重新唤醒大脑遗忘的记忆,也多亏了那张纸条,我才能够成功的从保险箱中偷走了两百一十二元朗克。

或许你会觉得为什么我冒着不小的风险,最后却只拿这么少的钱,那其实是原因。

一是因为当时的我穿的衣服只有一个口袋,拿不走太多的钱二来,也是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带有负罪感的进行偷窃行为。

总而言之,当时的我异常的紧张,手心全是汗,慌忙地抓了一手的钱塞入兜里,之后就亡命般地在雨夜里狂奔到家。

回想起来,那一次行动,似乎是出乎意料的顺利。

当时在家里看球赛的父亲看到我满身淋雨,脸上虽然有些诧异之余,但更多的还是嫌弃,估计是因为当时的我浑身都是一股的垃圾味。

可我并不在意,放在口袋里的手掌拽着一沓厚厚的钱让我有了前所未有的充实感。

我迫切的想要和其他人分享这份愉悦,而父亲,无疑是个不错的对象。

当我把钱从口袋里掏出来时,我永远都忘不了他那副表情。

就像是一个长年未有性生活的流浪汉忽然看到面前出现了一个全身棵体的美女站在面前,并朝他不停地卖弄风骚。

这种时候,作为男人的本能反应只有一个。

我那个混账老爸就很好的把他贪财的本能反应表现了出来。

几乎是我把钱拿出来的同时,他就一把夺过了我手中的钞票,把眼睛瞪得跟圆盘那么大,眼神中充斥着复杂的情绪。

后来我才明白,那叫贪婪。

他询问我这些钱是怎么拿回来的,我如实的将来龙去脉向他诉说,回过头来看,如果当初我在这件事上选择对他隐瞒或是撒谎,大概也就不至于在以后沦落到阶下囚的地步。

他在听完我说完整件事以后,第一反应不是责备或是打骂,而是笑得开怀,摸着头对我说出了四个字。

“干得不错。”

在我印象里,那是父亲第一次对我的称赞。这种毕生头次的赞美和肯定,无疑是是行动的极大推动力。

在他的教唆和怂恿下,我确信自己的偷窃行为是正确的,是如同他人口中“劫富济贫”的行为无异的。心中的罪恶感在与日俱减,与之相对应的,是我那愈发熟练的偷盗技术。

每次偷回来的金钱和财物,父亲都会以“维持家计”的名义向我索要,正大光明的拿走,然后一转头又跑去买更多的啤酒,又或者是跑去脱衣舞俱乐部,跟某个穿得跟暴露狂的婊子一块翻云覆雨。

总之,我的“努力”并未给这个糟糕的家庭带来多少改善,反而,还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021年3月6号,也就是我十岁那年的某一个下午,家门被人踹开,闯入屋内的是满脸怒气的垃圾场老板,以及跟在他身后的两位警察。

在我被带回警局审讯时,我才从警察口中得知,垃圾场老板在发现保险箱内财物多次丢失以后,偷偷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把我行窃的全过程拍了下来。

由于当时我只有8岁,不能依照法律来办事,依然需要监护人进行协商。

而令我震惊的是,当父亲赶到场的时候,他开口就说了一句。

“这人不是我儿子,他是我前妻和别的男人生的小杂种。”

并在随后长达45分钟的审讯过程中,他一一道出我的罪行,还非常滑溜的甩脱了自己所有的罪名。在此期间,我大脑完全处于宕机的状态。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也没想到他能这么说。

那是我头一次认清父亲的真面目。

一个自私、恶毒、阴险、可悲、可怜的社会边缘人。

也是我头一次对母亲离家出走的行为感到认可。

尽管父亲言语上表明了态度,不愿意接纳我,但一个十岁的儿童还没有完全独立自理的能力,经过三方妥协以后,最终警方还是以“暂代监护人”的名义还是把烂摊子甩给了父亲。

随后,父亲把我领回家,在一顿棍棒式教育之后,他大言不惭地对着我说:“我肯收留你,那是看在你是我儿子的份上,下次偷东西记得小心点,别又被人抓到了,否则你就睡大街去。”

经过那一次失败以后,我学会了很多东西。

其中就包括了伪装。

成长,有的时候就意味着妥协。

而我,选择向父亲妥协,继续成为他赚钱的工具。

这只是表面现象,真实的情况则是,我在背地里开始着手计划一场精心布局的“自杀”。

三个月后,当我从各方面都做足了准备工作,计划就开始了。

只是我怎都没想到,在计划实施的当天,父亲的一个无意之举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

虽说最后我成功的把他送入了地狱,但换来的代价就是我被送去少管所。

不过转过来一想,这好像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