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精心地乔装打扮,将自己伪装成一名大夏国商人的模样。
现在的我,活脱脱就是个跑商的大夏国商人。
我率领着一队佣兵团的同伴,朝着奇姆肯特进发。这队人马,个个身姿矫健,可以以一当十。他们全部来自佣兵团的骑兵队,而我们此行的目的,是执行一项危险的任务。
我们要挟持奇姆肯特城主。
以往啊,这种喊打喊杀的任务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落到我头上的。在佣兵团里,大家都清楚得很,我的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和那些身经百战的勇士们相比,我就像是一只毫无攻击力的小羊羔。
当然,我也有我的优势。我能读会写,并且精通外语。
但这次情况特殊,团长考虑再三还是决定让我参与。
奇姆肯特是我们的金主——昔班尼王子指名要的。不仅要拿下,还要我们守住。
因此,如何在夺取城池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证它的城防工事没有遭到损坏,就至关重要。
所以,团长就想到了假冒商人,然后挟持奇姆肯特城主这一“锦囊妙计”。
“碎嘴,这次佣兵团需要你的脸。”团长一脸严肃地对我说道。
团长认为,团里其他成员大多是阿拉桑人,他们的相貌特征和那股子佣兵的气质太过明显,若是让他们伪装成普通行商之人进入奇姆肯特,必然会引起当地守军的怀疑。但如果是一个大夏商人和一群被雇佣的雇佣兵,这种组合就显得合理多了,不容易引起他人的猜忌。
而且,我是全佣兵团最没有佣兵气质的人。
于是,我就这样被赶鸭子上架,开始了我人生中第一次奇特的经历——自己冒充自己。
费扎那的冬天总是比其他地方来得更早一些,寒意也更加凛冽。在文斯寇的时候,我还无需穿着厚重的棉袄,可来到这里,寒冷就像恶魔的爪子一样,无情地穿透衣物,侵袭着我的身体。我不得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甚至连护耳都派上了用场,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臃肿的棉球。
我们这队人一共有三十个,还带着十五辆驼车。那些驼车在崎岖的道路上缓缓前行,车上装满了一袋袋粮食。在费扎那,粮食可是紧俏至极的商品。费扎那人是一个半游牧半农耕的民族,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只有都城周围的盆地适合农作物生长,其他地方大多是广袤的草原,适合放牧。
费扎那的牧民主要以放羊为生。他们以五口人为一帐,而一帐的牧民需要饲养三百到四百头羊才能够勉强维持生计。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能随意吃肉,因为羊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食物,更是一种可以用来交换生活必需品的宝贵财富。他们需要用羊去和其他人交换小麦和高粱,以此来养活自己和家人。
所以啊,人们常常误解游牧民族是食肉民族,其实他们最多算是喝奶民族,肉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