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看林卫东的信口雌黄,但是关于上面从不接受裹挟民义的让步,这事是千真万确的。
所有依靠舆论妄图获得胜利的,都没好下场。
尤其是,抖音发展起来一以后,有一个算一个,就没有任何一场舆论的胜利,最终发动舆论的人,有好下场。
嗯~也不是绝对没有。
为数不多的几场胜利,包括外滩的人民齐聚起来,喊出了大逆不道的口号,结束了三年的有期徒刑,以及鼠鸭事件。
而这样的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丢人丢到外面去了。
考虑到世界人民的看法,上面妥协了。
而其他的,迎合所谓的流量搞一些博人眼球的家伙,最后的结果都不好。
这还都是你占理,然后之要求,上面更偏向你的情况下的呢。
至于那些在网络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依旧觉得公权力会丝毫不顾及司法的体面,明目张胆的违法,要靠老百姓来做主的感性,是不现实的。
简单来讲,就是很多事,其实是公家占理的,即便这个‘理’是他立的。
就比如,那个鹤壁法院不让自己入庭的律师,就是个煽动民意的典型。
他的结果是绝对不会好的。
法官绝对是懂法的,他们根本就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自己置于险地。
网民不懂法,不懂流程,看了某些人的视频被煽动、被误导情有可原,
可律师,却也跟着掺和,那就是找死。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永远是律师这个行业最基本的原则。
所以在律师一股脑的去愤怒,去声援的时候,就不去搞清楚事实是什么。法院为什么不让他们进。就不能去看看当事律师自己写的关于本事件的情况,说明事情经过。
得详细的知道,这个事情的的真相是什么。
如果对一件事情的本质没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只能拿出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标题来,那是对公平的最大不公平。
一名刑辩律师,应当知道一个有33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大约会有多少卷宗,吃透这些卷宗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案子的二审从10月14号开始审理,预计一个月也就是11月14号结束,当案件审理过半,到了11月8号的时候,中途这个闹事的律师接手这个案子。
而这个时候,接手了又能为当事人做什么呢?
因为他是一个必输的案子。
这是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徐双军就是个开沙场起家的。
这功夫接手案子,还会不会不阅卷直接上场?
显然不会,他就是奔着闹事去的。
当事人徐双军,是在10月29日的庭审中当庭表示要更换辩护人,并签署了委托书。法院又转交给辩护人。并且在辩护人提交手续的时候,积极的与辩护人沟通程序问题,没有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
33名被告人的案件在庭审过半后,当事人要求更换律师。法院向当事人释明,如果更换律师,律师需要阅卷时间的话,当事人的案件有可能会分案处理。
这算不算是威胁当事人,显然没有任何威胁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