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时,只有梅芳一个人回娘家了,卢斌借口工作繁忙,那时他已经调到北康市郊区的一个镇上上班,他丝毫不上进,也很无礼,但是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闲职安排给他,各种奖金和薪水发给他,所以他一贯保持着他那大少爷的脾性。
加兰和金玉计较不来,也没法计较,除了埋怨梅芳几句----其实也不大好埋怨的,毕竟梅芳不上班,吃的用的都是夫家的,难免要仰人鼻息,看人脸色。
梅芳婚后半年左右光景时,她怀孕了,按习俗,加兰和金玉带着梅秀去他们家里看望,送一些礼,封个红包,大家一向如此。
那天,他们在姑爷家没有见到姑爷的面,卢斌待在房间里压根没打算起床,梅芳请了多次,他也不出来见岳丈岳母,可谓相当“不拘小节”了。
加兰和金玉脸上挂不住,和亲家公、亲家母随便客套了一番,胡乱吃了几口饭,就匆匆告辞了。
临回家时,梅芳叫梅秀留在家里玩几天再回去,梅秀很想留,可是加兰金玉替她一口回绝了,年幼的梅秀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留,她还想喝一瓶橘子水,因为梅芳的婆婆只是问她想不想喝橘子水,她不好意思回答,结果竟然没有喝成。
“如果我留下来,是不是她就知道我想喝了?”梅秀心里这样想,在回去的一路上都怏怏不乐,郁闷得差点从摩托车上跌落下来,如果不是金玉揪住她的后背的话。
加兰此后更不爱去别人家做客了,他表现得有些自高自傲,但其本质是极其自卑的,由内到外都是如此。
他在镇上刚刚买下来龙街的房子时,一个曾教过他高中的老师从门口经过,对在此处见到加兰感到十分诧异,当听到加兰在这儿买了房子时,更是差点惊掉下巴。在这个老师眼里,加兰是他最最没用的那一类学生,是“死没用”的代表人物,是以后要靠讨饭为生的那种。
加兰的外貌并不出众,不算魁梧,也算不得一表人才,整张脸上写满了苦难和沧桑,还有一只眼睛在刚到竖市镇做餐饮时受了伤:那时他正准备一个烤鸭炉子,焊工在焊这炉架时,他凑前去帮忙,滚烫的焊渣溅进他的左眼……
镇上的医院没有眼科,他和金玉辗转坐车去市区,临出发前,对面做豆腐卖包子的“毛弄子”(一个秃头男人的外号)好心地送来两百块钱,金玉很是感激,这一举动却大大地伤害了加兰的自尊心,他认为毛弄子在摆阔,用此举来侮辱自己。
后来金玉陪他去市区给眼睛做手术、住院,在同一个病房里,竟然有5个眼睛受伤的男人,而且受伤的过程一个比一个离谱……不过暂时我们草草带过这几个独眼男人的故事,只说一个,因为我实在忍不住:
这个男人有一个十分要好的哥们,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他们都以捕蛇捉青蛙为生,这天哥俩里的一个偶然捕得了一只奇异的怪鸟,这只鸟其它怪不提,单是这长长的喙,就足够骇人的了。
因这鸟有些斤两,捕到这怪鸟的哥们捉着这鸟的翅膀,将它高高举起来,炫耀给自己的好兄弟看,这兄弟呢,也是没有见过这种鸟,稀奇得很,于是把头凑到鸟跟前去看。
霎时间,这鸟的脖子一伸,冲着那看它的人的黑眼珠一啄……
秋天的时候,加兰骑摩托车去市区进货,在离镇子还有七八公里的一个下坡拐弯时,因视力缘故,没有仔细提防地上的沙子,摔了一跤,把腿摔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