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斯和苍狗交了好运。他们蹭了辆马车。
这是辆友谊马车。他们不过走近稻草人,赶走了鸽子,抢下了稻草人的帽子,戴在头上(他们轮流戴)以抵挡火热的太阳。结果就看见一个人冲他们大喊:“喂!老兄!你们是西部牛仔吗?”
修斯比了个叉,即使他现在戴着牛仔的帽子。
当他们接近这个声音,他们看到的是一个高鼻梁蓝眼睛白皮肤的人冲他们微笑。
“凯特,我是凯特。”他伸出手。修斯握住,紧接着是苍狗。
“你的口音真奇怪。”修斯说。
“是吗?”凯特问。他说话时的鼻音重得可以和大地共鸣。
“那是因为我来自寒冷的地方—冰凌岛。我是个艾斯人。”
这是修斯第一次见到艾斯人。凯特看起来就像个俊美的贵族男子,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
修斯之前以为艾斯人都是乘坐一种“会飞的大鸟”,从天而降。毕竟战争时期他们就是这样做的。不过现在是和平阶段。
他以为艾斯人都不屑于坐马车。直到他看见凯特先生的行李被搬进一辆马车。
“我将要去阿图什城,这座边境犯罪之城。”凯特说,“你们呢?”
修斯不喜欢边境犯罪之城的叫法,但他还是回答:“我们也要去阿图什城。”
“那正好,请你们上车,让这匹小马辛苦一下吧。”他抚摸着马头,邀请他们。
苍狗皱着眉,“为什么?”
“因为…”凯特鼓起胸膛朝苍狗走过去,手指着他,“因为你,我亲爱的朋友。”
“我是个旅行家,也是个学者。我对你们的社会非常好奇。我想了解一下,不同族群的你们是如何在一起旅行的。特别是这个东方人,他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呢?”
“那你应该了解一下这里的历史。这种显而易见的事还有必要说吗?”
修斯从苍狗的话里听出了痛。他打断两个人,“凯特先生,你应该找有智慧的人物了解一下。我们只知道麦子熟了还是没熟。”
“说实话,麦子的熟制我也很想了解。”
修斯不知道如何回答他。
凯特看两人无话可说,耸了耸肩:“一见如故终身友谊,这句话是你们常说的吧。请上车,我不会向你们追问了。”
因为前路迢迢,他们上车了。如果步行,他们就会像老黄牛耕地一样慢,半个月后才能达到阿图什。他们从未像这样远行,他们只受过身体上的累还没受过心理上的,所以他们两个表现得都很天真,至少在避雨搭车这些方面是的。
凯特先生告诉他们,这马车是他的朋友的。他的朋友是个投机商人,十分富有。他即将去约克镇管理一个金矿,所以没法来送他。
约克镇?修斯暗想,他怎么没听说过约克镇有金矿。
“你们是有趣的族群,生活在一起这片超级大陆的所有族群都是有趣的族群。”凯特托腮说。
“你也很活泼,很有趣。”修斯说。
“我来到这儿之前就和他一样。”凯特手指苍狗,在人瞪过来之前放在了手。
“你们有璀璨的文明,和我们的一样璀璨。”
“谢谢。”修斯为故土获得艾斯人的夸奖而高兴。
“说回投机吧。”他的话题跳跃得很快,“我的这位朋友拥有无与伦比的投机能力,我怀疑他使用了魔法。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我才到处宣扬他的富有,哈哈…”
修斯本不信什么魔法,但他身边的苍狗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更不信什么投机,但那关于金钱。甚至他也想拥有关于金钱的魔法。
凯特的话是一个一个灰色的影子,等到夏日暴晒,大概七八月份的时候,这影子会加深为黑色。
马儿会不会变成沙漠里的骆驼?马嚼着草,像骆驼一样。它长伸的舌头和凸嘴的苦脸都在说它渴了,天气已经十分炎热。
他们看见了太阳花和蜂,他们看见了花和它的拥趸。白云像幽灵一样游移,消失,重现。马夫好心情地唱起那首歌。
“啊,我们比索拉尔的天空弱小,但我们有一双希望之眼…”
“美丽的索拉尔啊…我们比你的大地弱小,但我们有闪烁的双瞳…”
“战争之地,流血之地,我们永远是你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