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旅人,你要去哪儿?”
“别指望让我去干一番大事,比如拯救什么,寻找什么,成为什么,我对勇者的故事不感兴趣,比起普天同庆的辉煌未来,我更想知道晚上吃什么。”
我忘了很多事,包括自己的名字,但我并不在意。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普通到特点也是普通的人,职业是信使,爱好是发呆和写点小说。或许是作者与作者间的“默契”,我知道我生活在一本主角游历四方打败boss后死亡成为一段被人人铭记的历史的扑街小说里。我们对主角有着天生的崇拜,我们的降生皆为歌颂那些甚至连面都没见过的“主角”。从这个狗屁不通的梦中被蜜洛儿揪出来的时候,我内心并没有什么波澜——知晓这些的代价不足以打破循规蹈矩的生活。
“完成,一部属于,你自己的,小说。”是蜜洛儿小姐独有的断句。
“亲爱的旅人,你要去哪儿?”
“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哪天累了,怕了,就回来。”
“晚上,就尝尝,我做的小黄鱼吧。”
蜜洛儿的眼睛里倒映出我的模样,“好吧,好吧真是朴实无华的理由,但我就吃这一套。”我说,“那么你呢,亲爱的蜜洛儿小姐?”“为,几位故交扫扫墓。”
我开始好奇属于我自己的小说该如何结尾了。
“就用这根尾羽在苍穹之上书写我的福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