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样的?”姜舸睨向屏幕。
在他靠过来时,司羡心思就乱了,压根就没注意到电视在播放什么。
等他话落,她才认真看去,男歌手唱到激动处,脱掉了演出上衣,露出白斩鸡一样的上身。
有人喜欢健壮,就有人喜欢瘦弱。
显然他误会了。
腰间那只手隔着布料,有一搭没一搭地轻点着,看似松弛,却将她牢牢掌控在手臂间,她就像是被狼盯上的兔子,随时都有可能被扑倒吃掉。
她放下遥控器,头靠在他肩上,眨眼卖乖:“我喜欢你这样的。”
这话是真心的。
她这人很认死理。
一旦喜欢上一个人,满心满眼就都是对方,再也放不下别的人。
谢遥清曾说她这样义无反顾,没有给自己留后路的爱,如果遇到渣男,会满盘皆输。
她输过一次,怕了。
但姜舸把她从深渊里拉起来。
而且相比她,姜舸的十八年更重。
所以,即使最后她输了,他也没有赢。
再者,爱了就爱了,她从不考虑如果有不爱的那天会怎么样。
她是活在当下的人。
当恋人有不安,或者醋意,只要她察觉到,绝不会让这种感觉多存在一秒。
多存在一秒,都是她对这段感情忠诚度不够。
人生何其短,扣去前二十五年,再扣去工作、分别、各种意外、人生无常,留给彼此的时间并不多。
何必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猜忌上?
就应该要大胆地,热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意。
让对方在放心、舒适、欢喜中,度过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
所以即使羞怯,司羡也不想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
因为职业,她见过各种各样的身材,但都只是工作,她从不会放在心上。
但这个人是姜舸,他的所有所有,她都喜欢,独一无二地喜欢。
听到这个答案,姜舸脸上的漫不经心褪去,耳尖泛起了粉红。
他喜欢极了她的真诚。
他收拢指尖,把人拉到跟前来。
鼻尖相抵。
“那就不要看他,看我。”
霸道又强势。
司羡觉得这家伙的醋意像个小学生。
但谁不喜欢这样的占有欲。
她顺从地搂住他脖子:“好,看你。”
只是,一触到他视线,她就犹如含羞草般,忍不住收拢起枝叶。
他眼神像是有热度,一对视就会被烫到。
这种烫意会随着血液流遍全身,无法消弭,愈演愈烈。
姜舸只觉得她好软,好纯,好可爱。
可爱到想把她揉进骨血里。
“要不要消消食?”他舔了舔唇角。
平日消食都是去江边散步,或者去压马路,司羡以为这次也是。
不过外面太阳这么大。
算了,随他。
“那我去换衣服……”
话还未说完,天旋地转中,人就压进沙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