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青流奋尽余力打马冲上山岭,感觉体力耗尽难以支撑,不得不勒马停下。
伤口在奔跑颠簸中渗血不止,剧烈痛疼将其折磨得生不如死,脸色因失血苍白如纸,浑身乏力摇摇欲坠。
“回家,一定要回家。”雁青流一边大口喘息,一边强自振作。中溪水就在眼前,白道近在咫尺,只要抢在追兵之前冲进白道,就能赢得回家的希望。
雁青流抬头看天,深吸一口气,然后强忍痛疼,转头看向身后。
身后,广袤草原就像一幅绚丽油彩,缤纷艳色铺满整个山麓,由山顶而下一直延伸到天地尽头,无边无际,美仑美奂,雄伟壮观。
头顶是湛蓝天空,眼前是横亘天地的美景,立身于这片大好河山之中,仿若置身于母亲的怀抱,一缕神奇力量骤由心生,体力就像山泉一般从干涸的山石中泊泊流出,瞬间流遍四肢百骸,萎靡的生命竟然奇迹般振奋起来。
然而,当一抹奔腾的白色从地底涌出,从色彩斑斓的画帛上翻滚而来,轰鸣的马蹄声和愤怒的叱喝声从呼啸山风中隐约飞来,雁青流的心情便愈发沉重。突厥人一路追杀,誓要把追杀进行到底,誓要把己方一行屠戮干净,这副不死不休的架势足以说明安先生从突厥王廷带来了重要消息,由此证明安先生的重要性。安先生不能死,一定要把安先生安送达代北。
但是,现在谁还有能力保护安先生?还能把安先生安送达代北?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从武川废墟上救活的无名氏。
家奴?雁青流暗自苦笑。之前从碛口南下,无名氏一路上奋勇厮杀表现出了强悍战力,他就知道自己看走了眼,低估了无名氏的能力,但那种水平的战斗力还在可接受范围内,然而刚才一番血战,无名氏所爆发出来的恐怖战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像,以他二十多年的从军经历,他从未看过或者听说过军中有这等强大锐士。
无名氏是个匪夷所思的存在,现在正需要其匪夷所思的战斗力,所以其到底是什么人、来自什么地方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必须倚仗其强大战力拯救此次任务。
雁青流脑中想着无名氏,眼睛亦在草原上寻找无名氏。
无名氏策马狂奔的身影跃入他的眼帘,接着他便看到了无名氏身后的战马以及放置在战马上的两具遗体。这一瞬间,雁青流的心剧烈颤栗,他内心深处的软弱被深深刺痛,泪水遏制不住喷涌而出。
兄弟,某的兄弟,他们战死了,遗体被抛弃荒漠,被狼咬,被鹰啄,再也不能归家,再也不能回归中土,虽然这是战士的宿命,但活着的兄弟总有一种奢望,一个梦想,梦想有一天能找到死去兄弟的遗骸,把他们带回家。
今天,无名氏做到了,他没有抛弃死去的兄弟,哪怕敌人就在身后,哪怕敌人的长矛就在背后咫尺之处,他依旧带着死去的兄弟一起奔逃,要与死去的兄弟一起回家。
什么是生死与共?这就是。
突然间,雁青流做出一个决定,一个改变无名氏命运的决定。
马蹄轰鸣,喘息声和嘶鸣声交织一起,混乱、惊惶,仿若已至穷途末路。
安先生、阿魁和秃发打马冲上山岭,来不及与雁青流打招呼,就火急火燎地居高临下查看敌情。
“拓羯卫追上来了,部追来了,至少五十骑以上。”安先生手指山下奔腾而来的白衣骑士,愤怒叫道,“史蜀胡悉穷追不舍,看样子不杀死我们誓不罢休。”
“栗特人就是一条狗,突厥人的恶狗。”阿魁破口大骂,“史蜀胡悉就是一条穷凶极恶的大狼狗,一个阴魂不散的恶鬼。”
“金狼卫去哪了?”秃发一边瞪大眼睛四下搜索,一边犹疑不定地猜测道,“是不是抄近路走间道,去中溪水断我们后路了?”
此言一出,雁青流脸色骤变,骇然心惊,安先生和阿魁亦是面面相觑,眼里不约而同地掠过一丝惊惧。
尾随追杀的金狼卫人数不比拓羯卫少,战斗力却比拓羯卫更强,一旦这些强悍的金狼卫抢在己方前面赶到中溪水,完成包抄,则己方陷入包围,插翅难飞。
雁青流毫不犹豫,当机立断,手指阿魁和秃发,大声说道,“我们留下断后,从这里开始阻截拓羯卫,迟滞拓羯卫的追击速度。”
“诺!”阿魁和秃发不假思索,高声应命。
此刻阿魁伤重,体力已尽,右手亦废,仅靠左手迎敌,战斗力十不存一秃发虽无致命重伤,但血染征袍,精疲力竭,难以支撑雁青流也是一样,伤在腰肋,流血不止,即便还能奋起余勇继续战斗,但战斗力大打折扣,根本抵挡不住敌人的围攻。这三人留下断后,阻截有五十骑以上兵力的拓羯卫,无疑羊入虎口,自寻死路,眨眼功夫便会被敌人吃得一干二净。
安先生正想劝阻,雁青流已经对他下命令了,“先生由雁飞南保护,快马加鞭赶往中溪水,途中如果遭到金狼卫的追杀,则由雁飞南负责阻截,而先生则务必以所负使命为重,以最快速度冲进白道,疾驰边镇。”
安先生听到这话只能点头,目前局面下他若想完成所负使命,安返回中土,唯一办法就是牺牲雁青流和他的部下,舍此以外别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