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格斯。
让我想想……我该如何讲述我的故事呢?
……
在1974年,毕业两年的我和大学相识的女友结婚了。
我就职于一家公司,并在其中担任主管。
我们养了条德牧,它很威猛而且温顺,出去散步时,它能保护妻子不受伤害。
我们有了女儿,她是个调皮的坏蛋,让我彻底心神不宁。
我的心思总是落在她们身上,我想我应该为他们多做些什么。
……
公司经理忍受不住偷税漏税的诱惑,他和其他人一起做假账,更改账目……他们向我发出了邀请,嗯……或许我该为自己留条后路。
但事情濒临暴露时,他们却想让我全权顶锅——虽然我的确也从中拿了些许好处……但那都是为了家庭。
宽阔的庭院、舒适的独栋,来往温文尔雅的邻居,亦或者是优秀的私立教育……我需要钱,去给妻子和女儿带来更好的生活……况且,明明大家都犯了错,最后怎么能只有我遭了罪?
可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下,我没有辩解的余地……我很快被审判,入狱,进了暗无天日的牢里。
他们给我的承诺没有作废,在狱里我确实得到不错的待遇……当我出狱后,我失去了他们的联系,昔日的同事,让我顶罪的上司……他们统统不见踪影。
更让我心力交瘁的是,我还失去了妻子和女儿——她们像是从未存在过一样,从我的人生里消失不见。
她们或许是对我,对贪婪的丈夫、虚伪的父亲感到失望而远走高飞……总之,社会只余下我所剩无几的熟人,我开始感到和世界格格不入。
万幸的是,一位朋友得知了我出狱的消息,他不计前嫌地为我介绍工作,无处可去的我决定接受他的好意。
地点是密歇尔州和南索沃州之间的一片广袤森林,我将成为那儿的守林员。
工作的内容很多——我得按时巡逻,观察森林里是否有盗猎、盗伐分子并将情况汇报;我需要检查树木,看它们有没有遭受病虫害的侵扰;我还得知道如何观测天气、预防火警,对森林的这些动物树木进行分类统计……
老实说,一开始我根本想象不到自己能做到这些——我对林业完全一窍不通,何况我已经老了,每次巡逻,漫长的跋涉都让我腰酸背痛;甚至我每月能和人打交道的机会只有采购物资的半天时间……幸好上任护林员走得匆忙,他留下的财富教会了我如何在这里生存。
这很无趣,孤独,还让我感到疲惫……但也令我感到轻松。
——在我刚出狱的日子里,我总是感觉周遭所有人都在用异样的目光审视自己,我感到如芒在背、忐忑不安……成为守林员后,尽管我失去了人际关系,但也收获了久违的安宁。
我该感谢我的那位朋友,虽说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
……
这里被附近居民称为“迷失之森”——据说在过去,很多人森林里失踪;而森林里也常常传出诡异的动静,它们被人们描述为野人、水怪或是更多罕见稀少的凶兽……不过我从未见过,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那些不过是以讹传讹的传闻而已。
森林的中央有片人为砍伐腾出的空地,不远处还有一汪浅湖。
空地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瞭望塔下有个废弃的木屋,塔的顶端则有个小房间——那是我平时吃饭睡觉的地方,每当我一觉醒来,俯瞰整片森林,心中会有说不上来的畅快。
房间里的东西不多,床铺、桌椅和简单的家用电器,都是前任护林员留下的财产——此外还有不少的专业书籍——那是我刚来之初的精神食粮,帮我走过了一段难熬的时光。
墙壁上挂着两套专门用于巡逻的守林员制服,看得出它们被洗得很干净,但仍弥漫一股类似泥土和花草混合发酵后的古怪气味,谈不上恶臭,但也足够令人不适。
不过衣服足够结实耐用,而且保温,它用本事打消掉了我对它的偏见——仔细想想,这种难闻的气息也许是我从未被林中恶兽袭击的原因?
事实证明,如果你足够爱它,你会为它找好借口的。
通讯电台,一个大家伙,它也在瞭望塔顶端的房间里,是我和外界进行联系的唯二方式,另一种是驱车前往离瞭望塔往返一天半的小镇——小镇不大,甚至有些落后,我去那儿一般是采购食物和一些生活用品,偶尔去当地酒馆喝酒,或者买几份报纸……对了还有加油、修车——森林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道路,皮卡往往每隔上一段时间就得去好好保养一番。
哦,对了,瞭望塔还放着一架款式老旧的望远镜——据不知是哪位前辈的记载,他们会在雨天、大雾天气和其他情况下,用望远镜来观测森林——当然,它已经老了,更多时间,我会把它作为观景的手段,聊以慰藉,以作消遣,或者用它那足够长的筒体来晾晒衣物。
从最初的不适应到后来的轻车熟路,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工作的孤独、艰苦和无趣我都能很快接受并融入其中,但专业知识的匮乏和物资的贫瘠依旧是道门槛:动植物眼花缭乱的种类固然让我备受煎熬,可参差错落的密林更让我焦虑难耐。
这一点在我发现前任遗留的罗盘和地图基本没有,我很快把这片不算大的森林记了个大概。
枯燥的日子过得久了,我不免会对地图上的两个标记地点产生好奇——它们一个在西北边,一个在东北边。
但因为距离太远,也或许是因为暗红色的骷髅头过于生动,我始终遏制住自己的好奇心。
直到……
……
那是一天早晨,我从寒冷的瞭望塔上醒来,走下陡峭楼梯,提着老式猎枪,钻进弥散霜气的皮卡里。
老家伙发出聒噪的轰鸣声,不情不愿地迈动脚步。
我把车停在上次巡逻时做的标记处,带着武器、食物和水走进昏暗沉闷的林中。
——事实上,森林里很大一片区域,人类的科技产物鞭长莫及,大多数时间我能仰仗的只有自己。
因为北半球寒冬将至的缘故,我必须赶在冬天之前,把所规划的剩余区域巡逻一遍。
那是个太阳被遮住了大半的阴天,天色暗淡,枯叶树枝在脚下发出被踩碎的声音,森林的枝繁叶茂遮蔽天空,细微光点闪烁落在林间,成了零星的指示。
我向前缓慢行驶,密林一侧的不远处传来几声枪响,还有树木倒塌的动静。
盗猎者,我猜测来人大概的身份。
——这座森林也算是片原始森林,树木高大挺拔,动物种类神秘繁多。
在以往的巡逻里,我时常发现森林中建有很多小屋,它们是过去护林员们的临时住所,后来因为盗猎分子的猖獗而被遗弃。
我对这种说法持怀疑态度——一年多来,我和不少盗猎者、盗伐者打过交道,他们不成规模,往往三两人作案,而用来猎捕、砍伐的工具也谈不上先进。
何况他们的胆子很小,或者说不愿缠斗,基本是见人就跑。
过去的经验害了我,我悄悄下车,背着猎枪和背包朝声源处慢慢靠近。
——我得拍照,留下他们来过的证据:这样繁忙的上级才会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自己也能因此得到额外的奖金……
但这次的家伙们非常的训练有素,当我拍下他们犯罪的罪证时,暗中盯梢的同伙也将我包围。
在经过一番不怎么体面的挣扎过后,我被押到他们的头领面前,连同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这群家伙里像是头领的男人拿走。
从十来号人的只言片语里,我知晓了他们此行的目的——为了寻找一种濒临灭绝的鹿类动物。
他们从我身上找到那份前人传下的地图,对着它指指点点。
为首者很快又看向我,他将原本属于我的猎枪上膛,声音毫不客气。
“你有听说过旅鹿吗?”
旅鹿?
“那是一种没有被证实发现的动物,长相很有特点。”一旁带着眼镜、留着胡茬,穿着和周围人格格不入的男人补充道。
说实话,我从来没听过,但从那黑漆漆的枪口让我明白,只要我想活命,那我别无选择。
“我、我好像是有见过一种鹿,但不确定那是不是你说的旅鹿。”我尽量让自己声音不要缠斗,同时面无表情——就像曾经面对警察盘问始终坚持自己无辜一样。
“说下去。”那人缩了缩枪口,“它长什么样子?”
我一边在心中祈祷好运,同时回忆在书中看到的内容,竭尽心思地编造一个似乎存在于森林之中的名为旅鹿的动物。
我并非胡编乱造,而是遵循了某种线索。
——旅鹿,一种尚未被发现的动物,他们找这样的动物一定是看上了它的某种价值……比如肉质?毛皮?鹿角?或者是某种基因,动物本身的特性……
而同时,他们携带猎枪,并且还砍伐树木,表明这种动物的生存环境应当和树有关……
好在我经历得足够多,能让我能在如此危急的时刻集中精神思考。
在接下来短暂而漫长的时间里,我编造一个难辨真假的谎言。
“它的角很大,是向后、向上长的;它体长大概只有一米,吃低矮地方的树叶……它的毛皮比瓷器光滑,比丝绸柔软……它跑得很快,外表主要是灰色……它很警惕,有很强的弹跳力……它不受毒素侵害,哪怕流血都会很快治愈……”
我一边说,边观察他们的表情,他们没有对自己开枪的意图,其中的头领瞧了眼身侧的戴眼镜的斯文男人:“不怕中毒?你之前可没有说那畜牲有那么奇妙的功效?”
斯文男人冷哼一声,没有作答。
“我很好奇,你们老板真的只是想把它当做宠物饲养?就没有打别的心思?”
斯文男人没有搭理,他把地图和罗盘,还有些随身物品交还于我:“你说的这种鹿……它生活在森林的哪里?”
湛蓝色的眸子凝视着我,我闻言,心态一时间有所放松。
“……”没想到我的胡言乱语竟然真的唬住了他们……
但我知道我不能失去警惕,要想活命、逃走,我还需要付出更多。
面对熟悉的地图,我必须要指往一个地方——既不会让他们起疑,又能让自己有足够多的时间脱身……
我目光偏移,最终聚焦在离这儿更远的、用赤红骷髅做标志的森林的西北部。
这地方会藏着什么?此时无人知晓。
“或许,这就是宝贝们的栖息地,所以护林员的地图上才会刻意做出标记。”头领指向另一个离这儿更近的骷髅标,使唤远处的几个小弟,“你们去这儿找找,难保没有其他好东西!”
至于背后蕴藏的危险,作为亡命徒的他们下意识无视了。
“秘书先生,你应该不介意我们多赚一笔外快吧?”
斯文男人冷哼一声,朝车辆处走去。
男人目送秘书离开,又把目光落在我身上,手有意无意地在扳机处晃悠。
“我、我见过旅鹿!我知道怎么找到它们!我知道如何靠近并且抓住它们!”
我急切地说着,让他放弃杀掉我的打算。
“那你得加油哦,老头儿。”男人漫不经心地把枪扔在地上,用锯子将它切断,“不然你的下场就和它一样,分成两半儿。”
“……”
……
一伙亡命徒裹挟着我到达森林西北部时,已是天色迟暮,日落黄昏。
树林西北部树种统一,树体高大,林相整齐,杉树高耸而参天,枝叶极少,橘黄的暮色直直地洒在地面上。
在地图标记的那里,我们见到了一棵遮天翳日的灰黑巨树,粗壮的奇形怪状的藤蔓盘绕在树干,隐隐约约凸显了什么纹路。
它的树干大概需要十余人才能堪堪围住,但同时它又很高——甚至比周围普遍两百英尺的树还要高上一截。
这棵奇怪的树在大约十英尺的地方就长出错综复杂的枝干,高处的树冠郁郁葱葱,挂满颜色各异的树叶;低矮处的黝黑枝干则是光秃秃的,偶尔结着淡红、像是苹果的果实。
这棵巨树方圆数十英尺没有生长一株植物,松软的泥土被枯枝落叶覆盖。
它就像是统领这片森林的王者……
树王,我心中闪过这样的词汇。
和我心中对古树升起敬畏感不同,盗猎者们只对这里的空旷感到愤怒——这片森林的树木几乎不长枝叶,他们的视野变得豁然开朗,可随即,他们意识到这样的环境,根本不可能吸引来护林员说的那样的旅鹿。
“你在骗我们!”为首男人拔出了手枪,对准了我的脑袋,“你说你见过旅鹿,说它们以树木低矮的枝叶为食——”
但眼下这片林区,除了眼前的巨树外,其他树种无一例外,树干挺拔而修长,偶有枝干,也都长在离地面数十英尺的地方——哪怕眼前奇异的巨树,它离地面较近的枝干也没有树叶留存。
他本以为这样威胁,眼前的老人就会乖乖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