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瞒您说,当时我就就是奔着状元去的。”
说到这里,她忽然顿住,擦了擦眼角,揩混了几抹绛红色与雪白色的胭脂。
“可惜,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天命有归’。”
她又笑了笑。
“天不天命的,那不是咱说得算的,是太史大人您说了算。反正吧,它确实是有归了。”
“冯小姐说笑了,我也没那能耐。”平鸣轻轻地品着酒,又问道,“所以然后呐?”
“当时,那家伙……哦,就是二皇子季教,也在受评者之列。最后的灵力比试时,我遇上了他。有人跟我说,一定要有所收敛,好处那是少不了我的。但咱都没听,咱就是全力以赴了。凭什么皇家的子孙就得出类拔萃。”
壶中美酒见底。冯小姐将酒杯倒扣在桌面上,肩膀微微发抖。
“我用上了我的看家本领,几乎是拼着命完成了一切考题,哪怕是最后和那家伙的灵力对抗,我也压他一筹。”她忽然干哑地笑了一声,“太史大人,您知道吗,当时好多人的表情我都还记得,那盯着我的眼神哪,真有意思。”
她闭上了眼,指尖在桌面一叩、一叩。
“但最后,我输了。我不觉得我输了,但我就是输了。我成了榜眼。”
平鸣的心里涌上一股酸楚。他很想说些什么来安慰她,但始终什么都说不出口。
“那可是榜眼欸。”冯小姐拉扯起嘴角,戏谑自嘲般笑道,“多少人做梦都求不来的次第。但我连看都没看一眼,当时咱就觉得,这世上的东西,怎么都这么令人心烦。”
她摇了摇脑袋,睁开了眼,眼神却仍旧迷离着。
“最后,我当着陛下和那家伙的面,一头撞在了元璟殿的柱子上。”
空气倏尔凝结在了此刻。厅堂中其他客人的谈笑风生,窗外嘈杂街巷的呕哑曲调,都被视若了无物。
平鸣深吸了一口气。他看着眼前这位风尘女子的眼神也瞬间肃然了几分。
“可敬。”他踟蹰半天,到底是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来对答,只能粗浅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咱有什么可敬的,没撞死!”冯小姐扬起脸,又笑了笑,“要是撞死了,兴许我就成一个忝列青史的传奇了。那样不也挺好的?”
她停顿片刻,忽然又摇了摇头:“不行不行,那我不就遇不见太史大人您了嘛。”
“冯小姐,不得不说,你做了我曾经想做的事。反抗精神这种东西嘛,到哪儿都特别可贵。要真说的话,你比我勇敢。”
冯小姐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她双眼闪烁地注视着他,笑容有了些放肆:“真高兴那天没真撞死在那儿,见到您真好。”
平鸣勾起嘴角,笑了笑。他的声音温和了下来:“我也很高兴能认识你,冯小姐。然后呢,真想知道鸿启帝当时是什么表情。”
“然后啊……”她的脑子里忽然涌上一股困意,但她坚持着说了下去,“皇帝老儿是什么表情……我是没看见,反正我被救醒了。是那家伙派御医把我救了起来。”
她掩住了嘴,不知是想吐、想笑、还是想哭。
“本来皇上还要治我的罪来着,就因为什么‘藐视皇威,胡作非为’,嘛,真是的,本来咱就没想活着来着,咱就寻思着,这不是正好嘛。”
听了这话,平鸣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那鸿启帝一代雄主的气量呢?还以为他会再大度一点呢,我不喜欢。”
“哎呀,反正他又没真把我拉菜市口剁了。你知道吗,太史大人,还是那家伙拼了命地求情,把我赦免了。咱真不知道他安了个什么心,是不是怕我死了以后,平白污蔑了他缘江状元的正大光明啊?哈哈哈哈……”
平鸣也忍不住陪她笑了起来,但他不觉得这有多好笑。他只是在笑,冯小姐口中的那冠冕堂皇的朝廷,竟比他眼中所见的荒唐了许多。
她笑着,忽然间打了个寒战。
“但我谢谢他,咱认真的,我谢谢他。他不怕难堪,哪怕我已经让他难堪得要死,他也不怨我。他好像从来都不想要什么缘江状元的名号,到头来,我挤破了脑袋去抢的东西,在他手上,都只是家里逼他的破规矩罢了。”
她均匀地呼着气,吐出一口口酒味。
“反正之后吧,我也没从这榜眼的名次里捞到什么。兴许当初我是眷恋这京城的繁华,实在不想再回我那个穷乡僻壤。又或许我就是想故意恶心他们老季家,非得赖在这里脏他们的眼。总之,我就是没再离开,就待在这里了。”
平鸣的手放在桌面上,她的手慢慢地摸过来,将他的手握住了。他感觉她的掌心很烫,比自己的手要热很多。
他并没有挣开,没有撒手。冯小姐就这样握着他的手,趴在桌子上,嘴里的故事也变成了喃喃不清的呓语。
“毕竟我用尽了盘缠啊。我留在这里了……学了十多年,到头来,连个谋生的法子,我都不会。那家伙还想给我个照顾……我呸!我就给人家题匾额、写楹联,再不济卖身上的灵力,能饿死我啊?!柱子上的那一头往后,咱可算出了名了……但凡有点家底的……都不敢用我……怕得罪了皇上……不用就不用,自有留咱的地方……我算是看明白了,那些……自负的事……不安的事……心烦的事……它们还在追着我……那咱就不躲了……爱怎么样……怎么样……”
她的声音渐渐压低,最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细细的鼾声。
“太史大人……太史大人……你的手……好凉啊……呼……”
平鸣不说话了,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她的手还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他想松开时,她的喉咙里还会发出模糊而不满的“嗯嗯”声,随后握得更加不舍。直到过了约莫五分钟,冯小姐睡熟了,他方才分开了她的指掌,得以脱身。
客人们稀稀落落地已经走了一些,街上的光景却并不寥落。愈是夜深,这里波澜愈惊。
那个名叫来风的青年又走了上来。他俯下身子,看了看冯秋的脸,随后一边收拾桌面,一边摇着头:“哎呀,贵客您可别见怪,我们这儿的秋姐姐就是这德行。碰见得意的人儿了,那就必须得喝上头。不过能让她喝成这样的,这世间可不多啊。”
平鸣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神中同情、悲哀、与敬重混杂在一起。
来风见他一直盯着冯小姐,干巴巴地笑了笑,说道:“您要是看上她了,那也没辙。她是我们这儿管事儿的,多少贵客那都巴不得她垂青一眼,可她那叫一个置若罔闻。那也倒是应该,毕竟她的经历,一般人碰都碰不着。您要是只想找个和她一样妩媚风流的姑娘陪一夜,可以去问问咱家其他姐姐。她们可没秋姐姐那么有范,您只要钱到位,一般都乐意。”
“不。”平鸣摆了摆手,“不知贵店有纸笔吗?硬笔软笔都行。”
“硬笔啊……那可是稀罕玩意,一般都用不着。不过大小毛笔都有,那都是秋姐姐的玩意儿。我看您和她聊得这么开心,给您用用,她肯定乐意。”
来风说完,便转身去楼上取了。
平鸣等在原地,看着冯秋面颊上的胭脂沾上桌布,白色、粉色、红色洇成一片,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他的脑海里不断翻过这两天在皇宫中的所见。鸿启帝大发雷霆的模样,他倒是不难想象,主要是那放浪形骸的二皇子,竟然也有豁出去求情的时候。这倒是令他琢磨不透。
很快,来风拿纸笔来了。
“来嘞。您这是想留点墨宝?”
平鸣没有回答。而在他执起毛笔时,来风也闭上了嘴,安安静静地等候他的作品。
他笔锋悬而未决,斟酌辞令,思量许久。半晌,方才落笔——
“莫辞更饮三两盏,为君翻作旷古词。”
他写罢,搁笔,将这张宣纸放在桌上,就在冯小姐的面前。
“就这么放着吧。”他对来风叮嘱了一句,随后转身离去,推开了朱红的大门,身形隐入市井人群之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