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鼓点响起,迟征的声音借着麦克风,清晰真切地传入耳朵,他的声线清扬,音色优越,略带着点沙哑,吐字因为速度太快而听不太清楚。
迟征的英文咬字模仿了原唱玩世不恭的HipHop腔调,有种美式坏男孩的轻狂张扬,他唱的是《umbrella》前奏部分的rap。
云鹿高中的时候很喜欢这首歌,包括说唱部分,全曲背诵,那个时候音乐课有课前展示,每个同学都要求在课前五分钟表演节目,轮到云鹿,她就选择唱了这首歌的副歌。
云鹿随着旋律,轻轻哼着,手上突然被杰西卡塞了一个麦克风,“宝贝儿,轮到你了,快唱啊!”
云鹿还没搞清楚状况,眼看着就要进入女声部分,她也顾不得什么,和着音乐,打着拍子,刚开始有点不稳,还不习惯,后面渐渐放松,她找到了感觉,唱起来一点都不费力。
云鹿因为太喜欢这首歌,练习了很久,歌词曲调都烂熟于心,虽然和原唱的音色相差得远,却是不一样的风格,按照后来杰西卡的评价,就是“唱出了初恋的感觉”。
唱到高潮部分,全场都响起了掌声和欢呼声,云鹿被那么多人注视着,很不好意思,脸都红了,杰西卡鼓励她,“宝贝儿唱得超级棒!”
一曲结束,余音落下,众人意犹未尽,嚷着要再来一首。
云鹿心理压力大,把麦克风塞回给杰西卡,浑身因为紧张和激动还在微微颤抖着,她需要赶快冷静下来,今晚上太过兴奋,多巴胺在疯狂分泌。
云鹿逃到洗手间,掬了一捧清水,洗了洗脸,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心跳还没有平静下来,仍有余热。
云鹿收拾好心情,转身,却在转角处看见迟征,懒懒地倚在墙壁上,右手微抬,指尖把玩着一盒烟。
“你怎么在这里,表演结束了?”云鹿不解地问。
“嗯,我累了。”迟征说得冠冕堂皇,他侧了侧身,挡住了云鹿的去路。
云鹿能闻到迟征身上好闻清新的皂荚香,两人离得有点儿近。
云鹿心跳得有些快,她故作镇定,抬头看迟征,“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嗯,刚刚你唱得不错。”迟征从兜里摸出打火机,登喜路的牌子,漆金的机身,手指轻轻摩挲砂轮,幽蓝的火焰蹿上来,擦亮了眼里的光。
“谢谢夸奖,你打的架子鼓也不错。”云鹿谦虚,有来有往,商业互吹。
“你抽烟吗?”云鹿指了指迟征手中的烟。
“你喜欢吗?”迟征打开烟盒,取了一根烟,没个正行,虚虚含在嘴里,头顶一圈暖色调的光打在他身上,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显出几分颓靡。
云鹿被他这句话整不会了,“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迟征没有直接回答,他把打火机递给云鹿,“帮我点根烟。”
云鹿顺从地接过,迟征微微低了头,她靠近了点,手指滚过砂轮,“啪嗒”一声,幽蓝色的火焰升起。
云鹿对准了烟尾,还很上道地用手心虚虚拢了拢,防止火苗乱动。
迟征低声,“谢了。”
他微微呼出一口烟圈,苍白色的烟雾,笼住眉眼,失了真。
云鹿不喜欢烟味,她闻的多是家里长辈抽的那些刺鼻的烟,很不好闻,而且沾到身上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