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琬爱极了操控人的感觉,掌心拍了拍男人的侧脸,洁白细腻的指尖与小麦肤色的粗糙碰撞一起,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
绷着张脸做什么,难道她还能霸王硬上勾不成?
这张脸好看是好看,就是无趣了些。
沈琬撩了撩裙摆,在注视下跨坐他身上。
这时,男人平静的呼吸声骤然变得沉重,目光也不由得浑浊起来。
见状,沈琬心中笑了笑,真是毛头小子,这才哪到哪,就受不住了。
上一世的她熟读《烈女传》,自认为应当遵守三从四德: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一生只能爱一个。彼时,李钰又是她的未婚夫,她便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就是她的一辈子。
因此,她总是懊恼与蒙面人的“偷情”,总觉对不起李钰。
却浑然不知,她的妹妹与未婚夫早就暗通曲款怀有身孕。
现在想想,她可笑又愚蠢。
人生短暂几十年,多几个男人又何妨?
与其说是堕落,实则不然,是享受。
未来,她可能只有一个丈夫,但她也可以像男人养外室一般养男宠。
想到这,手上动作更大胆了些。
沈琬抚上他的眉骨,贴近耳侧,声音娇娇软软,换了个称呼,“莫郎,想不想……”
呼吸一滞。
郁莫咬牙切齿,“沈琬!自重!”
不经逗,古板无趣。沈琬撇撇嘴,指尖不知何时抹上白色粉末,擦在了郁莫腹部上的伤口上。于是,短短三十秒内,疤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散去。
见此情景,沈琬嘴角不自觉噙了一抹笑,发自肺腑。
这,就是她这几日自学的成果。
很有效。
目的达成,沈琬从他身上下来,目光挪揄,“莫郎以为,我要跟你行鱼水之欢?”
闻言,郁莫死死盯着面前之人,目光一瞬不瞬,似乎要把她烫出一个洞来。
半晌,却只吐出四个字,“郁莫逾矩,不敢肖想。”
闻言,沈琬笑了笑,“郁莫,你是个聪明人,你我之间,是主仆关系,我做什么,你都要受着,明白吗?”
意思便是,她可以逗他,但他决不能有以下犯上的想法。
换而言之
——他是她的玩物。
沈琬一字一顿,“你是我的狗。”
“野狗。”
闻言,男人手臂上的青筋爆出凸起,眉骨跳动。
野,狗,吗?
……
深夜,沈琬翻来覆去,身体的热浪一股一股翻腾,如同火焰燃烧。
糟了,她竟粗心忘记今日是月圆之夜。
下唇被她咬破皮,然而,却没有半点缓解的效果。
偏偏,蒙面人不在,她只好忍着难受,卷着被子蜷缩在角落。
她试过的那些药,竟一个都没用。
炽热中,沈琬做了个梦。
蒙面人在身后折磨她,待转身情浓之时,她揭下他的面具。
是郁莫!
那条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