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寒回复着,在小弟面前维护着自己最后的脸面。
他还真就不敢乱走,他们执教可是这整个学校唯一一只纯血血鬼啊,都不敢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谁敢惹他。
萧寒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直叫,他的内心更纠结了。
从远处看,凌云被柏木桌上层层绯红血色书本包围着,露不出头,毕竟他身材矮小,俨然一副理所应当受欺凌的样子。
看到他瘦小的身躯,很容易就会联想到,是不是因为家庭贫困才会从小缺乏营养,以致身体瘦削娇小,羸弱不堪。
对于混混们来说,这种人不就是拿来欺负的嘛。
犹记五年前。
凌云初次来到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就在街上闲逛。
他听到赌场闹哄哄的,也是走进去凑热闹。
他还没来过这种地方玩过,挺好奇的,花牌,骰子,都看着挺有意思的,不过旁边的人不知道怎么看着都怪怪的。
看到眼前的一桌牌局。
“请问我能玩玩这个吗?话说这个怎么玩啊。”十来岁像六七岁的凌云第一次一个人出来玩,小心翼翼地询问着。
面前,是一个衣着豪放,显得宽大,胡子拉碴,叫作“贝特·露兹”的大叔,他手持精致白玉水葫芦,时不时大口闷一口酒。
这酒鬼还有另一个外号,叫做“输钱王”贝特,十赌九输。
听到这小屁孩的话,他气忿地盖下来手中的坏牌。
“去去去,哪来的小孩,找你家大人玩去,我们可没时间陪你玩。”
“哈哈哈哈”
一群庸闲气息的汉子们跟着大笑起来,也不为什么,就是粗声大笑。
凌云看到桌上他们下的赌注,便从衣服遮着的腰间取下一个鼓鼓的袋子,放在桌上,发出钱币碰撞的声响。
“我有钱。”
凌云稚嫩的声音真就是个小屁孩一样。
贝特疑惑着,伸出手指,探了探袋子,里面除了血魔币,还有十几枚银魔币,这可是一大把笔钱呢。
要知道,1金魔币等于100银魔币,1银魔币又等于100血魔币,而一枚血魔币就足够一个穷人勉强顶过一餐饥饿了,一家三口正常的一餐也就五六来个血魔币,这可是一大笔钱啊。
血魔币:因为上面镌刻了血魔帝的雕像而得名,古铜色,很小一枚,因为用面最广,虽然繁多,但每次神明更迭,为表权利流转,都要收天下货币,派遣人奴重铸,耗时耗力,但血族对此乐而不疲。
银魔币:顾名思义,银材质,其上镌刻着斗神一族的标志,一个全身爆发战斗气息的血族战士。
金魔币:金材质,镌刻着初代神明血腥帝手持天工大刀血魔剑的头像。
看到这么多锃亮的钱币,这群大汉知道,肥羊来了。
不过,这样一个看着不咋样的小孩,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这也是让他们警觉起来,不敢肆意妄为。
可是,牌局上定输赢,赢的就光明正大,他家大人也不敢怎的吧。
正巧,手气不好的贝特·露兹已经连输几把了,这不就能赚上点了吗?
这可不能怪我啊,谁让你羊入虎口呢。
想到这,贝特说着,“你年纪小,那我们就玩点简单的,二十一点,规则是这样的,庄家轮流发牌,你喊停,只要手上牌总点数是21点及以下者,越接近21点的牌越大,晓得了伐?”
“大概懂了。”
庄家发牌。
一大群赌鬼围了上来,起哄起来。
“输钱王,你这不是欺负小孩嘛,不如让我来。”
“滚一边去吧,你们,你们就是眼馋,可你们没有这个运气啊。”
第一把玩到一半,贝特将白玉水葫芦拍在桌面上,怒声大喊,“和个小孩玩,能要点脸吧,能赚多少,各凭本事。”
倒不是因为对手是小孩才让他们收起脏手,只不过是面对这种身份不明的人物,耍赖才是真的要命。
想到这,这些老油条们的小动作也是收敛起来。
也许,他们还没有发现,这个他们称呼为“输钱王”的男人,平时玩牌的时候早就看透了他们的把戏,只是没有跟他们计较罢了。
凌云玩了不一会儿,就输了大半。
贝特看着这小孩,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大手盖在他的头上把他拉到身边,“小子,你跑出来给父母买东西,把钱输光了,你爸妈不该骂你吗?”
看到大叔的眼神,凌云虽然疑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小声说了句,“可是我还想玩呢。”
“快回家吧。”
贝特在后面推了一把。
“我们继续,我们继续。”
凌云从赌场出来时,总感觉周遭的人全都在盯着他,眼神怪异凶狠,好在是顺利出来了,这是他离家后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世上没有那么多友好。
没走多远,他就被一群街头混混围着,堵在了巷子里。
他们挥舞着棍子,耀武扬威。
为首的人,带着个墨镜,穿着夹克,嘴里却叼着个棒棒糖,吊儿郎当中又夹杂着几分贵气。
“小子,挺有钱啊,借两个子花花呗。”
凌云那小子被这一幕吓得一愣一愣的,不敢动弹,最后被一个小混混一脚踹飞在地。
小混混们脱了他的外衣,在那搜刮钱财。
萧寒这时也在闲逛,看到这种事,哪里能忍啊,直接就冲了上去了。
“大胆刁民,敢在我萧大王面前欺负人,受死吧。”
结果好了,两个人都被揍了一顿,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被打的萧寒展臂大呼,“正义永不退缩。”
听到这么二的发言,为首的混混头子仰头哈哈大笑起来,结果被棒棒糖呛得要死。
“咳咳,没实力还学人当英雄,这辈子也就是个贱民了。”
“我也许不是英雄,但你一样一辈子是个贱民,你也就会在这欺负弱小。而欺负人的人终究会被命运制裁,冰法·剑刺,拿命来!”
萧寒拿着凭空凝聚出的冰刺剑劈开其它混混,向他刺去,他的手反而却被一把抓住。
“贱民,呵呵呵。”
混混头头看到他手中突然出现的冰刃,再看了看他大红大紫脸上的执拗眼神,顿了顿,一把甩开了他,
“把钱还给他们,我们走。”
他已经走到远处。
“我叫哈萨·芬格里斯奇,你也可以叫我奇男子,这片地方报我名字,好使。顺便提醒你一句话,你这术法还是少用为妙,‘外来者’,希望你这只小绵羊能够在这虎狼之群中活下去,哈哈哈哈,哦吼哦吼(呛到了)。”
小混混还有些不舍,但还是把那一袋钱币丢在地上,“多亏我们老大仁慈,不然我就揍死你们。”
萧寒扭了扭受伤的脖子,“这里的混混都这么厉害吗?”
随后他也没再在意哈萨·芬格里斯奇的话,自己怎么会和这种欺负人的混混打交道呢。
凌云也是因为这件事,赖上了萧寒,一直管他叫大哥,叫着,叫着,就一直这么叫了。
进了学校后,他还总是被欺负,孤立,还得靠着萧寒来解围。
视线回到教室内。
凌云还在敲着笔,眼前的萧寒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不,更准确地来说是自己视为亲人的大哥。
大哥被罚,小弟怎么能逃走,一定要和大哥一起共患难,就和大哥救自己那天一样。
凌云眼中的萧寒,不仅气宇昂藏,更是在危难中能够给予自己帮助的重要的人,在离开父亲之后,又一个能够挡在自己身前的人。
萧寒过了遍脑子,发现自己脑子里根本没有刚才读过的血史知识,他擦了擦虚汗,愣了愣,转向凌云,“凌云,你说这样委屈求全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明年就是血考了,撑撑就过去了,以大哥你的实力,肯定能扶摇直上,成为人上人,哪里会愁得不到地位,尽管文试一塌糊涂的嘞!”
凌云半掺着笑半掺着哀,也不知是为大哥愁呢,还是有意哂笑一番。
“到时候,摇身一变,成了血族,不要把我扔在一边就好,我还要大哥你帮我提携提携呢。”
“你还需要我来提携,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萧寒有被这雷人的玩笑冷到,却根本笑不出来。
沉默片刻。
“我说的可不是这个血族搪塞人类的噱(xue2)头,毕竟再怎么扶摇直上人上人,在它们眼中也不过是条狗,我哀叹啊,人类被奴役千年万年的尽头,什么时候才会降临此间,如果我有龙帝阿布的实力,我就……”
谈到这,萧寒的脸色愈发严肃,眼神转向左窗,望向远方,似乎看到了那令人期盼的未来,与蔚蓝天空一样,令人神往。
他不仅想当儿时游戏中的山大王,他更想当像血族一般有权柄,像阿布一般有实力的帝王,把别人踩在脚下的帝王,而不是在学校玩这过家家的游戏。
此时窗外走廊还有人走动。
凌云满脸慌急,尽管不为自己,但也要为了大哥,慌张又果决,用惯用手左手使劲捂住大哥那招祸的嘴,就怕萧寒再漏出一番无脑的话让外人听了去,惹得非议不说,被举报了可不是掉脑袋能解决的事,这可是意图谋反,整座城都得跟着遭殃。
“大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可是要命的禁忌,私底下发泄发泄,我也就当你开句玩笑话,教室里万一回来个人,听到这种话,你的命就不保了啊!”
凌云压着嗓子轻声训斥着这控制不住情绪的莽撞鬼,朝着教室前方作揖,“愿上帝保佑你。”
上帝,也就是血魔帝,现任血族神明,教室前上方就有个神龛,摆放着血魔帝的塑像。
辩驳的气氛弥散开来,让原本就昏了头的萧寒瞬息间内心火起,莫名自信起来,用近乎粗野的动作扯开捂着的手,极其骄傲地放声大呼,似乎想让天底下所有人听到,特别是些个平日对其敢怒而不敢言的血族。
“这有什么好怕的,区区血族,有朝一日我萧寒定要让他们臣服在我的脚下。”
这话说出,难免是要掉脑袋的,好在现在四下无人。
再冲动的人也是惜命,更何况如此无妄之灾,量谁亦是避而远之,这是有多冲动啊,怪道世人传言,“冲动是控人心魂,索命的魔鬼”。
还没等到凌云作答,萧寒嘴里便飘荡着下一句招惹是非的话语。
“我可不是什么贪生怕死的人,平日里的忍让只是在黑恶势力权势滔天下的蛰伏。但我发现,这种细节也成不了气候,倒不如直言不满,集结天下英雄,直接造反,我萧寒必大闹天下,解救苍生,成为全人类的英雄,像阿布一样。”
此时,他眼里有光,满是自豪。
凌云不情愿地透露出相对于萧寒荒诞念想的可怜现实。
“大哥,你别忘了,人族签订了血奴契约,便种下了因果,血脉传在你身上,血契因子就结在你身上,任意一个纯血贵族一个念想,催动你身上的血族因子,你就灰飞烟灭了!”
萧寒吞了吞口水。
其实,那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反正自己只是不想背书考试罢了,丢了命,那不值当,不值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