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聊赖的王朗四处张望,发现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一个没在写诗的人,那就是顾雍。
顾雍面皮白净,眼睛滴溜溜转得很快,是个精明的年轻人,而他身边乃是须发皆白的陈翔。
陈翔是个健谈的老头,不停跟顾雍低声聊天,这位未来的东吴丞相因为年龄的关系,眼下还没什么成就,因为他是大儒蔡邕的弟子,陈翔才跟他说话的。
刚刚穿越而来的王朗接受了太多信息,心中有些纷乱,便站起身来,打算一边踱步一边捋清头绪——现在到底是个什么年代?我现在是什么身份?该做什么才能崛起?
反正不是写诗就对了。
然而还没走到门口,身后传来一声呼喝:“景兴上哪里去?”
王朗回头一看,说话的正是此地主人陆康。陆康气质雍容华贵,尽显百年家族的风范。
“陆公,我文思枯竭,想要出门走走。”
陆康笑道:“景兴明明面露得色,却说文思枯竭,难道是看不起我这个庐江太守吗?”
其实也不怪陆康阻止,在别人眼中,既然你答应邀约来参加诗会,好歹要写一首,至少把场子给捧上来。
如果你讨厌这种场合,那你早早拒绝邀约就是,哪里有先应邀然后溜走的道理?
“陆公言重了。”王朗想通此节,便干脆回到案前,拿起毛笔写字。
见王朗运笔如飞,众人都干脆停下来,等待王朗的作品出炉。
三国时期的诗基本全是四言或者五言,七言诗的风气是曹丕创造的,现在还没到那时候。
他本来还有点担心自己毛笔字写不好,但一下笔就发现这玩意儿有个肌肉记忆,身体原主人王朗写得一笔好字,便无需担忧。
既然已经穿越,王朗不可能再像历史上那样当一个文官,把日子消耗在注解四书五经之上。
几乎是在一瞬间,他已立下了争霸的大志,心里想的是金戈铁马,于是下笔时便抄了一首《从军行》。
当写到最后一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时候,王朗发现有点不对劲,因为三国时期的“百夫长”应该是叫屯长,得改一下才行。
……写都写完了,还改个毛!
高情商:今天诗会是为了捧小陆逊,那我留点瑕疵正好。
低情商:懒得改。
王朗停笔起身,向陆康行礼:“陆公,诗已写完,我另有急事,先行告退了!实在抱歉!”
说罢,他又向众人作了一个团揖,然后扬长而去。
此举有些不礼貌,陆康的脸色不大好看,有心想看看王朗的诗,但一时放不下面子。
于是他环视周围,希望有人能给个台阶,缓解一下气氛。
顾雍依然在和陈翔小声交谈,张昭倒是察觉到了陆康的目光,但毫无反应。
没办法,陆康只好望向虞翻,虞翻在这些人里边算是“咖位”比较小的,没法像张昭那样摆谱。
正在虞翻放下笔准备起身的时候,突然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少年从堂后走出来,快步到达案前,直接拿起那卷纸观阅。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诗会用的是产自徐州的左伯纸,纸质比蔡侯纸好很多,成本也高不少。
陆康连忙道:“让诸位见笑了,这是我孙子陆议……”
众人心知肚明,都不怪罪。
陆议也就是小陆逊一看王朗写的诗,瞬间怔在原地,耳边轰隆隆如同春雷贯耳,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脸上是难掩的激动:“好诗!绝妙!”
虞翻离得最近,闻言把头凑过去,定睛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