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都北城,三公子呆站在一处废墟上,心中无限感慨,久久无语,犹还记得那一夜的大火,自已从这里逃离,艰难存活,时隔一年多,终究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回来了,然而此刻早已经物是人非,只留下一地黑色瓦砾,断墙残骸。三公子长出一口气,感慨完了,哀怨完了,总该做点正事,回头向身后面跟着的几名官员交代重建事宜,不料断墙后猛然间传来粗重的哼哧声,那感觉似乎是一个人快要死了,喘不上气来,城防营统领不由紧张起来,抽刀在手,跟着的十多个兵士也是端直长枪,如临大敌一般慢慢朝那处断墙靠近,毕竟都城内乱才过去十多天,死得的人实在是太多,还能活着站在这里的人,个个比兔子还要胆小谨慎,过不多时,断墙后慢慢走出一人来,蓬头垢面,睡眼惺忪,此先是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随后抻抻懒腰,“哈!..呸”一口老痰吐在地上,伸脚使劲一搓,任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个睡觉打呼噜的流浪汉,眼下被吵醒,起来尿尿而以。城防营统领见状,铁青着脸上前一脚把此人踹翻在地,抬手抡起巴掌给了几下,之后向三公子回禀道:“监国殿下恕罪,是卑职巡查不力,早先有一批流浪汉盘踞于此,我曾派人多次驱赶,本以为已经肃清,谁料这贱民还敢跑这睡觉,来人!给我就地正法。”话音刚落,身后兵士抽出腰间短刀,大步走上前来。
流浪闻听要砍头,蹭!一下打个激灵窜起老高,紧接着被人强行按住跪在地上,这会他才吓得浑身筛糠般抖个不停,双腿一软摊倒不起,打心里凉了半截,怎么尿个尿犯法啦?且说这流浪汉抬头之际便瞧见站在前方的三公子,那些个军爷们毕恭毕敬站在他身后,这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个来头不小的大官,随后眼睛滴溜溜直转道:“求官爷饶命,小人有重要事情禀报。”
“还来?”统领听罢,气不打一处来,此前忽悠我就算了,还敢跑这撒野,正待给手下发令,三公子摆摆手示意,那意思恐怕是来了兴趣,想亲自问问。
“监国殿下勿要相信这叼民的胡言乱语,之前这叼民向我报告说这里有赤发青面长獠牙的恶鬼,简直就是胡言乱语”统领急忙解释道。
三公子一听就来兴趣,别人幸许以为是鬼话,但他却知道其中内情,不用问那肯定是狗蛋仿照自已的扮相,随后耐着性子听流浪说了一大堆,不外乎还是那些话,恶鬼从天而降,抢了他们一大锅吃食,害他得了场大病,云云。三公子听完面无表情,实则心里暗笑不已,没成想狗蛋在这城中也是做了许多怪诞离奇的事来,流浪说得这些虽然没什么价值,但能听总是好的,便示意统领放人,任凭这流浪自去。
人生有太多不确定,往往就在一个抬手转眼间,命运便会随之而改变,流浪汉看着眼前这位随手救自已一条小命的贵人转身离去,就在这一瞬间,他脑中千万条思绪翻动,我走还是不走,是接着找个地方晒太阳睡觉,继续这样下去,还是...人生起起落落,赌上一把,富贵险中求?
“官爷且慢走!小人还有重要事情禀报”流浪跪在地上大声叫道。
“找死!”统领喝道,这下真是把他惹怒了,拔刀上前就要砍了他。
三公子抬手制止,他看到流浪汉眼神中的坚毅,还有企盼,不错!一个有想法的人总比混吃等死好。
三公子冷冷看着流浪汉,想听听他还能说些什么,而此时流浪汉也大着胆子抬起头,想仔细看看这贵人是何相貌,目测体形身高中等,比自已高不了多少,观其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模样,面容白皙,似乎是有点气血不足,过于惨白,半边脸上隐约间能看到暗红色痕迹,犹如头发丝般,交错开来,不看则罢,越细看越是让人心惊,好诡异恐怖的一张脸。
流浪汉额头上汗珠直冒,他急忙掳起衣襟擦了一把,说道:“小人自打出生便在这城中厮混长大,尤其是这北城,熟得不能再熟,有几间青楼酒坊,哪里有赌档和野门子,猴年马月出过什么事,哪几个青皮干了什么买卖,只要是官老爷想问的,小人都知道。”
“说吧!你想要什么?”三公子直接问道。
“别无所求,只希望官老爷能赏口饭吃”流浪汉匍匐在地一动不敢动,实则他双腿瑟瑟发抖,额头上汗珠子直往下掉。
日上三竿,这个时候城中本应该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才对,然而齐都刚从大乱中恢复,基本上是一片荒芜,能跑的早就携带家眷财物跑了,之前几方兵马混战,又死了大批的人,剩下的都是些老弱病残,再加之逃兵乱民四起,齐都真真正正成了一个混乱是非之地,为此城防营只能实施全天宵禁,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然大公子志统的确有几分才能,短短十多天,他仅凭手中几千人的残兵,把齐都从混乱中慢慢拉回正轨,颁布政令重开朝堂,组建城防营,实施宵禁恢复秩序,安抚流民,使士农工商各归其职,当然这一切的一切,得益于武道军坐镇。大公子继位齐王,总算是如愿以偿,但他心里清楚得很,自已这个齐王的位子没那么安稳,以前是几大世家争权,现在则多出个监国之职,好在三公子倒也识趣,只余几名护卫依旧住在驿馆当中,他似乎对一切都不闻不问,也没打算搬进齐王宫。
两位齐国的公子曾有过一次短暂的会面,若要严格算起来,也可以是三位,也不知大公子和三公子是出于何种用意,是试探还是亲情的聚首,将会面地点选择在了二公子的卧榻之侧,而此刻的二公子僵卧床上,已然是活死人一人,因是摒除一切外人,谈了什么不得而知,在这之后,大公子继齐王位,以孝为号,看眼前,再品其深意,殊为可笑,至此一切有条不紊的展开,只不过是无声息中多了一个监国,齐王还记得那晚三公子摆明态度“只要齐国还在,一切如旧,不做任何干涉,而驻扎在城外的赵骑,将会在一年后撤军,做为一种非必要的手段。”
“非必要的手段?哼!如鲠在喉呀...”齐王不由感慨。
因为全天宵禁的缘故,街上看不到一个行人,再加之坊市十之八九的商户跑得精光,街道上越发冷清的要命,好在这北城街口的包子铺在巡防营的安抚下,总算是开张了,三公子带着流浪汉进到店内,坐到独一张的残破桌椅上,既然流浪汉想混口饭吃,那自然是得给他吃饱,一屉大包子,还有几个护卫不知是哪搞来的一坛酒,在这方面,三公子倒也很放得开,和手下打成一片,从赵国开始便一直跟着自已的赵勇,还有四个护卫,便是他在齐都内的所有人马。
流浪汉一屉包子吃个精光,紧接着一碗酒下肚,这才慢悠悠回过神来道:不知道大老爷想知道些什么,小人出自高氏旁支,自幼长在齐都,早些年倒也风光,后来家道中落,便混迹北城赌坊,对这一带还算熟悉。
“有关这公子府,不论什么我都想听听”三公子道。
“你是说被大火烧毁的三公子府邸?”流浪汉说到这,眼珠子乱转,说不得眼前之人和死了的三公子有关,是仇人?还是故旧?斟酌良久后,流浪汉很慎重的说道:“那地方很邪门,小人也是迫不得已,无处可去,才在那打转,我看大老爷还带了不少民夫,要是想建府邸,还是换个地方比较好,据我所知,隔此一条街便有一所大宅子,最早是朝中某位官爷的,自从被抄家之后,这宅子便荒废破败,只需修缮重整便可。”
“我倒想听听三公子府邸怎么个邪门法?”三公子问道。
“看来是我想错了,原来不是想要建府邸”流浪汉暗自嘀咕,随后便神神秘秘的说道:“事情没那么简单,那把大火烧得蹊跷,肯定是有人故意放的,那晚我在赌坊输个精光,出门就见火光冲天,本想赶着去瞧瞧,不成想有巡防的四周把守,不准进出,一夜之间烧死那么多人,那肯定有死不冥目的冤魂厉鬼徘徊,但凡有点忌讳的人家,绝不会选那种地方做府邸。”
“那你为何不怕?”三公子问。
流浪汉满脸的无所谓,颇有几分洒脱的笑道:“大老爷可曾听过一句话叫做‘穷人鬼都怕’”
三公子会心一笑,确实!当人变得一无所有的时候,能活着实属不易,似乎也就没什么可怕的,这流浪汉很会察颜观色,见眼前的贵人听着似乎很受用,便接着道:“说起这公子府,没有咱不熟的,那场大火过后,便再也没人敢去哪片废墟,小人大着胆子前去搜寻,偶而能刨出点零碎物件换几两银子,之后便搭了个窝棚住下来,某天晚上有人前来烧纸钱,我也觉得有些奇怪,十多天以来,这算是头一个,小人借着火光一眼就认出,此人正是巡防营陈三,他常去赌钱,所以我见过,这人战战兢兢烧着纸钱,随后啰里啰嗦说了一大堆,什么求公子爷拿了上路钱早些上路,什么冤有头债有主,你变成厉鬼也莫来害我,小人也是奉命行事,要怪就怪哪些害你的人,还有你府上哪条狗虽说是被我们炖了下酒,但肉我吃得最少,你大人有大量,不计小人过,早死早超生...云云。”
“这都是些什么跟什么?”三公子真是好气又好笑,这流浪汉说半天没一句有用的,见此情况打算起身就走,流浪汉急忙找补道:“大老爷有所不知,你要说这三公子府的人全死光了,那倒也未必?”
“哦!难不成还有人活着?”三公子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实则心思活动起来,难不成真还有人逃得一死,到底是谁呢?莫非...
见钓足了胃口,流浪汉这才慢幽幽道:“说起来,诸位公子当中,这三公子也是个短命鬼,初始默默无闻,一朝被选中惊为天人,举国上下皆知,一时无二,当真是光芒耀眼,可惜短暂得很,来得快也去得快,但据小人所知,有个小娘子却是例外,老爹和娘是府中的下人,她则是府中的使唤丫头,也不知犯了什么错被赶出府去,这倒好,因祸得福,留得一条小命,再后来这小娘子无依无靠,怕是日子过不下去,便在烟花巷做起野门子,小人那时节还有些银钱,曾去光顾过一次,那娘们倒也不赖,识得字,会唱小曲,就是瘦了些。”
三公子回忆过往,终于想起有这么个丫头,早忘了是何模样,只记得因为恼怒她暗地里偷笑自已的名字,便赏了她几板子赶出府去,难不成是她。
此刻三公子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个人来,面色通红似是宿醉未醒,眼神一只高一只低,嘴里哼哧乱喘,乱草一般的长发在脑后拢起个歪髻,插了根黑漆漆的筷子,长衫破洞,短马褂磨起毛边,这穿着打扮,怎么看都不伦不类。
“敢问阁下高姓?”三公子问道,心中已然有了打算。
“不敢!不敢!”流浪汉惶恐起手道:“回大老爷的话,小人出自高氏旁支,家中独子,单字一个“光”,早年家中倒也颇为富有,可小人又好赌两手,至今,至今,至今便是这副模样。”
“高光!...好名字”三公子刻意提高声音,在这齐都,高氏可是大族,二公子安国的母亲便出自高氏,但想想倒也亦然,子孙繁衍众多,总会有没落的,再者,不管多强盛的家族,不出百年时间也会没落,比如自已的母亲姜氏,那可是开国之姓,但那又如何,姜齐之争后,国势渐危,到得高田夺权,便是国破家亡,这天下便也是如此。
流浪汉高光哪会晓得三公子想这么多,略带惭愧的说道:“岂敢岂敢,此名是祖父取的,望我光宗耀族,但高氏族人众多,到小人这一脉,已是旁系中的旁系,家父过世之后,族人便已开始疏远,待到我败光家产,流落街头时,祭祖连最后一个磕头都轮不到,要说这世间亲情也不过如此,还抵不过这手中的黄白之物。”
“哦!”三公子笑谈道:“我观阁下眼有精光,必是懂得机谋善变之人,虽一时落魄,但只需戒去恶习,重整旗鼓,未尝不能有一番作为,眼下我大齐正在整顿河务,不若我荐你去做劳工,一者可以磨炼筋骨,有大毅力者方能成大事;二来也是个存身之所,有口饭吃,总比在此昏昏然度日强。”
“劳工?”高光听得此语,开始一脸懵,紧接着马上就想到什么,这哪是赏口饭吃,分明就是发配去苦力,还不如在这晒太阳来得好,普通一下腿软跪倒在地,这回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连连求饶道:“大老爷就放过小人吧!小人气虚体弱,走路尚且艰难,恐怕没到黄河边,命就丢了半条。
嘿嘿!三公子暗暗冷笑,就这等街溜子混混,人渣败类,妄为国民,民间之乱,始于此类,随既招手示意护卫来把人拖走,哪知这名字高大上,非同一般的流浪汉‘高光’脸色由红转白,摊坐在地,一把抱住三公子的大腿,嚎啕大哭,直叫饶命,那神情恐怕他老爹死时,都没哭得那么厉害。
急切之间,我们的流浪汉高光君不依不饶的大声嚷嚷道:“小人还有机密之事禀报大老爷,千真万确是机密之事,只有我一人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