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啊!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这?”
“掌柜的,我想跟你预支下个月的工钱,我阿爹他……病了。”
“小麦,我也知道你的难处,这样吧!光是靠那做伙计的几两工钱是不够的。我给你指条明路。”
小麦姑娘一听,犹豫了一下,心里始终记得那句话:恶鬼专骗穷人。可一想到卧病在床的阿爹。
阿爹于她有生养之恩,有吃的,阿爹想到的第一个便是她,严寒酷暑,亦不忘上山砍柴,供她吃住,养她成人。
现在阿爹有难,也没有逼她为娼,这世道对女子多是不公,娼妓在女子中,也是末位,人人可欺,人人可辱。
“掌柜请说。”
“今夜子时,到宗祠里去,自有圣使为你引路。被选中的姑娘,都有一瓶山神赐予的灵水。饮此灵水,不仅能去百病,听说还能使死去多年的人,重新复活。”
小麦一听,眼里闪过一抹不明的神色,她盯着掌柜手里的茶水,想的出神。
大夫说了,阿爹在砍柴时,不小心滑落山涧,脊骨都被撞断了,恐活不过这个冬天。
人活在这世上,焉能看进每一片繁华之处,若没有了唯一的亲人相伴,她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掌柜,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掌柜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朝这边看来,才匐在小麦耳边说:“山神娶妻,八方六合的神仙都受邀前往。山中常年闭山,缺少伺候的人。你放心,路引我都给你准备好了。成事在天,谋事在人。”
“那好。”
——
“玟芒,玟芒?”
玟星被梁朝喊回神后,依然移不开停留在那沾着水珠睫毛上的视线。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夷。是谁说美人心肠恶毒,杀人饮血的?这分明是那些贵女们自知自己比不上这美人,才在背后搞那些阴谋诡计。
众口铄金,即使美人有心反驳,也势单力孤。
“哦!小姐,这是我从一个在朴朴县做小本买卖朋友那里买来的糯米藕。你试试?”
春枝听从梁母的命令,小姐洗身沐浴时,她们都尽量找机会离开。
是以,她们并不知道,平日里看着文里文气的小厮玟芒,居然偷偷给她们小姐加餐,以此拉近他和小姐的距离。
“真的吗?你那个朋友真厉害,这糯米藕软糯香甜,一口咬下去,就好像咬在了一块绵软软的糖上。甜而不腻,真棒。”
玟星一听大喜,其实这些都是他自己做的,算上租厨房的钱,合计三两银子,三两银是什么概念?够他开销一段时间了。
不过没关系,她喜欢就好。只是不知道她手腕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虽然梁朝手腕上的伤疤早已变得粉粉嫩嫩,几乎看不出来,但玟星依然很在意。
可能这就是喜欢一个人吧!
梁朝夹了一块藕放到茶杯上,用筷子戳了戳,又挑了挑眉,示意玟星可以尝尝看,他这位朋友手艺有没有变差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时候也不早了,小人先告退了。”
“好,等等,玟芒,明天,你到我这里来领钱,你再去你那个朋友那给我买一些回来。”
“太好了,小姐要是喜欢,我就多买一些回来。”
我能多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