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二章 荆棘满途(2 / 2)万国征服者首页

“大概?”长官挑眉,并不含情绪的目光看过来,里头没有敌意,只有决心一探到底的味道。

“我不知道,我第二天看到长官尸体被摆放在四层....军中这样的事情,多么?”弗兰忽然对上对方的眼睛,刨根问底地反问。

“不多,每年两三起。”他看到这位军团长拿出一个小铁罐,里头装满军中小小的奢侈品,油绿的干瘪的葡萄颗粒状分布其中,那是葡萄干,一枚赛斯特斯硬币只能买到三四粒。“吃吗?”

真是沉甸甸的份量,“不了。”弗兰礼貌地推手表示拒绝。他几欲开口,又在现实面前生生把头脑中虚幻的、不切实际的理想逼退。他很想问“帝国一直这样下去军人的荣誉只怕消失殆尽了吧你怎么想”,但想想军团长已经四五十岁,论职务和一方城守平级、还在军中履职多年,这样年纪的男人能见识比他差么?

每年两三起,如果单单集中在人口仅仅七八十万的麦西亚行省,该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失?想到这里,他不禁又要问:“长官,行省内部盗匪究竟有多少?”

看到那张充满探究欲且丝毫不把自身安危放在眼里的模样,军团长觉得:所谓的例行审问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束了。

收起葡萄干,军团长勉强憋出一个笑容,指着弗兰的脸:

“你的表情,总不会遗传自你的父亲,老埃提乌斯我见过一回,人显得很和蔼,虽然脸上堆满空洞的假笑..但我想,如果你是他平级的同僚或者上级,相处起来应该很愉快。”

军团长解下佩剑,那是一并三尺有余的刺剑,对于一个身材不算高大的孩子而言,算是长剑了。军团长将它完整拔出,又合进剑鞘,郑重地递到埃提乌斯手中。

“看你的神情我就知道,做埃提乌斯家的古板孩子,天生就是要受苦的。但你这样愚拙莽进的罗马人,哪怕是个孩子,也叫人不得不敬佩。”

勤务兵走了进来,在军团长眼神示意下送客。审问已经没有必要,埃提乌斯那古板的坐姿和执拗的眼神已经告诉了他这是一个不会说谎也十分无趣的人。

“像在无数学生面前从容饮下毒酒的苏格拉底?还是独自闯入迷宫杀死危害国家的米诺陶斯的忒修斯,我拭目以待。”

弗兰在勤务的护送下离开,军团长特地给了他一匹军中小马,载着他到前线赴任。马尔基尼在某个原则问题上含糊不清...其实作为失陷地逃回来的骑士马尔基尼,没有资格做跨越驻地的人员调动。而军团长可以写一封推荐信、放在砂板上,交给传令兵先行一步,送到前线某个人事官手里,安排也就下来了。

军团长将弗朗西斯·埃提乌斯安排到了驻防军的营地,那儿或许仍旧有打架和欺凌,但仅仅局限在动手动脚上。严明的军纪、优良的伙食、带兵有法的指挥官维护着罗马军队最后的荣光。不少混血儿和大家一同吃住毫无隔阂,在那儿,正直的人可能徒劳无功,却绝不可能被随意陷害..战功是一切都保证,能耐是个人荣耀的基石。

骑在小马上毫不在意披星戴月赶路的埃提乌斯不曾想到一切的起始居然如此简单..他起初只是觉得自己长大得慢了,帝国衰落地太快,他害怕在老埃提乌斯每日的鞭策中渐渐消磨了耐心,一场偶然的离家出走,居然成了艰苦生涯的起点。他想到了那些寄出去的信,那些用陶片或者莎草纸写上的蝇头小字上满满寄托了对另一个人的思念。

他需要一个真实的听众,甚至在交流中慢慢地与他这颗渴望理解渴望更多志同道合者的心灵共鸣。也许帝国内外都能找到一些盟友,弗朗西斯·埃提乌斯从未如此刻这般孤单,他迫切想要找到一个好帮手。

如果失败了,今天就是个例子。被那些混账踩在脚下、蹂躏致死,早期的古高卢人就是这样蹂躏罗马的,在二百年间,罗马人逐渐从靴子半岛走出去,掌握主动。现在他们要收复长垣以南的所有失地,还要在哈德良长城的故址上把一切重建!

端坐在小马上的埃提乌斯坚定地想着,这故执着的念头叫他能在马背上睡着,也能在暗处马尔基尼派来侍从的暗中保护下抵达麦西亚行省北方驻军营地。

他在第二天黎明时分抵达,当西亚式样脊梁盔的罗马步兵跃入眼帘的时候,弗兰才恍恍惚惚睁开眼。他意识到这就是新式罗马军团的所在地,机动性更高的步兵取代了慢悠悠的乌龟壳方阵。这些兵种平时大多数时候是轻步兵,必要时候甚至可以扔掉小圆盾和反骑兵长矛,一路尾随骆驼步兵的脚步;有时候他们可以很慢,慢到全身披着一层皮甲,上衣外层套着一层网眼锁子甲,里层稍稍防住飘过来的箭矢,外层防止劈砍伤害,这些负重35磅的士兵可以不眠不休地打上一整天,平均移动0.2罗里,放弃一切机动性,比昔日乌龟壳方阵露腿和露胳膊的士兵还要更坚固。

他们的骑兵开始广泛披甲,因为老式罗马盔甲导致骑手暴露在外的手臂和小腿很容易被射中。游牧民族就喜欢慢慢地放干他们冲击骑兵的鲜血。然而如今他们也有波斯投矛手、有通过贝都因人从遥远的晋宋淘来的轻弩和单人重弩..新式武器和战法不可避免地要求服役士兵拥有比之前更强大的个人素养和纪律。

因此东西罗马征召兵总数如今超过五十万,而边防集团军总共不过十五万人上下,他们顿顿有鲜肉炖汤、有蔬菜瓜果、甚至闲时还能给家里寄回去几块银币和备用的行军床单、坐垫,他们永远不会缺乏物质生活。但每十个人中间,在五年的最短服役期里,总有一个人会永远离开大家。

“嚯,来了个小伙子。”有个小队的兵头一眼相中了面嫩身材却一点不比常人差的埃提乌斯,他如今在六尺六七的身长。一般罗马的自由民不过六尺五上下,再加上随身的短剑...大约又是个镀金的贵族。

即便是贵族,也要乖乖待上三年五载,才有可能升迁。只是战事紧张的时候,那些被家族看重的小伙子可以找个由头不上第一线,躲在后方调度...弗兰看到他们,想到自己被挑选为人质的事情,也许再过两年,他还要被送到北方草原,和罗马的新盟友再交换一次。

“到我们掘土营队吧,我们这里正缺人!”一个面如土灰的男人从一个刚挖的陷阱凹坑里探头,倒把新来的弗兰吓了一跳。

说什么也不能加入这样的工程队,这是辅兵吧?弗兰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画着白色粉末标记的湿地上走过,他下了马,小步地跨过陷阱地带,后方洒下那个士官长的呵呵声。

黑发的正统罗马人在军营里找不到几个,或者说,基层士兵已经被客体民族占满。当军务官找到弗朗西斯的时候,抬头的十岁孩子还是注意到这个白头冠下暗金色头发的日耳曼人。

“早安,孩子。我是个宗教人员,也是事务官之一,鉴于你的年龄,我们必须把你安排在第三线的队伍...唔,就是那边。”

他一伸手,弗兰看到了一片绵延无尽的石头堡垒,一千步左右伫立一座,孤独的巨人们统一而沉默地望向烽烟四起的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