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清楚地认识到,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
————人性的复杂性,是年轻时无法认识和理解的,所以那时,总是以为生活常常欺骗我们,总是容易失望和悲观,却不知所有的问题,皆是因为自己的无知。而现在,我们多么坦然,不再怕生活的欺骗,因为时不时,我们也能骗骗它。
每个人都喜欢权力。我想行使权力最美妙的方式莫过于让人们的灵魂感到哀伤和恐惧。
————大多数的领导者都气宇轩昂,无非是手中一把鸡毛做成的掸子,而我们总把它看成锋利的宝剑。
在爱这种感情里,温柔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露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爱是全心全意,只有全情投入才能成为合格的爱人;恋爱中的人头脑再清楚也不会承认——尽管他可能心里也明白——他的爱终有一天会结束;爱需要山盟海誓,尽管知道一切无非是镜花水月,但他迷恋这种海市蜃楼,而对现实熟视无睹。爱使他变得更加高尚,也使他变得更加卑贱。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变成了一样东西、一件工具,用于追求某个他自己所不了解的目标。
————这是目前为止,我见过的对爱情最理智、客观的解读。对于人类情感中这一最神秘的感情,唯有亲历,方知奇妙。
每个人在世上都是孤独的。他被囚禁在铁塔里,只能通过各种符号和同类交流,可是这些符号没有公认的标准,所以它们的意义是模糊而不确定的。我们可怜地向他者传递宝贵的内心感受,但他们没有能力去接受,于是我们变得孤独,齐肩并进却又形同陌路,无法认识我们的同类,也无法被他们认识。我们就像身在异国的游子,却只能借助会话手册上那些陈词滥调。
————阅读的魅力,在于总会在不经意间,发现某一个人,把自己内心不可言传的想法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那时的内心,总会不胜欣喜。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手机里的朋友越来越多,但能一起聊天的朋友却越来越少。有时渴望有一个人,能够天马行空地畅所欲谈,不会被嘲笑幼稚,也不会被讥讽疯癫,我们内心都住着那儿时的自己,她只会在我们完全信赖的人前展现。
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尽管周边的环境他从来没见过,尽管当地的居民他素未谋面,他却愿意安顿下来,仿佛这些都是他生来便已熟知的。在这里,他的心不再躁动。
————与君初相识,恰似故人归。这一见如故的感觉,不仅仅局限于两个志趣相投的人之间,也适用于某一个心仪之地。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总是对某个地方念念不忘,不过是,直把他乡作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