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着实是一本怪异而迷人的书,一向喜欢那些反叛而乖张的思想,走进它,仿佛逆着时光而行,愈来愈靠近某一段时间的自己,义无反顾,特立独行。然而,想要真的和作者产生共鸣,似乎又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像靠近一个慢热型的人,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看起来孤傲而冷漠,他踩着自己的节奏,兀自悲伤和欢喜。可慢慢地,你会发现,这个人多么有趣,如同终于有一天我们发现,能吸引我们的,再不是华丽的外表,而是一颗独特的心。
股票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四十岁时,突然燃起了对艺术的渴望,仿佛被魔鬼攫住了灵魂,着魔似的放弃了优渥的生活、漂亮的妻子,聪敏可爱的孩子。只身去到巴黎,在一间肮脏逼仄的房间开始了潦倒的艺术生涯。
与以往小说的主角所不同的是,这位艺术家既不英俊,也不文雅,既不善良,也不温柔。他粗鲁又傲慢,冷漠又绝情,可我们慢慢会发现,这一个毫无不伪装的灵魂是多么生动和真诚,这是我们多么渴望却又不敢尝试的一种人生。生活中,每个人都习惯带着面具,直到某一天,卸下伪装时,却发现,我们已经和面具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忍不住,自我嫌弃。
对于斯特里克兰,我既怀着深深的同情——当他连续几天只能靠着每天一片的面包度日时;我们又怀着无比的迷恋,甚至是嫉妒——当他沉迷创作超然物外,获得了极大的精神满足的时候,毕竟,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我们常常选择放弃前者,甘愿做后者的奴仆,我们把内心深处那最后的一丝不甘,化作对那些勇敢者的赞美和艳羡。我们乐于谈论这样的故事,是渴望把故事的主角偷偷更换,方不辜负年少时妄想仗剑走天涯的孤勇和热血。
斯特里克兰的故事固然让人着迷,而毛姆的智慧和幽默似乎才是让人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年轻时读书,只在乎故事的情节和词藻的华丽,如同那时看人,只能看到其外表。而终有一天醒悟,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是的,他时而如朋友,能体谅我们内心隐忍的纠葛;时而如导师,于迷茫和困顿中予以明确的指引;时而如慈父,给予无限的理解和宽容。记录一些毛姆的语录,重温一下阅读时的乐趣。
牛奶诚然非常好喝,加上几滴白兰地就更美味啦,但奶牛却巴不得让它赶紧流走。
————同样的事物,不同的立场,不同的感受,你不必宣扬你的幸福,可能与他人而言,不过一场痛苦。
那时候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么的悖谬,我还不知道真挚诚恳底下也许埋藏着矫揉造作,高风亮节背后可能藏匿着卑鄙无耻,也不知道无赖恶棍心里或许存留着良善之意。
————我们早以习惯用用耳朵听世界,用眼睛看世界,却忽略了我们还有一颗心,我们还可以去感受各种掩饰之下的真相,毕竟,语言是误会的源泉,而本质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我认为良知是心灵的卫兵,它守护着各种社会赖以存续的规则。它是驻扎在每个人心里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识最深处的间谍。
————随心所欲,看似多么自由和美好,殊不知,多数时,我们的生活,不过一场名为“克制”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