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四十四岁的秦孝公英年早逝,太子即位,是为秦惠文王。
秦孝公是秦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君主,他在秦国的崛起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其最受称道的就是重用商鞅,在各种阻力之下仍支持商鞅变法。
虽然,我们知道商鞅最终被车裂,死在异国他乡。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商鞅变法造就了秦国的富强,而商鞅的变法没有秦孝公的支持,也就无从谈起。
所以当失去靠山以后,商鞅何去何从成了现下迫在眉睫的问题。
这日,多年没有出门的公子虔来到大殿,将一纸诉状送到秦王手中,秦惠文王读罢,眉头紧锁。
原来,这诉状中所写乃是告发商鞅与魏国通信,图谋造反,此事虽然疑点重重,却也不是毫无根据。
商鞅本就是卫国人,因不受国君重用,有感怀才不遇,又赶上秦君广发请柬,招贤纳士,便入秦为相。
但是,古人的乡土观念浓厚,又有那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古训,商鞅变节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秦惠文王这样想着,心中并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事实,毕竟话又说回来了,商鞅对秦国的贡献是不容磨灭的。
排除秦惠文王与商鞅的个人恩怨,秦惠文王对商鞅的才干仍然是赏识的,对商鞅此人也是愿意信任的。
话说秦惠文王与商鞅的恩怨,这要从秦惠文王为太子时说起。
商鞅一入秦国、便得秦孝公重用,实行了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励生产和战功,登记户口制,实行连坐之法。
这些措施,对于旧贵族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利益大大受损。
对于旧贵族来说,最难以接受的莫过于爵位与俸禄的丧失,因为在变法之前,这些都世世代代享有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贵族子孙即使对国家没有贡献与功劳也照样能够世袭特权。
这样世代世袭的官制,使各阶层之间鲜有流动,更养育了一批养尊处优、不思进取的阶层。
可商鞅当权以后,首先便是拿这些宗室贵族开刀,以军功为加官晋爵的依据。
宗室贵族同样无功不受禄,如此一来,宗室权力衰弱,利益大大受损。为了保持利益,他们只好也上阵杀敌。
随着改革的进行,商鞅与旧贵族形成了一种难以调和的对峙关系。
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商鞅:“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族多怨望者。”
变法之初,各种阻力扑面而来,身为太子的秦惠文王在新法面前,也是利益受害者之一。
不满新法的宗室贵族便联合起来,唆使太子知法犯法,年轻气盛的太子心有火气,又加上宗亲在旁煽风点火,便带头犯法了。
此时,新法刚出,刑不上大夫的理念已经被废除,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
太子犯法,当以律例处分。按照秦国新出律法,违法者当受踪刑。
作为未来的国君,却要顶着这样的耻辱整日面见群臣,那颜面何在?
惩罚“储君”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法律既出,自然也不会只是摆设。
商鞅的铁腕手段尽人皆知,那么,太子犯了法应该如何处置呢?他会不会包庇他呢?
只见那商鞅大手一挥,太子不能惩罚,他的两个老师,总可以治他们一个管教不严之罪。
商鞅命人将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唤来,以他们代替太子治了罪,这二人一个被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了字,真是冤枉透顶。
“刑其傅公子虔,源其师公孙贾”,商鞅这一招杀鸡给猴看的戏码确实有效,如此一来,那些蠢蠢欲动的王公大臣即使心中窝着一口怨气,却也都不敢触犯新法、胡作非为了。
当时身为太子的秦惠文王虽因“储君”的身份没有被施刑,但他仍觉得脸上没有光彩。
男子汉大丈夫,却让老师为自己承担罪名,让别人代为受过,这真是往脸上抹黑、丢人现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