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开王氏安保公司后,唐亦洋就一路带着王从幸走了快个半小时,期间遇见的事物都在疯狂刷新着王从幸的世界观。
路边巡视的机器人、投射在半空的红绿灯、见到的路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身体改造的痕迹,连路边摊上面摆放着的,都是唐亦洋口中“不知道几手货”的义体芯片和肢体结构。
走到某个路口,王从幸突然觉得眼前的地段都很眼熟,尤其是刚才路过的拐角处,他记得对面就是一所名叫“向阳”的中学,每到放学的时候总会飞奔出来几个拽着书包,抓紧时间去网吧的学生。
王从幸就读的高中放学时间要比初中早,于是他和梁枭最常做的事情就是趁放学的时候溜达到中学门口,装作不经意地路过。而这时总会有学生家长问“你们是怎么先出来的”,两人就会默契地回答:“我们早放学啦!”
但那里现在却坐落着一家老式餐馆——相较于2417年来说,确实很老式。红瓦砖堆砌的外墙,擦的锃亮的玻璃,牌匾上清楚地写着五个大字:“向阳家常菜”,旁边还有不知道是不是店家自吹自擂的“百年老店”。用来招揽顾客的霓虹立牌被安插在牌匾上,只不过现在还没有亮起。
这是天晨,王从幸毫不怀疑。他太熟悉天晨了,哪怕时代和建筑都不一样,他还是能一眼看出来这是哪里。
自己脚下的路就是初高中时上学放学走的那条,靠着马路的边上种着一排红枫,每到秋天就会洒落一地红黄,踩上去清脆作响。旁边是墙皮略微开裂的居民楼,下面就是一家家饭店和药店,常有推小车出来卖豆浆油条豆腐脑的大叔,高声吆喝着。
但在2417年,这里虽说依旧有着漂亮的枫树,但凑近一看就会发现,那是从地面投射而出的虚影,连落叶也不例外,用脚踩反而会穿过去。
王从幸心中不由得泛起股伤感劲,他以前经常吐槽路旁的居民楼太老旧了,应该大刀阔斧地改造一下。但现如今那些居民楼全被替换成了如今的高楼大厦,王从幸才意识到曾经虽然破烂但依旧美好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眼熟吗?”唐亦洋突然停下,一手插兜指向远处,王从幸不留神,差点儿撞到他的身上。
唐亦洋指的是片外表普普通通的居民楼,楼层不算高,进出的居民也不算多,就是那种过去随处可见的小区。
但这过去,不应该是王从幸的过去。
这片小区,王从幸甚至记得地面哪儿少了块砖,哪家废弃的平层被砸烂了窗户,总有台落灰的小卡车停在小区最里面,后面的货箱里被扔了好多瓶瓶罐罐。
王从幸五味杂陈地看向那片地段,他本以为自己的家也会变得陌生,会变成一座摩天大楼,至少那样他的心还能好受点,不会因为看见记忆中的事物而平添伤感。
但是并没有,小区安静地坐落在阳光下,与周围的钢铁森林格格不入。
“那是王自启的家,”唐亦洋解释起来,“他当上经理之后的第二天就盘下了这片早该被拆掉的小区,还给拉了新网,联系了靠谱的物业。”
啊。
原来是这样。
王从幸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现在知道唐亦洋带他来这儿的目的了。
“……你带我来这儿,是想为了让我有点盼头么?”
唐亦洋回过头,诧异地看向对方,却发现王从幸也正盯着他。
“怎么会呢,我——”
“你不需要这么做,因为我没得选,不是么?”
唐亦洋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王从幸突然变得这么强硬,但又马上嬉笑起来:“说什么呢,咱这是路过,路过而已,顺便进去参观参观……”
王从幸也笑了,他点点头,越过了还想要说些什么的唐亦洋,径直走向那片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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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703,是王自启的家,也是王从幸的家。
门上没有那幅印象里已经贴了大半年的对联,铁质门牌也是崭新的。门锁也不是王从幸预想的那种高科技的样子,而是很朴素的,需要钥匙开锁的那种。
王从幸看向唐亦洋,后者靠在扶手上一脸无辜,“钥匙你应该知道在哪儿的。”
他思索了一会儿,蹲下去掀起门口那块胶质的门垫,一枚钥匙不出所料地躺在那里。
王从幸拿起那枚圆形的备用钥匙,想起小学的时候妈妈因工作时常不在家,就会把钥匙放在门垫下,让放学回来的他自己开门。
房门随着钥匙的转动嘎吱打开,王从幸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酝酿着说不出来的酸楚。
室内无人,不算大的客厅,长长的实木沙发,沙发前是干净的玻璃茶几,再远些是一台有些落后的大彩电,一旁是宽敞的落地窗,窗帘在缕缕暖风下轻微摇曳。
王从幸沉默地脱下篮球鞋,换上了一旁鞋柜里面的灰色拖鞋,这动作甚至都不需要思考。
他走进左边的卧室,那是曾属于他自己的小空间。迎面而来的是清新的花香,蓝灰色的床单和被罩是成套的,还摞着三个枕头。小床旁边是一张书桌,靠床立着一个堪称古董级别的手按闹铃,旁边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系列的书籍。在王从幸的印象里,那应该是他最喜欢的一套小说:《信使》。
王从幸来到书桌旁,随手抽出一本:《别动那个齿轮》,从没听说过的名字。
他又看见书桌旁摆放的相框,里面镶着张合影:是年幼的自己——准确的说是王自启——和一位陌生女人的合影,女人略微弯腰扶住他的肩膀,笑面盈盈;王自启则只是嘴角稍微上扬,站。
是和母亲的合影吧,王从幸想着。看来他们母亲的长相并不相同,这莫名让他觉得有些心安。
王从幸放下相框,看着灰蓝色的床犹豫了几秒,小心地坐了下去。
床垫很软,是王从幸喜欢的那种类型。
他当然会喜欢,这可是他亲自去挑的,梁枭还吐槽说在这么软的床垫上睡一宿腰都会断。但王从幸就是喜欢,他喜欢窝在床上让身子稍微沉进去的感觉。
这个家有太多熟悉的地方了,熟悉的布局,熟悉的房间设施。
但这个家也与记忆中的细节不同,他的床铺应该是深褐色的花纹图案、桌上的闹钟应该是智能的、相框里的也是他和梁枭在篮球队的合影、客厅茶几下总是压着几张发黄的信纸、旁边也不是落地窗,而是很普通的阖叶窗等等。
这是王自启的家,却不是他的家。
这种最熟悉但也最陌生的感觉直堵胸口,令人窒息,先前的酸楚酝酿成悲伤,如滔天巨浪般席卷,又好似剧毒缓缓蔓延至他内心最柔软的深处。
眼泪无声顺着脸庞流落,身子因抽泣而颤抖,王从幸也不在乎会不会被唐亦洋看见自己的丑相,在电梯里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情绪终于爆发了,就在此刻。
不管怎样,唐亦洋做到了,至少做到了让他不得不怀念起过去,不得不沉溺在痛苦中。
他的母亲还在家里等待儿子的回来,可能梁枭正给他打着电话商量晚上几点出门,也可能刚投递出的简历还没来得及回复,门口的快递也没人去取……
等待王从幸的人却再也见不到他了。
原来这就是孤独?在这陌生的世界,没人认识你,没人记得你,而你对此处压根一无所知。
王从幸突然想起有句话,说的是“人这辈子会死三次,第一次是生理上的,第二次是立起墓碑,而第三次,则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的离世。”
“那秦始皇岂不是会永远的长生了?”记忆中的梁枭打岔,“那还需要什么长生不老药啊。”
现在看来还有第四种,王从幸心里想着,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你根本没有活过。
“行啦,甭哭啦。”唐亦洋不合时宜的声音在身后传来:“你之前不是说没得选嘛,那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个,自己现在想去哪儿去哪儿,我也不管你是死是活,就按照你自己的想法。
“第二个,你代替王自启这个身份,替他完成未完成的事情。”
王从幸没有回应,唐亦洋也不着急,他就靠在门框边,摆弄着手上的墨镜。
屋子里只剩下微弱的抽泣声,和那王自启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古董闹钟的咔哒声。
咔哒、
咔哒、
咔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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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当王自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