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梦醒时分,人们总是会自动忘记百分之八十的内容。
然而这次的梦很奇怪,从进入梦境的那一刻起,所有场景,温度,天气,苏槿月清楚记得所有细节,甚至鼻尖还残留着路面尘埃的味道。
看着窗外的晴天娃娃,苏槿月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她逐个对梦境中的情报进行分析,暂且将红瞳少女称呼为“它”
首先是,为什么自己会在夜晚城市街道上:
第一种可能,是“仪式”的必要性,可能它所说的仪式,必须在特定地点才能执行。现在想想,当时在契约拟订前,虽然不知道它用了什么方法,实际是我自己在距离五十米左右的位置走过去的。
第二种可能,是“仪式”的局限性,明明可以把我转移到西伯利亚神不知鬼不觉地冻死我,却选择了在一个从没见过的城市里面,说明杀人并不是无限制,需要满足某种规则。
第三种可能,是为了毁尸灭迹,周围都是转让关门的店铺,要藏一个死人太容易了。当时正好下雨,还能消去死者的气味。
如果以此为准则的话,恰恰说明对方的能力并不是无敌的,仍然需要避人耳目,这么说的话,真正的犯人一定在市区附近或者更近的地方。
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是“我”
“我”是被选中之人,选中之人的宿命就是死在它的面前。
根据它轻车熟路的样子,可以判断已经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了。L市在过去几年一直有死亡案件,“它”很有可能也掺了一笔,而今天,它选中了我。
如果是精神病,想杀死一个陌生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所有的死亡都能被断定为意外事件,但对方没有这么做。
就是说,成为祭品需要条件,所有“它”造成的死者会拥有一个共同点,其共同点让我们获得了为“它”而死的荣誉。
缺乏情报
缺乏更多样本,去确认“它”的行为逻辑。
第三个问题
“它”的存在,一个12岁样貌的红瞳少女
“它”面对杀人这件事毫无感情波动,动作熟练得像在吃面包,毫无负罪感,自己一句话都没说完就差点被大卸八块。
真是可怕的回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还有一点,“它”的那双能控制思维的眼睛
不是普通的精神控制,更像是洗脑一般的能力,它能让人做出强制性的动作并在脑海里跳出合理解释。并非“你让我这么做我才这么做”的服从式,更像是“我突然想这么做才会去做”的强制潜意识,如果作用效果再久一点,我恐怕会把自己的头砍了抱去献给它。
还有最后一点,最后我听到的那句话
“不可视之,不得见之”
若是违抗了会怎么样,根据普遍性理论而言,难道会原地去世吗。
苏槿月掏出纸笔,在桌前的皮质椅子上坐下,开始整理相关线索:
无人居住的城市街道
祭品选择
红瞳少女
醒前忠告
…………
苏槿月抬手换行时,发现右手手背有一道羽毛状的黑色痕迹。
苏槿月知道这是祭品的标记,“它”说过,拜它所赐,我会在三天左右死去,如果没有刻在肉体上,那我是怎么看见它的呢。
苏槿月离开座位通往卫生间,作为几乎不出门的宅女作家,苏槿月自诩天生丽质,几乎不买画妆品,干净的洗手台只有维持最低生活限度的日用品。
苏槿月尝试洗掉标记,余光中,她瞟到洗手台的镜子,发现右手上根本什么也没有,再一低头,才发现,那道标记在镜中出现了偏差
这是只有自己能看见的标记。
苏槿月回到卧室,坐到椅子上开始思考标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