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牵着希露德的马折返回土路的岔口处,却没有在这里见到巴克利和希露德。
“这两个人怎么回事啊,两个追一个都追不上,快笨死了。”
想要看看现在几点了的马修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怀表,这才意识到自己连上衣都没穿就跑出来了。
“妈的,我这下可要出名了。”
这要换做十年以前,西部传奇又得多一个:地方的小报会将他的事迹刊登在报纸头版上,说他衣服都没穿就去追捕暴徒,在面对枪林弹雨时毫发未伤,并成功带队歼灭这些挨千刀的持枪匪徒,再描写一下战场有多么残酷,他的行为又有多么英勇,妥妥的西部传奇。
只可惜时代变了,所有的西部传奇都已经成了历史人物,又或者即将成为历史人物,而等着这一批人的时代结束之后,就再也不会存在什么西部传奇了。
马修在岔路口左等右等也不见巴克利和希露德回来,心里逐渐产生了不详的预感。
因为他猛然想起一件事情——那两人离开的方向,就是格雷森风笛农场的方向。
“妈的,不会真这么寸吧。”马修在马上嘟囔着。
假如说他们正在追捕的那个混蛋闯进了风笛农场,而他们两个也跟着一起进了风笛农场……要知道在夜里巡边的牛仔对付不速之客是毫不手软的,一声招呼之后没有回音就会直接开枪,绝对不会说留手什么的。
更不要提那些在苏格兰人农场里打工的牛仔一个个脾气火爆,就好比是一个个炸药桶,搞不好什么时候就会发作。
所以马修已经设想到了最糟糕的情况,那就是巴克利和希露德在夜闯风笛农场后不幸被农场里的巡边牛仔给发现,牛仔果断向入侵者开枪,将两人从马上打了下来——在这个最糟糕的情况下,那两个人搞不好已经被埋进土里了。
马修在心中权衡了一下利弊,他眼下有三个选项可选,第一,直接回大清泉镇,在镇子上募集人手,折返回来去寻找失踪的那两个人,这种办法最保险,最起码他不会遇到危险。
第二,继续在原地等着,也许巴克利和希露德正在往回赶,他需要做的只是耐心等待。
第三,顺着他们离开的路寻找他们——这个选项也是最冒险的选项,因为没有人知道前路有什么在等着他,如果风笛农场的人料到有人会去营救他们两个,提前在半路设下埋伏,那马修可就惨了……
“啧,怎么总是让我遇到这种糟心事儿啊。”
马修一边发着牢骚,一边思考自己该怎么做。
最终,他选择了第三个选项。
因为他考虑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巴克利和希露德遇到了危险,但现在还活着,苟延残喘,可如果再继续耽误下去,他们很有可能会死——那样的话,他回去请救兵找人也只能在最后找到两具尸体……
“管他呢。”
马修一咬牙,引导胯下的黑马走向另一条小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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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这一次赌对了,巴克利和希露德的确是遇险了,他们和那个被追捕的匪帮成员一样,在林中中了埋伏,连人带马一起跌入了深坑,醒过来就发现自己双手双脚都被人套上了麻绳,被牢牢地绑在了木桩上。
——不过,绑架他们的人并不是风笛农场的牛仔,而是经常在森林中活动的“剥皮帮”。
剥皮帮是由一群疯狂的暴徒组成的匪帮,和康瑟尔帮一样臭名昭著——显而易见,南爱达荷这么大片地方,山林众多,不可能只存在一个匪帮。
和康瑟尔帮不一样的是,这群暴徒没有固定的帮派据点,他们有点像美洲的原住民,会经常移动自己的临时营地,而且他们几乎和文明社会不接轨,他们会在山林之中活动,时不时地跑到大路上打劫过往的行人,将倒霉蛋洗劫一空后将其拖进密林里宰杀。
没错。
宰杀。
他们之所以被人叫做“剥皮帮”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好听悦耳,而是因为他们真的会把活人分解,整块儿整块儿的剥下人皮当做战利品裹在衣服上,亦或是当做什么祭祀仪式需要用到的祭品……
他们的野蛮和血腥就是他们如此臭名昭著的根本原因。
不过据马修所知,剥皮帮一开始并不叫剥皮帮,而是有着别的什么狗屁名字,帮派分子一开始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暴力血腥,他们原本就是一群纯粹的暴徒,他们会使用手枪、使用步枪,拦路抢劫,并以此为生,遇到那些拒不配合的家伙,他们会效仿西部开拓时期原住民和白人之间使用的“复仇法”——割掉那人的头皮以示警告,他们希望借此举让生活在南爱达荷的居民害怕他们,向他们传播恐惧。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只割头皮”的行为变成了“割遍全身上下”,男人从根部开始割起,女人就从胸部开始割起,有一说是原本的帮派吸收了一波“宗教狂热分子”,是这帮疯子将宗教狂热带进了帮派,使得帮派变得更加原始、更加野蛮,但是真相如何,没人知道。
无论如何,剥皮帮里的成员嗜血成性,他们就像是来自过去的孤魂野鬼,将旧时代美洲大陆上的暴力因素继承了下来,并企图将其发扬光大,他们就是一群活脱脱的变态,四处游荡,随机选择目标和对象,对他们来说,杀人不只是为了生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取乐和寻求观感刺激……
所以,落在他们手里,下场可要比落在康瑟尔帮手里惨多了。
至少林奇·康瑟尔不会要求自己的手下吃人肉,不会将人的脑袋像穿肉串儿一样钉在木桩上……
此时此刻,十数名剥皮帮成员正在举行什么活动,他们在脸上涂着白色的面妆,嘴里吐出常人没办法听懂的语言,肆意地绕着火堆舞蹈,闪烁的火焰将他们的身影映在四周的树干之上,这幅场景就好比群魔乱舞,仿佛置身地狱。
“我们完蛋了……”被绑在柱子上的希露德开口道。
她从小就是听剥皮帮的故事长大的,生活在弗里蒙特郡的大人经常会以剥皮帮的残忍酷刑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轻易接近森林,否则你就会被剥皮帮抓住,生吞活剥。
恐怖的是,这并不是什么传说,而是真事儿。
希露德看到刚才还在被她和巴克利追捕的那个匪帮成员已经被剁成了好几段儿,身体被穿刺在木棍中,正架在火上翻来覆去的炙烤,希露德甚至能够嗅到空气中飘荡着一股令人感到生理不适的肉香……
她很后悔今天晚上跑出来追失窃的马。
不仅马没追到,自己的命还会被搭进去……
不不不。
如果只是送掉命还算好的。
她最担心的是自己连求死的机会都没有。
——男人对这些剥皮帮的野蛮人来说毫无意义,所以最后变成了食粮,但是女人可就不一样了,虽然他们是一群野蛮的混蛋,但是即便是野蛮人也有自己的需求,即使是野蛮人也有繁育后代的欲望。
她不止一次听说过镇子上某个女孩儿在森林里迷了路,等找到时发现她被剥皮帮的人糟蹋的不成人形……
——这绝对不是她期待的结局。
“我们得想办法逃出去……”希露德一边说,一边试图用力挣脱绳索,可麻绳绑的十分牢固,光靠皮肤的摩擦根本没办法解开——而他们双手双脚都被绑着,就算身上有什么匕首之类的尖锐物品也用不了。
用“绝望”来形容希露德此刻的心情都是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