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三年(1058)六月,朝廷任命欧阳修以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开封作为北宋的京都,设府尹为行政长官,以亲王出任。但并不常委派。一般以权知开封府事行使职权,由侍制以上的官员担任。权知开封府,是一个关键而重要的职位,事务繁重,主管京师的民政、狱讼和社会治安。
欧阳修此时已经觉得力不从心。他感觉像永远睡不足一样,常常头晕脑胀,两只耳朵旁边总是“呼呼”吹着一个调子的横风。他觉得自己的健康问题可能越来越大了。有些职位虽然权重,却未必非得像他这种老朽来担任,很久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安宁,人才济济,不缺一个知开封府的长官。为此他奏上《辟开封府札子》。
欧阳修恳切陈词,述说自己只是擅长文章,不善于治民临政。更兼体衰多病,膂力难副,只求在《新唐书》成书以后,格外开恩委派一个外任,养病保身,安享晚年。
当朝宰相富弼和韩琦拒绝了欧阳修的辞命。
欧阳修只得硬着头皮,勉强走马上任。
前任权知开封府是有名的包拯。合肥人包拯是当时有名的能臣。他为官清正,执法不避权贵,不护亲朋,以威严刚毅著称。治理开封数年,名震朝野,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城流传着:关节不到,有阎王包老。将包拯与公正威严的阎王爷相提并论。
与包拯风格迥异的知开封府的欧阳修,为政讲究宽简,遵循人情事理,崇尚无为,不求赫赫声誉。
有人替他忧心,说道:前任包拯威名震动京都,有着古代京兆尹的风采,你却没有任何动人之处,怎么是好?
欧阳修朗声笑道:“人的才气、个性不一样,各有长短。只要秉持至公之心,凡是扬长避短,都可以达到预期目的。怎么可以丢掉自己的长处,用自己的短处去曲从习俗,博取声誉呢?我应该尽己所能去工作,胜任不了就退下来啊。”
他上任以后,按照自己的政治主张行事,依次重点整治了吏治、律法和税负,抓大放小,无为而治,一切都治理得井井有条。
祥符县县令的侄子当捕快,与一伙地痞流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干了不少绑架敛财的勾当,而县令对受害者的状子装聋作哑,事情传到欧阳修耳朵,欧阳修微服暗访之后,了解了案情的大概,然后顺藤摸瓜将县令及其捕快侄子一并法办。
县令央人找到自己的远方堂叔,也是欧阳修的挚友韩绛,求其说情。韩绛知道此案重大,并不想因此而干预,因此并没有找欧阳修。
但此事还是给欧阳修知道了。
宋朝实行赦宥制度,有“赦”、“减等处”等机构,除谋反、大逆、谋杀等十恶之罪之外,其余即使死罪也可以通过经济惩罚等办法予以赦免。
在掌握了足够证据之后,欧阳修认为县令及其侄固然罪恶深重,但皇恩浩荡,应该让他们有机会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遂将县令的侄子处以金钱赎罪,而县令则直接免官回家。
事后谢绛致信道谢,欧阳修回复说:“杀一人易,活一人难,欧阳忝为命官,岂可避难从易乎。”
七百多年后的清嘉庆年间,有人在开封府衙东西两侧各树一座牌坊,一边写着“包严”,另一边写着“欧宽”。
欧阳修的“宽简”与包拯的“威严”,代表着赵宋时代循吏的两种风范,同时流芳,传为千古美谈。
京师权贵犯法现象日趋严重。究其原因,在于权贵们有恃无恐,一旦触犯刑律,常从宫中乞得恩命,以逃脱惩罚。欧阳修莅职不满两个月,就遇上十起这类案件。
对于权贵倚仗权势为非作歹的行为,欧阳修深恶痛绝,决心严加惩处。
他上奏《请今后乞内降人加本罪二等札子》,请求允许今后对替别人谋求内降的人,连同罪犯一并治罪;凡是罪犯自行求得内降的,一律施以加重本罪二等的处罚,切实制止宦官小人扰乱朝纲,败坏法纪。
当时,一个叫做梁举直的宦官,私自役使官兵,触犯了朝律,被交付开封府处置。然而,从宫廷接二连三传出内降,要求宽恕免罪。欧阳修坚决顶住,三次内降,都被拒绝。终于将罪犯绳之以法。权贵势要、皇亲国戚看到新知府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不规矩起来,京城顿时晏然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