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店里还一脸不快,回到客栈的孩子似乎高兴了些,因为孩子发现添了这些衣物真的就感觉不到冷了,这种暖和的感觉在以前的冬天是感受不到的,之前冰冷冰冷快要失去知觉的双脚现在也被厚厚的靴子包起来暖洋洋的。当然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在孩子看来穿着这样黑色靴子的人都是不一般的人物,有县太爷,还有胜文的捕头老爹,也是穿着一身官府提着官刀脚踩着黑色的官靴,时不时还领着一帮捕快招摇过市,样子十分威风。他们有时候会装模做样的追着自己满城跑,孩子想起这些事情不禁觉得有些滑稽,反正穿靴子的人都是高人,那可不是一般人能穿得了的。但突然想到那混蛋老爷和混蛋少爷是能穿着一样的靴子,孩子心里似乎有些不爽,但无伤大雅,应不妨碍他走路时步子都迈得更大了一些。
老爷子在客栈打点完客房和饭菜,转眼发现孩子不知去了哪里,想来孩子一路上颇为老实,应该不会走远,老爷子出了客栈门口却也没看到孩子。
“天龙!天龙!”老爷子唤道,孩子给自己取的名字还是让老爷子感到有些不适应。
“这里!”老爷子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孩子就在离自己不远处的石阶上,刚才愣是没注意,看来这家伙很是擅长把自己隐藏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也许是习惯使然吧。
天龙安安静静的坐着,映着夕阳的余晖,静静的看着对面,客栈边上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空地,傍晚无事的孩子喜欢聚在一起嬉戏打闹。
“不去跟他们一起吗?”
“我又不认识他们,谁会和一个贼一起玩。”
“他们也不认识你啊。”老爷子看来看坐在身边的孩子,剪掉了乱蓬蓬的头发,换上了新衣新鞋,稚气的脸上一双眼睛闪闪发光,除了有些瘦弱和有些拒人之外的忧郁神情,没有人会知道这是不久之前的小贼。
“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玩的。”孩子幽幽说道。
孩子在镇上只有一个朋友老爷子是知道的,宋鸿飞儿子宋胜文继承了母亲的聪慧,在学堂的课业可以说出类拔萃,但孩子性子太过于温婉,又由于太过出色总是被先生拿来作为榜样,本来没有太大问题,大多数孩子不觉得有什么,但似乎先生想借此巴结一下宋鸿飞,不仅口头上不吝赞美,还会拿他作对比来批评学生,凡事过犹不及,有一些成绩靠后的孩子对此十分不爽,把不满发泄在了他的头上,便有意无意的联合起来欺侮他。本来寻常状况下,优秀的孩子应该更能抬头做人,更加自信才对,但胜文却在学堂里莫名受到排挤,并且因为性子比较软,不加反抗,却让那些学生变本加厉。
宋鸿飞是镇上的捕头,也是有那么些威望的,自家孩子因为过于软弱被人欺负,宋鸿飞一直觉得很是窝囊。每次孩子被欺负了总是教唆他反击回去,但孩子一直没有按他说的做,宋鸿飞觉得很是恼火,要是不反抗,那就被人欺负一辈子,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宋鸿飞一直都是这句话。
在镇上,决计不会有孩子胆敢欺负小贼,有那也只敢打群架。镇上是有个孩子头头,整天不学无术惹是生非,看到小贼这个特立独行又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人十分不爽。但经过一场大战之后,这个就算块头大了小贼许多的孩子,见了他也只敢绕着走。镇上家长当然不会允许自家孩子跟一个小叫花子玩乐,所以小贼一直是孤独一人。直到有一天宋胜文又被那群孩子欺负的时候,小贼挺身而出,两人竟然莫名的结成了好友。宋鸿飞发现自家孩子竟然离经叛道的跟那家伙混在了一起,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他惊喜不已,就暗自默许了,即使家里的粮食三天两头的莫名消失。
不远处的空地上充满了孩子的欢声笑语,而此时的天龙却只是孤身一人。老爷子看着孩子有些寂寞的眼神,念道,他也许是想他的伙伴了吧。似乎是读懂了自己的心思,孩子答道:“没事的,平时我也是一个人自己跟自己玩。”
孩子低头看着新买的靴子很是喜欢,靴面上是有些毛绒绒布料,孩子用手指轻轻一划,绒毛跟着手指倒向一边,在阳光下显出一道划痕,孩子在靴子上划了三道横纹,再划了三道竖纹,显出一个田字。只是和横纹相比,三道竖纹显得很不清晰。
“要是每个方向都能看得清就好了,我就能用来写字了。”孩子喃喃自语道,似乎对自己写的字有些笔画看不真切有些不满。
老爷子知道孩子习惯了苦中作乐,拍了拍他的肩膀:“时候不早了,该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