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消失(1 / 2)长夜余明首页

听到西弗斯克的故事,布兰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悟。只管去杀即可,不,只管出拳即可。一拳,再一拳,再一拳。他不再去看骷髅的数量,不管他们站起还是破碎,甚至不看自己是否受伤,他只管对着最近的骷髅出拳。他的呼吸变得悠长细绵,即便在这黑暗幽深的洞穴里,他的心情也开始宁静平和,而眼睛也越来越亮。

不知过了多久,当布兰的暴徒状态似乎达到了某个峰值,再击拳时,虽然力量和速度依然强劲,饥饿感却像活物一样在腹中蠕动开来。布兰明白过度使用暴徒的副作用来了。

但他并没有停止。他依旧出拳,依旧凌厉,骷髅也依旧前仆后继,源源不断。饥饿感如燎原之势开始蔓延全身,不光是腹部,他的拳头,他的腿,他的每一块肌肉甚至,每一根头发都有了饥饿感。它们哭喊着要求进食。因为得不到食物它们开始自噬。

御血异能自动启动了,即便是布兰意识去阻止也没有成功。不过这次的御血,并不是以往那种疯虎不可阻挡之势,而是像化作一条条游动的蟒蛇,在他的身体里游动,肌肉,骨骼,窍穴,经络,每一处都不放过,有一种奇妙的力量在里面蕴生,但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急迫的想爆发出来,而是如流水般滋养着,浸泡着布兰的身体。

这种状态足足持续了数个小时。然后布兰忽然感觉不到那些“游蛇”了。“暴徒”的状态依然在持续,布兰的饥饿感却消失了。

一只骷髅扑过来,布兰出了一拳,那骷髅并没有倒下,也没有被打飞,而是原地化成了齑粉。布兰此时欣喜若狂,成了?

布兰开始主动出击,此时恢复些许体力的泰莎已经从他背上跳下,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你似乎越来越厉害了。”

“献丑献丑。”布兰开始不紧不慢的灭掉那些前赴后继的骷髅,现在的他们在布兰眼里跟沙子塑造的差不多,已经毫无杀伤力,除了有些膈应人。

许久,再无骷髅现身。似乎这里所有的骷髅都已经被消灭殆尽了。

两人稍微放下心来,布兰有闲心找寻了一下先前的火石火种,点亮起来。泰莎也找到自己的佩剑。

两人谨慎的走向更深处,发现了一道曲曲折折往上的石阶,石阶上传来阴冷的气息。

布兰往上攀登。走不多时,就到了尽头。尽头只有一面石壁。石壁有些破损,明显少了一截。

“亵渎石板确实在这里。”泰莎靠近石壁,将手在上面摩挲几下,用手指敲击之后说道。

大小姐可真博学。布兰有些怀疑:“小姐,亵渎石板不是要靠血祭才能显出真容吗?”

泰莎不再说话,唤布兰将火把居高,她从腰间取出一只皮囊,皮囊拧开塞子,血腥味冲出来。她麻利的将血液倒在上面。这些物料都是在屠夫街购买的,泰莎自知没有召唤鸟兽的异能,而且让她拧断鸟兽的脖子,多少有些由心不忍。

石板上没任何变化。

“果然如此,铁匠那块石板,就是从这里取走的。”泰莎叹了一口气。

布兰在石壁周边逡巡,“这么说铁匠说的都是实话。”

“是的。他的回答都是诚实的。”

这么说有个细节被疏忽了。布兰暗暗思索,忽然惊醒道:“小姐说亵渎石板必须用鸟兽之血才能显出真迹对吧?”

“是啊?”

“可为什么那第一句堕落之心的字样会被泰柔娜看到,用能力看到?”

泰莎愣了一下,“要么第一句凡人之心有七窍,堕落之心有亿万窍”是假的,是特意被人凿刻上去的,要么就是石板被选择性的处理过,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上面的图案文字更持久的显示,就是用羞羞草的汁液混合马尿涂抹在上面。”

石板吸血会使血液快速消失,而羞羞草和马尿的混合可以使它显示的时间更持久。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人为的。是有人故意而为。”布兰眸子雪亮,“那个摩尔肯定有问题。”

布兰开始梳理问题的症结。

“摩尔到过这里,取了石板。可他不可能闯过骷髅这一关。”

“假设他用某种方法闯过,他有什么办法推开大门出去呢?”布兰仔细推敲,眼神往地上墙缝搜索,他联想到摩尔的穿山甲异能。

果然,在石阶的下方,土壤松软处,能感受到有些许微弱的风吹拂。他手扒拉几下,露出一个仅容一人的通道来。通道幽深暗邃,不知通往何处。

泰莎惊讶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地道?你来过这里?不可能啊,你一直在竞技场啊。”

“我只是感觉这里怪怪的,就扒拉几下。这个地道依我看有可能通到外头去。但地道太脏了,我们还是再试一下大门。”布兰当然要隐瞒知晓摩尔异能的事。

泰莎当然同意。有哪个少女会愿意把衣服弄脏呢?

两人走到入口。两人仔仔细细的搜索机关,一无所获。布兰决定用蛮力再试一次。

他将“暴徒”全面开启,只听门发出沉重的摩擦声,竟然开启了一道缝隙。他不敢松懈,再次加劲,门真的被他推开一人的距离。两人闪身而出。

残缺的太阳正在头顶,阳光从山峰和草树之间穿过,零零散散的洒在身上,虽不煦暖,但也让人大为安心。回头再望,一时之间恍若隔世。时间已经过了整整一天一夜了。

在回归的路上,布兰开始审视自己的身体。蓦然发现他的御血异能消失不变,只剩异能暴徒。

按泰莎的讲解,御血是序态完整一些的异能,并非家族遗传,而是魔药启蒙的。暴徒也是魔药启蒙,但没有序态没有路径,是莫名其妙凭空产生的“新物种”,无任何经验借鉴。再悲惨一些估计,暴徒升序列的时候会爆体而亡,或成为僵灵之类的怪物。异能暴徒在布兰的心中等同于地雷。

御血虽然有异变,但还是有路径指导的,比如三头犬家族就肯定有完善的序态和方法。而且御血的体能是在暴徒之上的,那日在竞技场比斗时布兰是领教过的。

所以要是求稳的话,选择御血是比较理智的。

可御血异能消失了。他反复用无形之手摸自己,只察觉到暴徒。

从他能推开门,能消灭那些骷髅的能力看,他的御血应该是跟暴徒融合了。可为什么两者可以融合?机制是怎样的?他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现在的暴徒,是否已经进阶,也无法定义。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变的很强。他不由的想,如果现在不用无形之手护体,而直接是以血肉之躯抗泰莎的斗气,会有怎样的表现。

眼角瞥向泰莎,发现她正满脸怒气,一副要将那铁匠粉身碎骨的模样。

直奔摩尔家铁匠铺。那家伙竟然还在睡大觉。红色的脸膛上还有酒槽的湿渍,粗麻的上衣上脏污熏天,布兰像抓鸡崽一样把他抓起。

“大人,啊,大小姐,你们还活着?”摩尔睁开那红肿无神的眼睛,蠢笨的脸上绽放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泰莎的脸色冰冷。布兰却开始微笑,只是这笑容显得危险又狰狞。摩尔打了个寒噤,迅速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他腾起手来,抓住布兰的手,开始使劲掰扯。他体型庞大,臂力强壮,怎么能把两个孩子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