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
“如果我们不回来,你就多住几日。或许三天后,我们就会带着雪橇和驯鹿来接你了。别忘了看好物质。”
克拉拉临走前是这么说的。
他们仨骑着驯鹿先去掘金谷,只留下瑞克看守坏掉的雪橇。
幸好附近有一个客栈,驯鹿勉强将雪橇拖到客栈,才把他丢下。要不然,他真得靠吃生雪充饥。
刚进入雪境的时候,瑞克很惊讶雪境里居然有客栈,等客栈老板滔滔不绝讲述这边生意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雪境就像一个大型冒险区域。
艾德·索兰克伯爵招募了很多人进山,到了瑞克这一批,已经是第五期团。在他们之前,少说有几百上千人。
这些冒险家在雪境扎根,有些干脆改行当起了商人。
瑞克像之前的每一位冒险者一样,对埋藏在冰雪下的宝贝充满渴望。
他最想要的,自然是那根权杖。
三人走后,只剩他一人了,倒有一个好处,便是可以肆无忌惮地睡觉。瑞克差不多一半时间呆在雪橇上,另外一半时间在客栈喝茶。
客栈没肉,吃了一天胡萝卜后,喝茶也没味道了。于是,瑞克便连动也懒得动,成天横躺在雪橇上,四仰八叉地打呼噜。
到了晚上,报应就来了。
夜深人静后,无论他如何冥想打坐,都无法进入睡眠,最后不得不借助于魔法,可他刚想对自己念咒催眠的时候,外面便传来了脚步声。
瑞克像被电了一下,蹭蹭地坐起来,仔细听着外面的声音。
脚步声很细,踩在雪上发出轻响,声音慢慢靠近雪橇。
果然是往这边来的!
他突然拉开布帘,瞪着眼往外看。雪地里站着的是客栈的老板,他满脸堆着笑,一改白天不待见的模样。
“雪橇上的老爷,请进屋暖暖身子吧,我们为您准备了酒菜。”客栈老板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说。
瑞克愣了一下。
这位白天还说“一点肉都没有”的客栈老板,到了晚上,怎么又邀请自己去喝酒?难道有猫腻!
他没有动身,而是坐在雪橇上问:“这么晚了,还喝什么酒?酒肉你先留下,等天明了再吃。”
客栈老板又鞠了一躬,“老爷,您就下来吧,有位客人付过钱了。酒肉冷了可就不好吃了。”
瑞克想了一想,既然有人付钱请客,他倒可以去见一见。他跨步下了雪橇,转念又一想,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会是谁请客招待他?
客栈老板已经不等瑞克多想,他赶忙过来搀扶“老爷”,一路伺候他进了屋。等屋门关上,瑞克往里面看,先闻到了一股肉香,特别香!
有肉吃就行,他高兴地想,大步走进里面包间。
屋里坐着的是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披着一件带兜帽的绿色斗篷。她的皮肤很白,像刚挤出来的牛奶。瑞克推门进来的时候,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多日不见,你又消瘦了许多。”梅琳娜小姐带笑意说,“那么,我应该称呼你为瑞恩,还是瑞克?”
瑞克先是一惊,他一直没告诉她自己的真实姓名,没想到还是被她发现了,只好尴尬地笑了一下。
“随你高兴,叫我们什么都可以。”瑞克圆滑地说,“我既是巫师瑞克,也是骑士瑞恩。”
他走到梅琳娜对面,在凳子上坐下来。桌上有一锅鸡肉,香味扑鼻,简直馋的人直流口水。
七天了,终于见到荤腥了,这一路上简直比农夫还苦。
客栈老板端来酒水,十年的陈酿,全都用温水烫过。这位八字胡老板来自龙岛,酿的一手好酒,在雪境是出了名的。他亲自给瑞克倒了一杯。
瑞克边喝酒,便吃着夜宵。梅琳娜几乎不说话,只端端地陪着瑞克,偶尔抿一口酒,皱起眉,分外妖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