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涵文再接再厉,同样两三下功夫,那实木色的大门也被轻松打开。
两人走进屋来,轻轻将两扇门关上。
站在大门处,不大的屋子似乎可以一眼望穿。
靠门出有个鞋架,擦拭得干干净净,上面甚至没有留下鞋底磕蹭的泥巴。架上躺着两双男士皮鞋、一双A家的跑鞋还有一双男士拖鞋,都打整得干洁如新。除此之外,只有被塞在最下层的一双粉色女式拖鞋显示这间屋子之前还有着一个女主人。
两人轻手轻脚地往屋里走去,还各自掏出随身的硅胶手套戴上。
这是上世纪宿舍楼的标准格局,三房一厅。客厅的面积要比现在的商品房显得小很多,特别是在墙壁上还挂上一台五十九寸的电视后,更显得窄小。电视机旁有块大约五十乘六十公分大小的墙面显得特别地新,和周围因年月从雪白变成了乳黄颜色相比格格不入。郑涵文靠近看了看,上面有个深深的钉痕,这样看来这地方以前应该是悬挂着一副颇大的照片。
或许,是结婚照吧......
看来这家伙是想把过去的生活抹得一干二净。
郑涵文扭过头去,另一边在储物架上摸索了一遍的光仔也转过头来,四目相视,都摇了摇头。
剩下的三个房间,一个和厨房一起在左手边,另外两个在右手边。郑涵文点点光仔,指了指左手边,然后自己往右手边走去。
第一间是主卧。按开了顶上的吊灯,银白的光线一下子把这个二十多平的房间剥得光溜溜的:
很明显这房间是最近才整理过的。背光没开窗户的一面墙上,布满了大大小小和之前客厅所见相似的白色墙面,看来之前这里也是同样地挂满了照片,而且应该是两人的合照,可以看出两人之前的感情着实不错。
床铺整洁,被子虽然没有被强迫症般地叠成四方块,但依然算得上有棱有角,比起很多连臭袜子都能埋在里面发酵的单身汉床铺而言,简直珍惜得如同熊猫一般。
郑涵文趴在地上,把手机打开手电筒模式,照了照床底下,同样的干净无物。
剩下的衣柜和梳妆台,由于女主人的搬离,显得空空荡荡,仅有的几件男士衣服和一瓶大宝,显得冷冷清清。
卧室草草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郑涵文立马转到了隔壁的房间。
从到顶的书架上就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间书房。
看着上面排列得整整齐齐、或厚或薄的书籍,郑涵文就觉得头皮发麻,就像回到了自己老爸郑伯秋家似得。那里从来都只是老爸和弟弟的乐园,而是自己头疼的源泉。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就很清楚自己属于“动手型”人才,永远也继承不了老爸的衣钵穿着法袍走上法庭的讲台。
放下思维发散带来的杂念,郑涵文细细地在书海里翻找起自己“期待”的东西。
架上大部分都是数学类的专业书,别说内容,就连书名郑涵文都很多看不懂。挑出几本翻看了下,主人看书看得很细,不少地方甚至还加上了批注。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对自己的专业非常执着和认真的学者。
但是,这样的治学态度,四十出头还只是个副教授,会不会略显晚了些?
郑涵文回想起自己的老爸,似乎很早就已经被人称呼作“教授”了。或许是术业有专攻,各科有不同吧。
不像一般电视电影作品里那些埋头治学的“学者”那样,书房总是乱糟糟的,人就像埋在书堆里啃食的蛆虫似得,这间书房收拾得干净整洁,甚至还能从窗户看得到外面顶着几片叶子倔强地在寒风中摇摆的树木。
这样干净的环境,难道真的有人会有心情去做那等“肮脏”的事情?
郑涵文翻开了下书桌旁的垃圾桶,或许一早就已清理掉了隔夜的垃圾,里面空空如也,以至于令自己都对此前的预感产生了怀疑。
或许,刚才那枚钮扣只是一个偶然的误会......
有些失望地站起身来,郑涵文不死心地再检查了一遍书桌。
边角上是几本摆放整齐的专业书,其中一本还夹着书签;正中央是本教案本,虽然里面写的内容看不懂,但很肯定只与学生的分数有关,和人命沾不上边;而另一侧的文具架上有笔、尺子、剪刀,还有......
郑涵文把上面的那只固体粘纸胶拿过来,揭开盖子摸了摸,胶头还有点黏手,应该是新开不久的。正在他打算盖上盖子放回原位时,鬼使神差地把盖子颠倒过来瞧了一眼。
刹那间,身体像通过一阵电流,让心脏剧烈地抽搐起来。
盖子内壁上贴着一张跟指甲盖上的月儿那么大小的纸片,应该是原本粘在胶头上,随后被蹭到了内壁上的。
郑涵文小心翼翼地把那纸片扣出来,一看——
红色!
就跟今天中午收到的那张纸条上的字一样,红色!
郑涵文甚至能借用毛矩的口头禅,用自己三十多年的贞洁担保,和那字体是一模一样的红色!
“光......”
郑涵文刚想大声叫唤同伴,这时从屋子的另一侧,传来光仔兴奋得有些发抖的喊声。
“老大,快过来!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