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里斯睡觉的时候从来不拉百叶窗。
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窗口,照在西里斯熟睡的面孔上,他的嘴角无意识地动了一下,翻了个身。
他听到了有东西在动。
确切来说,他不是“听到”,而是“感觉到”,那东西移动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像半截身子漂浮在空中的幽灵。但他就是感觉到了,他确信有东西在他的卧房——有东西在看着他。
半睡半醒之间,王子的脑细胞开始撒欢狂奔——城里的话剧团演过这个——在月光之下,狼人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熟睡的孩子的床前,他看着孩子的睡颜,目光慈祥,看啊,看啊。第二天早晨,母亲打开孩子的卧房,床上只剩下空荡荡的衣服,以及一滩早已干涸的鲜血。
西里斯迅速睁开眼睛。
角落里的影子没有任何声息,它就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仿佛已经站了一辈子。月光照了进来,一半脸露了出来,另一半脸和黑暗融为一体。露出来的那半张脸目光疯癫、眼圈发黑、形容枯槁,正用渗人的眼神看着自己,仿佛是母亲在看走失多年然后失而复得的子女。
西里斯受到了严重的惊吓。他伸手去够床底下的十字弩——然后他看清楚了那人,那是刘飞·卢平,他新鲜出炉的御剑士。
体现皇家精英教育的时刻来临了——王子连贯地用五种语言破口大骂起来,这些荤段子修辞非常有创意,刘飞只听懂了两句就已经面红耳赤了。
“我……担心……”他嘟哝道。
“担心?是的!你跟着我,你担心!但这已经是天杀的第五次了!你是我的御剑士!又不是我床头的洋娃娃,干嘛偷偷溜进来站那儿不动?是不是需要让你把我揣在你口袋里、挂在脖子上,我才能睡个好觉?”
“彼得提到了……那些暗杀……”
“对对对,杀杀杀,有一百个刺客躲在我床底下,一百个悬在天花板板上,一百个扒在窗帘上,正为先割喉咙还是先捅心脏开研讨会呢。我——他妈的——要睡觉——现在!”
【刀子,匕首,冷箭……】
刘飞敷衍了事地鞠了一躬,向门口走去,西里斯的目光扫过他因为疲惫而黯淡发黑的眼圈——
“你比我更需要睡一觉了,刘飞。”
刘飞对西里斯僵硬一笑,走出了王子华丽的卧房,轻轻关上了门。
这是他成为御剑士的第三日,三日未合眼。不同于刚才的情形,西里斯对待他十足地彬彬有礼。看来王子的涵养也是到极限了。
【刀子,匕首,冷箭……】
刘飞叹了口气。
他跌跌撞撞地走过影影绰绰地高堡走廊,完全没有注意到四周长什么样,三天过去了,他连地砖地颜色都未曾留心过。他跳下几节台阶,穿过贮藏室,走到了厨房门口,一个光头的伙计正麻利地扭断了鸡脖子,他斜眼瞥了刘飞一眼便懒得搭理他了。刘飞毫无阻碍地走进厨房。
布莱克家族的城堡远眺霍格莫得城。城堡的设计具有超越时代的专业水准,可以称得上是“现代化”。城堡的城墙整体为桩基础,庭院内部分地方回填的生石灰比例经过精细计算,坡度设计合理,并拥有完整的给排水系统,管路连接至城市里的综合管廊。
但城堡里的居民却对此并不了解,他们不知道自来水管道是什么,也不会关心,火灾报警箱体已经被藤蔓掩盖,事故油池已经干涸,城市底部的综合管廊也已经被废弃。城堡设计师是谁已经没人知道,有人说这是史前那些聪明的古人所建造的。
经过数代地挥霍,布莱克王朝已余威不再,国库严重亏空,布莱克家族妥协于各地权贵、议会和强大的邻国。国王会赐个各地权贵“御剑士”以收买人心;召开国会、颁布新法以寻求财政收入;和强大的领国联姻以避免战争。
君主、领主、议会与邻国之间相互掣肘,布莱克国王聪明的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将王朝延续了下去。
此时此刻,各地的封地领主都齐聚道城堡来参加布莱克王子和戴尔菲公主的婚礼,除了新王加冕和战争爆发,很少能有如此多的权贵聚集在一个地方。事实上他们并不是为了布莱克家族而来,他们是为了公主的父亲——里德尔公爵而来。
汤姆·里德尔,冈特狡诈而残忍的摄政王,严寒之地的暴君,传闻他用巫术捕获了一条龙——黑龙布兰登——作为女儿婚礼的礼物,那条龙被关在城堡底下潮湿的地牢里。听闻这条消息,民众也如权贵一样从各地赶来,只为一睹巨龙的样子。
刘飞却不太相信消息的真实性,他在城堡呆了几天,并没有捕捉到任何龙的蛛丝马迹。传闻中龙身体巨大,翻个身能掀翻一座山丘,但地牢里没有声响——没有震动,没有龙焰,没有咆哮。如果真的有条龙在那里。
他一定对阶下囚的生活十分满意,说不定有专人给它剪指甲、烧洗澡水、准备下午茶、演奏音乐以至于他甚至连尾巴都懒得动一下。
多卡斯是对的,刘飞焦躁的症状在两日后得到了缓解,他可以离西里斯足够远不再担惊受怕了。这是刘飞在城堡里呆的第六日,他喜欢上了呆在室外,远离城堡里阴森的房间、窃窃私语的阴谋和令人窒息的紧迫感。他已经开始同情西里斯王子了,铁堂也许是个折磨人的地方,但这里简直是地狱。
此时,刘飞坐在城堡通往庭院的黄铜大门前的台阶上,正好能看见皇家花园里滑稽的园艺雕像。五年前,和西里斯第一次不愉快的碰面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还有那个藏在矢车菊花丛中的小女孩,她如同草原中探出耳朵的兔子般哆哆嗦嗦。
刘飞有些伤感,公主就要结婚了,她只有十五岁,但没有人在乎这个——
有人走了过来——
那个人的脚步虚浮,呼吸里带着犹疑,不是仆人,不是护卫,也不是贵族。他也许是贼、刺客,或是间谍。
刘飞不动声色地静待那人的靠近,两步、一步……长剑猛然出鞘,直直指着陌生人的喉咙。
来者佝偻着身体,乖乖地举起手,他套着一条污渍斑斑的无袖上衣,上衣上搭着破破烂烂地斗篷,脚底是一双磨破的靴子。他脸上脏兮兮的,头发如同一坨烂泥。一个流浪汉,或者是农奴,最穷困潦倒的那种。
“你怎么进入城堡的?”刘飞的剑往里送了些,“你有什么目的?”
面对王国最危险的护卫中的一员对他磨刀霍霍,那人却高高地挑起眉毛,对年轻的御剑士眨了眨眼,装腔作势地说道:“啊哦~刘飞~亲爱的~我知道你觉得我是个混蛋,但也不要在第一周就杀了你的护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