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序章(1 / 2)无限辉煌屠戮首页

临海城,郊外。

千山藏飞鸟,林间静喧嚣。

日色正佳,穿透林叶间的缝隙洒落下来,形成一块块支离破碎的光斑,似是千百道金色的雨点。

任然独自一人打坐在偏僻幽静的竹屋前,已有了足足三天。

三日来,他盘膝而坐,浑身放松,呼吸悠长,不食不休,将自我沉浸在一种难以言喻的境界与领悟之中。

就和太阳总是东升西落一样,风儿也总是轻轻地吹。于是纤长清新的竹叶会被带到他的身上歇息,这边一片遮住他的眉眼,那边一片盖着他的头发,将他妆点得像是一座碧绿的丰碑。

以至于到了后来,时而会有飞鸟落在他的头顶,时而会有松鼠踩着他的臂膊,甚至还有过一只肚饿的毒蛇从他的双腿间蜿蜒而过,焦躁地去寻找食粮,却没有发现紧贴着的血肉营养丰富、可供下口。

而任然依旧不动。

任怅走过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了这样一幕。

生人的气息会惊扰动物,任怅又一向粗手粗脚,正衔着几块木头准备在任然脑袋上筑巢的鸟儿被吓得飞走了。哗啦啦,几声扑闪扑闪的翅膀声,打破了一种在竹林内维持许久的安详宁静氛围。

“今天不是蛇吗?”任怅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真是可惜,蛇羹最好味了。”

说话间,这看起来五大三粗的汉子屈指一弹,以一个极不显眼的动作,轻松自如地凌空发劲。

已斜飞数丈来远的飞鸟大概还没弄清楚什么情况,已发现自己的翅膀变得僵硬。它像是忽然忘了怎么飞行,又好像是撞上了什么东西,动作一下凝固,接着坠落下来,啪嗒。

极有默契地,任怅越过了打坐着的任然,捡起那只傻鸟,走进了竹屋内部。

不一会儿,竹屋内冒起缕缕炊烟,浓香鲜美的气味也飘散开来。

看来傻鸟已经不再是傻鸟,而是香鸟了。

一边料理了傻鸟,任怅又一边顺手地做了几道拿手好菜,动作娴熟,灶台前分明空间有限,这八尺高的大个子却怡然自得,十分适应。

他筋强骨健,身宽体阔,手臂的粗细比得上大家闺秀的大腿,出道以来嫉恶如仇、下手狠辣。但偏偏平日里又十分亲切温和,傲上而不辱下,恃强而不凌弱,因而江湖风评极佳,人都说他长得狮子相,一颗玲珑心。

玲珑就玲珑在还能够做得上一手好菜,也写得一手好字,加之细心体贴,做事无微不至,虽出道只七年时间,却已成为许许多多江湖侠女心中仰慕的丈夫人选。

果然,用不到片刻时间,任怅已带着大堆物件笑呵呵走出了竹屋,顺手还关了门。

这些物件包括一张小桌子,两张小凳子,三五盘菜,一大盆饭。

不算繁多和麻烦,但要被一个人安安稳稳一起拿出来,其实也是个很难以想象的画面。

任怅却是可以令这想象变成现实的一个人:他双手展开,一手拿桌子一手掂凳子,手臂上却稳稳当当地安放着荤菜素菜和一大碗汤,至于米饭则在脑袋上顶着,如马戏杂耍一般,看上去既危险,也滑稽。

偏偏东西却怎么也不会落,再加上他脸上阳光灿烂的笑容,于是危险和滑稽一起变成了一种安心的感觉。

在任然面前放下饭桌凳子,挨个儿摆好饭菜,任怅大马金刀地坐下,用竹筷子敲了敲饭碗。

当当两声,清脆无比。

高唱一声,“吃饭了。”

这话像是个机关的按钮,三天没动静的任然非常自然地睁开了眼睛,舒展身体,打了个哈欠,“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哎呀,哥,好香啊。”

抖了抖身子,大量的竹叶和头顶上的鸟窝被同一股精微细致的力量动摇,它们先是震散开来,分崩离析,然后一切的大大小小零零碎碎的东西就像流水一样从身体表面滑落。

既像是蛇的蜕皮,又像是蝉的变生,任然从一个似乎与植物共生的奇怪玩意儿,变成了个身穿粗布衣裳、面皮白净的少年郎。

面对这神奇一幕,任怅毫不在意,任然虽声名不显,他这个亲哥却知道其也有着七节龙骨的修为,是江湖中顶尖高手,可做到常人眼中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

两人开始落座,吃饭。

吃饭也就意味着闲聊开始。

任然和任怅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父亲,彼此也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这帮子姓任的都是任家的旁系。

说是旁支,其实也就在姓氏和血脉上与任家有一定联系,他们和他们父亲的童年在临海城附近的村子里度过,从未触碰过任家的红墙绿瓦,直到适当年龄,就会被挑选出筋强骨健者,成为“任家子弟”。

也就是——去当炮灰,去拼命斗狠,去为了让别人死,或者说根本就是去送死。

所以两人的父亲也就这么死了。

任家作为临海城三大武道世家之一,在江湖上得了无不的敬仰和崇拜,要维持这样的显赫地位,哪里没有牺牲呢?

对两个孩子的区别在于,任然的母亲更死在父亲之前,是货真价实的父母双亡,他成了个没爹没妈的孤儿。

而任怅的母亲则得到了两家人的抚恤费用,她是个乡下女人,不懂得江湖上的纷争,也没沾染上贪小便宜的毛病,便回到家乡养育了两个孩子多年,对任然也视如己出。

在这之后,任然和任怅天资出格,接送至任家习武练功,从起步便超越起父亲一辈子的成就。之后两人在临海城各做了几桩事情,任然离开了临海城,来到荒郊野外,任怅却留在了临海城内。

想想那天,距离今日也已有七年了。

任怅有时候也回来见一见任然,但是时间间隔却越来越久,上次已是三个月前了。

再次见面,任怅一开口就兴致高昂,“阿然,你知道吗?我在临海城擂台上大出风头,接连打败了龙骨六节的枪王凤点头、龙骨七节的春秋一手,那一日临海城内内外外山呼海啸一般,整个世界都像是在看着我,老家公还送了我一间大宅子!还有,世人已暗中将我与王家的王素齐名并列——嘿,他可是武林七公子之一,看来七公子要变成八公子了。”

任然却不说话,只是上下打量几下任怅,左看看来右看看去,终于是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一摇头一叹气,任怅喜滋滋的情绪一下落空,摸了摸自己身上,一股子不舒服的劲儿,“你这什么眼神……我哪里有问题了?是什么暗伤么,还是中了他人的毒?”

他是江湖名利场上拼杀的人,知晓一辈子最重要的是自己,脑子里那警惕的弦始终绷紧。

这看起来牛高马大、憨直厚道的男人,其实心细得针尖也穿不过呢。

“你过得这么累么?”任然一本正经道,“我可没觉得你有啥不对,只是从来没听过一头大马猴能叫公子的。”

他说话时便面带笑意,只是暗暗憋住,到了现在才终于哈哈大笑起来。

而待任怅反应过来的时候,脸也已经气歪了,“……嘿,臭小子!”

眼神一动,忽地面带笑意,并着筷子插将过来,动作似长枪的突刺,轻盈飘逸无声无息,已至任然的脖颈之前。

眼见就要讨打,任然却不紧不慢,先夹一口菜,筷子自下而上地抵挡来势,其快慢力度和精准度不差分毫,好似本来就在那一处,恰恰与任怅攻势撞击。

两个人动作一顿。

任然手不动而脑袋探过去,一口吃下了筷子上的菜肴,然后举起大拇指来盛赞一句,“别生气啊哥,我也没见过什么公子哥儿能够有你这样一手好的厨艺。”

任怅放下筷子,失笑道,“哈,好一招凤挑白印。不过更好的是你小子的嘴巴,打我一棒,又给我吃糖……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想说,我和那群追名逐利的江湖人到底是两个世界,不管是优点还是缺点,所以别搅和他们什么七公子八公子之类的事情,对吗?你又想要劝我跟你归隐山林了?”

一听这话,任然立即眉开眼笑,“老哥天资聪颖,然也。”

“别捧我,我能知道你的想法绝非是因为我聪明,而是因为我曾也劝你跟我一起去外面闯荡。你想让我归隐,我想让你闯荡,我们都想让对方走自己的路,你的心情我也有过。”

任怅摆摆手,眼眸垂了一垂,“但是阿然啊,我没你那么的洒脱逍遥,可以抛下一切在荒郊野外过自己一个人的生活。这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我有时候真觉得你是个怪物,年纪轻轻居然能忍受这般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