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身死(1 / 2)洪荒之顽石首页

这个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黑暗,无情和冷酷,然而上天总是公平的,它对待任何一个生命都总是不偏不倚,哪怕你只是一只弱小的蚂蚁,蛐蛐,上天总是很公平的给予公平的条件,至于你到底能不能生存,这好像并不关上天的事。就像科学家做实验,他们将各种各样的动物慢慢养活,给予它生命,实验开始后,给动物注射药物,生命力最顽强的便能挨过去,进入到下一个阶段,撑不过的,便会直接死去,或者一双无情的手帮它结束生命。挨过去的将承受更大的压力,痛苦直至极限,然后死去。

“人类”,将痛苦、杀戮、毁灭等这些条件放大无数倍的物种,然而,在这些条件发生在人类自己身上时,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人类拥有了智慧、团结、勇气等等的一些品质,这使得人类慢慢走向了生物的顶峰。

我叫李易,这个名字很有我的风格,因为我是一个把自身利益看的很重的人,无业游民,喜静,性格凶狠,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大家别觉得车祸很扯,人类制造了车这种工具,可惜它带给人类的不仅仅是便捷,全球每天发生的车祸超过十万起。

当然对于几十亿人类来说,十万起车祸好像并不是很多,可是你总不能这样算,想想,每天有十万个家庭分崩离析,其中有一部分的人怀着怨恨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可能造成更多的悲剧,可惜,人类就像是海里的沙砾一样,你从里面拿出一把或者几吨,根本没有什么影响。

在我朦胧无知的年纪,孤独的生存于世,进了孤儿院,破败的孤儿院,这里的人,每天都在为了活着而活着,院长是以前街上的泼皮,叫卫雄,因为街面上关系熟托关系搞起了孤儿院,本意是指望收养一些被遗弃的孩子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这里的孩子小到嗷嗷待育的婴儿,大到12岁左右的扒手,年纪再大一点的就联系外地工厂卖掉,街面泼皮虽然上不得台面,可是高一级的混混却是有门道,能把孩子偷运出国。

卖不掉的怎么办,可以到街面上去行乞,拿不回东西的天黑就关在孤儿院大门外,10-13岁的孩子,半夜饿急了自然就会去自己想办法,入室行窃,又没什么技术,打砸门窗,运气好的被逮到了,就送去劳教所,总能健康长大,运气不好的偷到了东西逃回来,继续混吃等死,然而厄运来到,年纪大了,出去虽然邋遢,却也有手有脚,别人看着不可怜,应该能自己做工混饭吃,而且大孩子胃口自然也大了。卫雄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有手有脚的不可怜,那就剁了手脚,只要不死,放到街面上乞讨总是一部分收入。

就这样,我在这样充满暴力,血腥,肮脏的世界里生存,挣扎,茫然,直到有一天,我偷走了一位老人的钱,我躲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巷里清点战利品:“为什么要出来偷盗呢,你的家人都不管你吗”,突然间,一阵苍老的声音钻进耳中,我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我转身警惕的盯着他着他,伸手偷偷的摸向口袋里的小牛角刀,他叫我并不达话,喃喃自语:“什么年代了,还会有你这样的孩子,浑身血腥味,眼神里充满暴躁和不安,现在的人啊,越活越回去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