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鼠“新安江”小分队对非洲本队发生的剧烈变故一无所知,此时,一群人正一脚深一脚浅,艰难地在密林中穿梭,根据俘虏供述的方位搜索前进。
“这鬼地方真他妈的潮,我内裤都快湿了。”小红抱怨道。
“好了好了,就当给你的小鸟做个汗蒸,别逼逼了。”冯祚拉了拉衣领不耐烦道。
其实他也很不习惯这种湿热的环境,相比之下,老家的梅雨季节都算是舒适了,可是现在他是带队的头儿,总不能像小兵一样叽叽歪歪抱怨个不停。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阿暴猛地站住了,同时举起了自己的拳头,所有伙计立刻抱着枪蹲下去,只见阿暴轻轻把脚挪后一点,然后俯下身,只见一截一点也不反光的金属线出现在了离地不足一厘米的位置上。
小红和主任迅速沿着钢线搜索,很快,只听哗啦一声响,一大块木架从空中砸落下来,重重钉在了地上,只见架子上绑满了尖锐的木刺,要是落在人身上,分分钟就能把人刺成蜂窝煤。
冯祚不禁有些佩服阿暴作为尖兵的能力,穿着厚实得连刀都砍不进去的丛林靴,这家伙竟然还能准确感应到这种埋设隐蔽的机关,说起来,同样能做到这种水平的,他只见过铁老板和本队的阿拉。
“看来我们没找错地方。”阿暴拍拍手道。
的确,既然有机关,那么就说明,距离目标已经不远了。
一群人提高了警惕心,继续向前推进,在接连清除了四五个不同类型的机关后,所有人突然闻到了一股味道,一股很特别的味道。
“嗨嗨,伙计们,你们有没有闻到泰式香米的味道,艾玛,真香,光白饭我都能吃两大碗。要是再配上炸排骨,那滋味简直就绝了”小红一边念叨着,一边用衣袖用力擦了擦嘴角快要流出来的口水。
“你他妈是饿出幻觉了吧,是想馋死老子吗,不知道我中饭没吃…………嗯,等等,好像真的有香味。”
冯祚在空中吸了吸鼻子,然后选了个方位带着一群伙计摸了过去。
前进了大约四五百米,视野突然开阔起来,那是一片明显由人工整理出来的空地,差不多有两个足球场的面积那么大,一条小河从中间恰到好处的把空地切割成一大一小两块。不管是大块还是小块上,此时都搭满了丛林迷彩色的帐篷,车辆来来往往,背着长枪的武装人员晃来晃去,大声说着话,犹如一座小型城镇。
冯祚举起望远镜,并调了一下焦距,好让自己能看得更清楚些。他发现,所有人都是亚洲人面孔,粗看之下很容易以为他们是一伙的,但是仔细看就能很容易把他们区分开来,一些人的皮肤是白净的,透出良好保养后的光泽,而人数较多的另一些人则是肤色黝黑粗糙,神情里透着苦闷。
突然,这拨人身上的一件家伙吸引了冯祚的注意力。
“嗨,阿暴,你看见他们身上带的家伙了没有?”
“你是说步枪吗?除了鬼子的怪枪,其他的都是老和,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来………”
“不是说枪,我是说他们腰间挂的大刀,狗腿刀!”
冯祚盯着这些家伙腰上挂着的,独特的弧形刀具,这可是他还是个二逼少年的时候最喜欢的家伙,做梦都想搞一把来,可惜这玩意儿和三棱刀一样都属于管制品,他费了老大力气却遍寻不得,没想到却在时隔多年后竟然见到了正品货。
这把奇特的武器也让对方的身份昭然若揭。
“廓尔克雇佣兵。”冯祚低声道。
传说中,这是一支由来自尼泊尔山地的民族组成的老牌兵团,他们作为雇佣兵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两百年前。这些来自蛮荒苦寒之地的山民勇猛好战,杀人不眨眼,尤其善用当地特产的大刀,因此颇受殖民者喜爱,立刻花重金把他们招入麾下。这些强悍的雇佣兵也就跟着雇主的脚步从高寒缺氧的尼泊尔山地砍到了炎热干燥的南亚大陆,又挥着钢刀杀上了湿冷的马岛,甚至科索沃等南欧地区也留下了他们的身影,可以说立下了赫赫战功,整个地球上几乎没有他们没砍过的民族。
不过,虽然说是雇佣兵团,但是经过两百多年的演化,廓尔克雇佣兵团逐渐和法国外籍兵团一样,已经成为了一个准正规军组织,基本上被视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不再被单独视为一个雇佣兵团了。
说起来,在遥远的曾经,这支部队还是冯祚的偶像,冯祚对他们的了解还是从各种“网络地摊文”开始的,那种崇拜感,现在想想都觉得尴尬。
“我记得,廓尔克兵从不会自主接活,那么这次他们是受谁的命令呢?”
阿暴皱紧眉头。
“现在保留有廓尔克兵建制的只有印度佬和英国佬,可是从服装武器上看不出来是哪家的兵………”
“是给三哥卖命的。”冯祚接过话道。
“你怎么看出来的?”
“听出来的,咖喱味的英语已经折磨了我的耳朵很久了,别的我不行,但是认脸和认英语口音我还算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