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七岁那年,她遇上了一位命中的真命天子,那个人是医学生,和曾经的少女一样,聪明好学又有野心,他考研失败,为了获取资金仗着皮囊活跃在上层社会中,女人就是这样认识了他。
男人惯会花言巧语,很快赢得了女人的心,女人得知他曾经的事业,很感同身受,给了他不少钱让他继续自己的医学研究。
男人是个不疯魔不成话的人,他一生致力于研究出一种能够延长癌症患者生命的药物,女人有着不少钱,让男人在不少得了癌症晚期又没有钱治病的穷人身上做实验,只可惜,实验都失败了。
女人为了帮男人,不惜利用了曾经卖掉她的父母,让男人用她父母做人体实验。男人似乎有了进展,她年老的父母在用了药物以后身体变得很不错,两年时间里连普通的感冒都没有发生过。
但之后没多久,女人的母亲不幸得了癌症,男人的药物取得了很大的突破,竟然让女人的母亲在癌症晚期延期活了十年,这次研究大获成功。
男人开始广泛的把这个药物用在人群中,很快皇室和贵族们都得到了这个消息,男人获得了巨大的名声和荣誉,女人在这时怀孕,在家待产。
男人拥有了权利,地位也比女人高了,他很快就瞧不上当年那个一手资助他的女人,开始找很多借口不回去,甚至在女人生产的时候他都没有回去,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他只是匆匆看了眼就走了。
此时的男人他早就不满足只跟这个普通的女人在一起,他想拥有更多的权利,甚至盯上了那时候的皇室继承人长公主,他想成为长公主的男人,费尽心机去追求长公主。
很可惜,男人失败了。
长公主一生下来就拥有常人不可匹及的权利、金钱和地位,男人手上的那些东西根本不足以打动她,更别说男人还是已婚。
男人不甘心失败,他想到一个有些危险的办法,在长公主去慰问贫民区的时候派人对长公主出手,他成功了,长公主身边的侍卫抵挡不住发疯的混混,但他没想到的是,一个贫民窟的混混竟然出手,把这些混混都打败了,他成功救下了长公主。
那个混混最后被长公主提拔成了侍卫,男人非常不甘心,他追求了长公主那么久,都从未有机会待在她的身侧,那个混混远远比不上他的地位,却能入长公主的眼,还能跟在长公主身边。
“那个男人是谁,想来也不用我跟你解释了吧?”凌泽松说完,笑着看向有些惊愕的林简沫。
林简沫还在消化得到的消息,难怪当年长公主和叶家先祖在一起时会得到那么多贵族的反对,想来其中也有凌家人参与。
“长公主看不上我先祖,我先祖就让她死了,得不到的好东西,毁了也挺好,在这点上,我和我先祖倒是看法一致。”凌泽松轻笑道。
林简沫厌恶的看着他:“你先祖的这个行为,差点将Y国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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